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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第1页共9页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请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员工休息休假合理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中所引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更改,以最新版本为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如有)所有全日制用工的员工,非全日制等其他方式用工按双方协议约定的方式考勤。第四条考勤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人资部,各部门直接上级为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五条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实行公休假日单双轮休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时间:12:00-14:00;遇单休,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午休时间:12:00-14:00。第七条遇特殊情况,公司有权提前通知员工临时调整工作时间,但总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第八条法定节假日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具体薪酬核算时视同正常出勤;法定节假日后的一周为单休日,具体以行政人资部提前通知为准。第九条根据公司特点,公司有权在春节假期期间较国家法定规定,适当延长假期天数,具体以行政人资部提前通知为准。第三章出勤打卡第十条公司实行阿里钉钉考勤打卡制度,以钉钉考勤打卡的时间作为员工出勤的证明;任何人无权更改系统后台数据,一经发现,将按严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第十一条打卡方式:实行上班必须打卡、工作日20:00后晚下班打下班卡以及公休日加班打卡的打卡制度(即工作日必须打两个上班卡,下班卡根据是否晚下班判定是否打下班卡)。第四章外出与出差第十二条外勤打卡:员工因公外出办事而不能正常到公司打上班卡,需在上班之前通过钉钉走外勤打卡申请流程,经最后审批通过后作为员工正常出勤证明,提交外勤打卡时应附内部资料第2页共9页外勤办公地现场照片(有日期水印),未提交照片的,视同流程未审批通过。第十三条外出:员工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办事,需通过钉钉走外出申请流程,经最后审批通过后作为员工正常出勤证明,提交外出申请时应附外勤办公地现场照片(有日期水印),未提交照片的,视同流程未审批通过。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因公出差不能正常打上班卡,需事先通过钉钉走出差申请流程,经最后审批通过后作为员工正常出勤证明。第十五条外勤、外出、出差审批权限均为员工的直接上级,审批流程均需抄送给行政人资部。第五章请假与销假第十六条请假规定如下:1.员工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均应事前通过阿里钉钉走请假申请流程,经最后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产假需提前15天申请)。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应微信/钉钉向主管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3.员工请假前必须沟通好工作职务代理人,妥善安排好工作,并在走审批流程时写明。4.请假最小单位时长为0.5天,不足0.5天按0.5天计算,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5.任何人都必须据实请假及审批,如有欺瞒性质的请假,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明知下属请假不实还审批的,第1次发现,对审核人/审批人,罚款200元;第2次发现,对审核人/审批人,罚款500元;第3次发现,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第十七条员工提前休假完毕,须到行政人资部报到,做好注销假期登记。第十八条超过1个月的长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连续计算。第十九条请假核准权限:1.请假天数≤2天,由直接主管审批,抄送给行政人资部;2.3天≤请假天数≤5天,由直接主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抄送给行政人资部;3.请假天数>5天,由直接主管--分管领导--行政人资总监--总经理审批批准,抄送给行政人资部;4.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审批,抄送给行政人资部。第六章假期管理第二十条事假内部资料第3页共9页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应事前通过阿里钉钉走请假申请流程,经最后审批通过后,方可以请事假,否则,视为旷工。2.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1个月累计不得超过5天,1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有特殊情况,按上述请假核准权限审批。3.事假期间,非业务岗位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业务岗位的基础工资+固定底薪+绩效底薪+司龄工资即全额标准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计算公式:月考勤扣发工资=月全额标准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或基础工资+固定底薪+绩效底薪+司龄工资,下同)÷月应出勤天数×事假缺勤天数。4.单次事假超过1个月的,当月五险一金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第二十一条病假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需要请假休息的,应事前通过阿里钉钉走请假申请流程,经最后审批通过后,方可以请病假,否则,视为旷工。2.员工请病假,3天以下的,其必须提供医院或诊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或病历本,附相关检查资料)加盖医师印章或签字;3天及以上的,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病假证明须经主治医师签字;7天及以上的,还应提交病历本等原始材料为依据。3.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因违法违纪行为致伤者不得按病假处理。4.员工请脱产住院病假之外的病假医疗期不超过三个月(简称短期病假);员工患病需要脱产住院治疗的医疗期(简称长期病假),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人在公司服务的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司龄在5年以下的为3个月;(2)司龄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6个月;(3)司龄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9个月;(4)司龄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2个月;(5)司龄在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5.员工请病假期间,公司为其发放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按照基础工资标准(总监及以上岗位2000元/月,总监以下岗位1800元/月)计薪。6.短期病假工资计算标准,具体如下:(1)请病假天数≤5天,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90%;(2)5天<请病假天数≤1个月,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80%;(3)1个月<请病假天数<3个月,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70%。内部资料第4页共9页7.在短期病假之后,仍需请长期病假并经公司审批通过的,长期病假工资计算标准,具体如下:(1)司龄5年以下的,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50%;(2)司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55%;(3)司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60%;(4)司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65%;(5)司龄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病假工资的70%。8.病假不足1个月的,病假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计算公式:月考勤扣发工资=(月全额标准工资-月标准病假工资)÷月应出勤天数×病假缺勤天数+月标准病假工资×(1-发放比例)÷月应出勤天数×病假缺勤天数。示例1:如某员工一开始请5天病假,5天期满后又延长病假假期至15天,则按最终实际请假天数及对应病假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即请病假天数为15天,对应病假工资比例为80%;示例2:如某员工,司龄满6年,一开始请病假2个月,2个月期满后又延长病假假期至4个月,则按最终实际请假天数及对应病假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即请病假天数为4个月,对应病假工资比例为50%,前2个月发放比例70%即超发的部分要补扣。9.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不愿意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二条丧假1.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的丧假;其它亲属(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时,给予1天丧假;非在南昌市范围内的葬礼,另外给予1天假期。2.丧假期间享有全额标准工资。3.员工直系亲属的奠仪,公司派代表致慰问金300元及送上花圈。第二十三条婚假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初婚的,给予3天的婚假;非在南昌市范围内办婚礼的,另外给予1天假期。2.申请享受法定婚假时应出示结婚证,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3.员工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交与行政人资部备案。4.员工应是在我司在岗期间领取结婚证,入司前领取结婚证的不享受我司婚假待遇。5.婚假期间享有全额标准工资。内部资料第5页共9页第二十四条产假1.公司鼓励女员工产假为98天(产前18天,产后80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2.产假期满后,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可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是上班前延迟1小时或提前1小时下班,员工在与部门负责人商量后,报备行政人资部。3.已经购买生育保险且满一年的女性员工,依法全额享受社保支付的生育保险津贴及法定产假工资,公司不再计发,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工资计发为零;未够买生育保险或购买保险未满1年的员工,产假期间,由公司按照基础工资标准(总监及以上岗位2000元/月,总监以下岗位1800元/月)计薪,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后的剩余部分,在员工复岗后一次性补发。4.员工生育,公司给予婴儿出生贺仪300元;按公司规定休产假的,女员工复岗后,公司给予一次性2000元(分两个月随月度工资发放,每个月1000元)的营养补助。5.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带薪产假,公司保留无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陪产假1.男员工在配偶生育后可享受7天陪产假。2.陪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基础工资标准(总监及以上岗位2000元/月,总监以下岗位1800元/月)计薪。第二十六条年休假1.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及休假天数。(1)凡在我司工作年限满1年的公司在岗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2)在我司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员工在我司工作年限及年休假天数,已休假天数及剩余天数,由行政人资部做好登记及公布。(4)年休假期间,员工享有全额标准工资。(5)年休假经批准可分一次或多次在年内休完,到期未休完的天数,由行政人资部核算,折算为工作日工资发放给员工,折算公式为:剩余年假天数×(员工全额标准工资÷21.75天)。(6)离职员工离职时,提前将年休假超额休完的,超出天数应折算为工作日工资扣发;没有休完的,由行政人资部核算,折算为工作日工资发放给员工。内部资料第6页共9页示例1:员工A,2016年6月20日入职,至2017年6月20日起即可享有5天年休假,但他于2018年3月20日办了离职手续且全部将5天年休假全部休完,那么扣发年休假工资=月全额标准工资×(剩余未服务月份÷12)×5=月标准工资×(3÷12)×5=月标准工资×1.25。示例2:员工B,2016年6月20日入职,至2017年6月20日起即可享有5天年休假,但他于2018年3月20日办了离职手续且只休了1天年休假,那么给予发放年休假工资=月全额标准工资×【(已服务月份÷12)×5-已休年假天数】=月标准工资×【(9÷12)×5-1】=月标准工资×2.75。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在我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事假等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2)在我司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事假等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3)年度内已享受产假的;(4)工伤住院出院后休假3个月以上的;(5)因各种非正当原因在一个年度内离岗未上班5天及以上的。第二十七条工伤假1.工伤假指在岗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而需要的休息时间,因违法违纪行为致伤者不得按工伤假处理。2.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工伤认定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南昌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工伤医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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