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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奉节供电﹝2009﹞8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重庆市奉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现将《重庆市奉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重庆市奉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试行)主题词:业扩报装管理通知重庆市奉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9年4月9日印发重庆市奉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文件2附件:重庆市奉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加强业扩报装工作的通知》(渝电营[2007]49号),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客户新装增容业务,禁止在报装流程环节中委托其他主体代办,客户用电申请一律由所辖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用电营业人员统一受理。第三条奉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在办理客户新装增容工作时应遵守本办法,按照“内转外不转”的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证客户办理新装增容时“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的“一口对外”工作质量。第四条用电客户办理用电申请时必须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之规定及本办法中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填报统一的用电申请表。用电营业人员接到客户申请后,应当引导客户正确填报的用电申请书并确认相关资料是否有效、齐全,同时做好收讫时间的登记。第五条涉及客户受电工程的委托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3工等方面的工作内容,根据安全、可靠、优质的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电,其流转必须彻底与用电业务流转程序分离。第二章新装增容基本原则第六条本办法原则将客户划分为50kw以下低压居民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50kw及以上低压居民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和10kv及以上客户三类。第七条新装增容工作主要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及答复、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查、受电工程的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营业收费、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资料归档等。第八条客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KW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及有其它要求的客户应以高压方式供电。同一低压客户在同一受电点内的相同用电类别,只能安装一套计量装置,不同的用电类别应分别装表计量;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计算,分别计价。同一高压客户同一受电点内,客户未申请双电源或保安电源时,只能以4同一电源向客户供电。第九条客户的新装增容业务事项直接进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的处理流程,产生电子工作票传递到下一环节,形成闭环管理。第三章客户新装增容报装职责分工第十条客户新装增容工作权限划分1.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50kw及以上低压居民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和10kv及以上的客户用电业务办理、流转及报装接电工作。2.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50kw以下低压居民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的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办理、流转及报装接电工作。3.供电电压等级为35千伏以上的新装、增容业务,由市场营销部负责供电方案所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项目批文、供电方案可研报告)的收集、汇总、审核,并上报重庆市公司市场营销部。并根据市公司供电方案的批复,负责用电业务办理。第十一条市场营销部职责1.负责重庆市奉节供电有限公司客户新装增容报装“一口对外”工作的归口管理,与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对接。。2.负责职责范围内客户新装增容业务的办理。3.负责对全司新装增容全过程进行督促、监督、考核。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职责51.参与市场营销部负责办理的客户新装增容报装工作的供电方案确定、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参与200KVA及以上客户新装增容报装工作的现场勘查。2.负责35kv及客户的供电方案的评估。3.负责与市公司归口部门联系客户用电事宜。第十三条调度所职责1.参与10千伏客户新装增容报装工作的供电方案会审、图纸审查工作。2.负责组织调度权限范围内的新装增容客户的启动投运相应工作。3.负责重庆市奉节供电有限公司调度管辖权限范围内新装增容客户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新装增容客户的值班员、停送电联系人培训、考试工作。4.负责与市公司归口部门联系客户用电事宜。第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职责1.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负责受理辖区内的用电客户用电新装增容报装申请。属于奉节供电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办理的用电新装增容,负责在一个工作日向市场营销部递交申请资料,并在市场营销部组织下参与相关业务工作。2.负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新装增容报装“一口对外”工作和业务办理。63.负责客户服务中心管辖职责权限范围内流转的新装、增容客户启动投运工作。4.负责对本中心新装增容全过程进行督促、监督、考核。第四章客户业务受理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中心向客户提供营业厅业扩报装受理方式。第十六条营业厅受理客户申请后于当日内在营销系统系统中创建业务工单。属市场营销部办理的业务,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申请资料传至市场营销部。第十七条营业厅接收客户新装增容申请时,须要求客户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用电申请及办理所需手续。1.用电申请书要求:应写明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负荷、保安电源、用电规划,主要用电设备清单等,商业(个体门面除外)、非居、基建、工业用户需加盖公章。2.一户一表客户应提供的资料:用电申请书、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永久居住证、护照)、房产证明复印件;3.低压非单位客户应提供的资料:用电申请、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复印件、用电设备清单;74.低压单位客户应提供的资料:用电申请、营业执照(具备法人资格且在年检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用电设备清单;5.高压客户应提供的资料:用电申请、营业执照(具备法人资格且在年检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用电设备清单;6.煤炭生产性客户还应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煤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7.有正式用电需求的基建用户需提供建筑总面积图、红线图。8.在正式受理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用电申请时,还应同时提交由有相应资质的电力设计中介咨询机构编制的供电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10份。第五章客户现场查勘第十八条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核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等。第十九条组织现场查勘时限要求81、客服中心受理职责范围内低压居民用电用电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查勘,受理职责范围内非居民低压客户用电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查勘。2、市场营销部受理职责范围内客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查勘。第六章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第二十条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线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等。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运行方式、无功补偿方式及容量、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保安措施、产权分界点以及电能计量方式等。第二十一条供电方案复函内容应包含供电方案内容以外,还应将有关客户受电工程的出资、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及设计要求、设备采购、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及施工安装、试验、验收及营业收费等事项明确告知客户;对高危或有其它要求的客户应明确要求客户自备应急电源或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第二十二条营销部及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根据职责划分,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确定供电方案,作好相关记录并以正式文件复9函。营销部所办理的新装增容客户的供电方案复函通过OA传相应的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送达用户。其中50kw以下低压居民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采取格式文本方式进行复函。供电方案复函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完成营销系统的工作流程。第二十三条供电方案时效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批复该方案的供电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十四条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自收到客户申请后的时限要求(以送达时间为准)1.低压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2.低压非居民客户:不超过6个工作日。3.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24个工作日。4.营销部在1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35千伏以上客户供电方案传市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第二十五条供电方案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进行更改时,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第二十六条居民客户具备安装条件且能在承诺的“受电工程验收合格”时限内安装完毕时可口头或电话复函外,其余复函10均需书面进行。如因属于国家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或其它技术原因不具备受理或批复供电方案条件的,应书面明确告知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第七章设计审查第二十七条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按新装增容办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设计图纸审查时,必须将其委托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报送供电企业审查并存档,设计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审查图纸资料。资质审查工作由市场营销部相关专责负责组织,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而自行安排设计、施工的客户,供电企业将不予验收和接电。第二十八条客户受电工程设计资质方面应提供的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项目且在有效期内;2.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在年检有效期内。第二十九条责任部门或单位负责组织客户、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按复函内容、有关标准对受电工程进行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复函明确审查意见并送达客户。第三十条自收到客户设计文件后的审查时限要求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查完成时间,低压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客户不超过13个工作日。11第三十一条客户应报送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应包括以下相应部份(一式二份):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2.用电负荷分布图;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6.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8.用电功率因素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电能计量装置;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11.配电网络布置图;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13.动、热稳定计算说明书;第三十二条客户若需更改设计,应将变更后的设计资料再送复核。未经审核同意,客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将不予验收和接电。第三十三条责任部门或单位根据电力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设计标准,对客户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查,并形成设计审查复函送达客户。12第八章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第三十四条高压客户提出中间检查申请时,市场营销部应按规定对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进行审查。资质不合格时,不予进行中间检查。第三十五条客户应提供的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主要有以下方面:1.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机构代码证件且在年检有效期内;2.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及安全施工许可证;3.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并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第九章中间检查第三十六条客户受电工程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和电力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施工标准,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形成中间检查报告并送达客户。第三十七条中间检查职责划分1、
本文标题:业扩办法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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