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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卫处1、保卫处(部)公章使用流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本科生由教务处、院(系)、签署同意并盖章、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硕、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工作部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保卫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借户口车辆校内碰撞后保险证明由保卫处校卫队到校内车辆碰撞现场取证、拍照,认定责任人,出具书面证明保卫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盖章补办身份证证明凡户籍在宁海路派出所的集体户口,师生员工持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公证证明(未婚、未刑、出生、亲生父母)●学生由各院(系)院总支查档案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教职工由人事处查档案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保卫处加盖公章政审证明(入伍、函调、实习)2、学生申报集体户口流程学生入学复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本科生、研究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户政科持省教育厅同意转入河海大学学习批复、教务处证明、户口迁移证保卫处户政科持《河海大学学籍变动(复学)(通知书》及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统一申报集体户口本校学生因故休学原本校学生因退学户口迁出者转学3、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流程学生毕业退学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凭教务处汇签单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分配方案根据研究生院分配证明及报到证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前往其原迁出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往分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往分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由各院系统一到户政科领取户口迁移证由各院系将户口迁移证发给毕业生凭报到协议到宁海路派出所在迁移证上盖户口专用章4、教职工申报集体户口流程教职工应届毕业生分配来校凭人事处到校汇签单到保卫处交验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照三张,现金12元保卫处统一申报集体户口到人事处报到外省市调入本校工作博士后分配来校工作留学回国人员家属5、教职工集体户口迁移流程教职工辞职教职工购房教职工移居调动(出)凭离校会签单到保卫处户政科持房屋产权证到保卫处户政科持房屋居住证明到保卫处户政科凭离校会签单到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往其接受单位领取户口迁移证6、教职工子女申报集体户口流程教职工子女婴儿报出生户口其父或母属本校教职工集体户口本市出生外地出生领取户口迁移证持结婚证、出生证、集体户口持结婚证、出生证、集体户口、鼓楼区妇幼保健院盖章7、留学回国人员恢复集体户口流程留学人员回国留学人员回国原本校集体户口者原非本校集体户口回国后分配到我校工作人员回国后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或复学者回国后本校不留用、不复学者持市公安局开出的《出境人员恢复户口通知书》和校人事处证明或教务处的证明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到接受单位或家庭所属派出所恢复户口交三张身份证照保卫处户政科恢复集体户口本人户口迁移证持人事处通知8、出国留学人员、逮捕判刑人员、死亡者注销集体户口流程出国留学人员逮捕判刑人员本人持护照出境证、居民身份证持司法部门开具得《注销户口通知》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注销户口证明到宁海路派出所注销户口死亡死亡非正常死亡家属持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家属持司法鉴定书9、刑满释放人员恢复集体户口流程刑满释放人员原户口在保卫处户政科注销者持司法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明书(副本)》到保卫处户政科恢复户口恢复后由保卫处户政科将户口迁往原迁出地10、办理集体户口《居民身份证》流程居民身份证申办换领遗失补发户口报入前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者本人申请交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户政科检查其户口资料,确认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原证逾期或持外省市居民身份证出示原证本人填写《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表》,院系加盖公章慢证:将表交保卫处户证科(办证费20元)一个半月取证交身份证专用照片两张保卫处户政科登记办理保卫处户政科统一交送宁海所办证领取居民身份证(换领者上交原证)快证:前往保卫处户政科领取户口常表、自己到宁海路派出所办理(办证费80元)一周取证11、办理《河海大学临时出入证》流程出入校门一周以上的外来人员(包括本市)持本校有关单位证明、黑白照片一张到保卫处校卫处校卫队审核、登记、办理、发证离校时到校卫队交还临时出入证校卫队注销,退还押金校卫队审核、登记、办理、发证12、办理《河海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流程机动车辆校内通行证汽车本校职工协作单位凭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校卫队凭校内有关单位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校卫处保卫处校卫队办理发放《河海大学机动车校内通行证》职工家属(住校内)凭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校卫队外来务工人员凭校内使用单位证明、临时出入证和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校卫队摩托车、助力车保卫处处长审核13、临时摊位审批流程大学生摆摊设点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保卫处审定校卫队安排时间地点14、外来工程队、外来公司安全管理流程使用单位与外来工程队或外来公司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到保卫处校卫队办理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外来工程队、公司须按规定交纳消防、治安安全担保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工程队、公司工作场地等综合安全会议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明确安全工作必须“从小事抓起,必须从人人做起”开展外来工程队、公司年终安全无事故评比活动15、机动车辆校内发生事故办理保险证明流程保卫处安全消防科接报受理现场取证、拍照,认定事故责任人事故本人填写受理单当事人提供车辆碰撞情况说明,公车须本单位盖章,自备车须车主签名由安全消防科签署意见盖公章复印留底16、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通事故发生后保卫处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卫处派人保护现场报告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事故调查分析后作出调查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整改措施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报公安机关校卫队协助调查17、消防器材配备流程确因需要增加消防器材,单位书面申请送保卫处安全消防科,安全消防科到现场查看并复核所需器材及数量。每年年底前由安全消防科根据全校各校区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情况和各单位新增消防器材的所需量制定新一年全校消防经费预算及配置计划,经处长同意,报校主管领导审批。根据校主管领导对经费预算审批后的意见,统一实施消防器材配置方案和计划。将消防设施、灭火器配置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费用的规定:1、经营单位或企业单位消防费用一律由使用(管理)单位支出,消防科负责监督落实。2、教学、科研事业单位的消防费用由使用(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消防科批准,由学校消防经费支出。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校主管领导重新审批执行。特殊情况、特殊行业特殊解决,不受上述时间限制18、土建、室内装潢工程消防安全工作流程同意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确定施工队伍保卫处消防科审核、报批、备案工程使用单位将建筑工程扩(改)建、装潢规模大小及重点场所情况、报保卫处消防科审核、报批、备案施工队伍凭资质证明到保卫处消防科签订消防、治安、安全协议书工程结束前保卫处消防科与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器材和安全设备经费工程结束投入使用前,根据工程规模由市消防局、消防科进行验收同意19、采购危险品、剧毒品报批流程20、安全隐患整改流程使用单位书面申请,主管部门领导签准送后勤管理处或采购中心审批同意报保卫处治安科备案落实保护、使用、管理制度保卫处定期检查隐患部门进行整改必须停止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停工者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安、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方能继续工作。一时不能整改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校防火委员会、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检查整改情况保卫处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口头)21、重大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流程保卫伤亡事故发生后保卫处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卫处派人保护现场报告校领导、党办、校办、有关部门领导、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省公安厅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成立事故善后后处理小组尽快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到校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商量事故后事安排事宜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作出处理报告
本文标题:保卫处(部)公章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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