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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子兵法》悟企业家最高境界借鉴《孙子兵法》,只关注“谋略”、“诈道”,而全然不解孙子在兵法中所强调的道德。关怀和人本精神,是把《孙子兵法》庸俗化。在商场中,学会欣赏你的竞争对手,而不是在“朋友”就是“敌人”的二元选择中思考你的交易,应该是企业家经营的最高境界。自从日本人把《孙子兵法》运用到企业管理与市场营销上,自称颇有收获,美军也把《孙子兵法》用在伊拉克战场上,说他们的“斩首行动”战略思想从中受到了启发。或许受其影响,近年来,国人特别是企业界人士也对《孙子兵法》产生了极大兴趣,今日随处可以听见各种企业文化培训班大讲“商场就是战场”、“《孙子兵法》可以作为商场的制胜宝典秘籍”等等话语,真让人觉得老祖宗的“兵法”,两千年后还真有“奇效”。我虽没有纵浪商海,却也与不少商界精英有过推心置腹的交谈,从没有见过什么“狼性经理”,倒是他们温文尔雅的言谈与谦恭的做派,让我相信尔虞我诈、玩弄心计谋略成就不了什么大企业。我不以为“商场就是战场”的说法有什么高明之处,随着经济法规的逐步健全和市场秩序的发展成熟,“双赢”才是理性的行为和最佳的结果。商场应该是人们的拚搏、敬业、创新、奉献精神展现的场所,而不是“拚杀”的战场。学会欣赏你的竞争对手,而不是在“朋友”就是“敌人”的二元选择中思考你的交易,应该是企业家经营的最高境界。企业伦理的呼声几年前就雷声大作,至今不见什么成效。如今企业文化培训却又搬来《孙子兵法》中的“谋略”或者曹操所注解谓“诈道”,来诱引当今经济活动中的躁动人群。孰不知,《孙子兵法》所以素有“兵典”、“武经”、“百代兵家之师”之称,它不是只讲“谋略”、“诡计”,而是对战争本质的深刻反思,凝集了中国兵学思想的精萃。换个视野去看《孙子兵法》,或许可以看到真谛。道德为“体”,谋略为“用”春秋至战国时代,频繁的抢掠兼并战争让生灵涂炭,所以孟子说“春秋无义战”。所谓“无义战”,是批评各诸侯国置周天子的权威不顾,破坏了尊卑秩序。如果说孟子站在政治秩序与道义的角度谴责诸侯国间的征伐战争的话,其他先秦诸子更在战争的惨祸上给予了深刻的批判。老子说:“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老子主张“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天下”。墨子也痛斥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沉重无尽的灾难:抢劫财富、残害无辜、贻误农时。所以他主张,以德义服天下,以兼爱来消弭祸乱。总之,传统中国的战争观,有着人文关怀与强烈的道德批判。同样,《孙子兵法》十三篇,虽然篇篇是讨论谋略,但在篇中那些讨论政治和道德的语言颇有深意。如《计篇》里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战争兹事体大,关乎着国家、人民的生死存亡,所以“经之以五事”。“经”是量度、分析研究,“五事”则“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是“令民与同意也”。战争问题必须要使百姓同意而得到支持。这也是荀子所言“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天”是指气候,“地”是指地形,“将”是指挥军队,“法”是法度编制。在孙子看来,“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修道”是修明政治,“保法”是确保法制实行。由此,才能把握战争的决定权。战争可以解决问题,但战争造成的危害是极大的,不了解“危害”,就不知道“有利”。由此,“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慎重对待战争是《孙子兵法》里最核心问题。因为战争可能造成“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所以孙子告诫:“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以战争掠城攻地,在孙子看来不是战争的最终目的。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百战百胜,不是高明中的高明者,不用战争的屈服敌人,这才是最高明的人。所以“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孙子主张尽量不用战争的方式解决存亡问题,其思想应受到中国文化中“人本”观念的影响。在连年战争的惨烈祸害下,人们思考弭兵止战办法就是以道德制约战争。所以,我们看《孙子兵法》十三篇的内在逻辑,“屈人之兵而非战”,必推崇“谋略之法”。谋略的本质是“诡”、“诈”,这是曹操所注“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谋略非常重要,善用谋略,不战而胜。因此孙子强调“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不过,即便孙子重视谋略的重要性,他也要告诫人们运用谋略的前提仍然是以道德为“体”,以谋略为“用”。如细心读《孙子兵法》“用间篇”便可体会其中的意涵精义。“用间篇”虽然是讲如何使用五类间谍窃取情报的方法。但是在“用间”的前提上,孙子则强调“非圣智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只有“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作为兵书的《孙子兵法》也非常强调道德伦理的重要性,所以唐代著名诗人杜牧注解《孙子兵法》说“古之兵柄,本出儒术”。企业文化是“道”,经营模式是“术”孙子讲的用兵之法,如“知彼知己”、“先胜而后战”、“以正合,以奇胜”、“我专而敌分”、“避实而击虚”、“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等战略战术虽然重要,但我以为,这些战略战术仍然是“术”而不是“道”。何谓“术”?清代学者章学诚解释:“术也者,取所发明之真理致诸用者也。”换言之,“术”就是理性认知的具体运用方法。“道”在中国哲学里有多种说法,简要概括是关于自然、社会、人所固有的因果性、规律性,由此比附为道德本体,以及人们超验的体悟境界。所以,在中国文化中一直认为“道”是“本”,“术”是“末”;“道”是“体”,“术”是“用”。“术”不离“道”,不存在一个纯粹的独立的“术”。我们换种说法,中国企业今天在大量借鉴西方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制度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西方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如果仅仅学习“惠普”的管理制度,而不理解“HPway”(即惠普之道)所讲的内在价值,即:(1)相信、尊重个人;(2)追求卓越;(3)诚信;(4)公司的成功是大家的贡献;(5)开拓、创新。没有这些核心价值的支撑,就不可能完全运用惠普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的价值观是“道”,企业的经营模式与行为风格是“术”。“道”在“术”中,没有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在管理制度中发挥作用,制度管理不会完善,甚至名存实亡。所以,借鉴学习《孙子兵法》,只关注“谋略”、“诈道”,而全然不解孙子在兵法中所强调的道德关怀和人本精神,那是把《孙子兵法》庸俗化。二十世纪70年代,美国与欧洲的商学院的管理教育课程都开设了企业伦理课程的研究与教学。他们认为企业管理与经营行为是人的行为,因此从道德角度评价企业行为是不可或缺的。今天,我们在思考与建构中国企业文化时,不能仅仅以“利润最大化”作为惟一的指标,应该思考如何将“公正”、“责任”、“诚实”等伦理观念作为核心价值,运用到我们的经济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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