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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关于办公区域节约用电的管理办法为加强空调及室内照明灯具管理,确保节约能源的情况下,更好地为广大同事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现将办公室、实验室空调及室内照明灯具使用规定如下:一、空调管理: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实验室负责人为空调使用的负责人,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2、空调开启条件: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冬季室温在10摄氏度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夏季室温在30摄氏度以上,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3、空调温度设置:制热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高于18摄氏度;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4、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就餐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5、每天下班之前应提前二十分钟关闭空调电源。二、照明灯具管理:1、室内无人不开灯,光线充足时,可不开灯尽量不要开灯。2、使用培训室、会议室后,请随手关闭电灯。3、下班或离开时应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特别是最后离开的员工应仔细巡查,关闭办公场所、走廊和卫生间电灯。三、其他办公设备1、其他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2、短暂时间不适用电脑时,做到人走关掉显示器;较长时间不用,尽量关闭电脑。3、下班后必须关闭上述办公设备的电源。本管理制度由行政部每日进行不定时检查,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对上述管理制度有违反情况的给予每次20元的罚款。行政部2015年11月16日
本文标题:办公室空调使用及照明灯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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