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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重庆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政策依据依据《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8号)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渝中小企业[2018]21号)制订《重庆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全市中小企业向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提出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励与补助事项。2018年有“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金奖励、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股改挂牌奖励、挂牌企业首次融资奖励、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奖补、“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补、产业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绩效奖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项绩效奖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中小企业招商引资服务奖补共13个申报项目。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详见项目申报具体要求。2四、申报流程(一)所有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登录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政务网,进入网站应用平台中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或直接登录网址在线申报,打印项目申报表盖章,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向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市中小企业局提出申请。同一项目一年内申报一次,同一申报单位一年内申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三个项目。(二)向区县(自治县)提出申请的项目,由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申报平台()提出核查意见,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并将上报文件(不含企业申报材料)抄送本级财政部门。(三)按照“统一受理、联合审批、分头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向市中小企业局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收件。受理窗口为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行政服务窗口(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9号帝豪丽都,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04室,服务热线96038,联系人康老师67517976)。(四)专项资金申报平台()技术服务电话及联系人:服务热线96038,67517286。五、项目申报具体要求3(一)重庆市“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奖励支持对象上年度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申报条件1.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2.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内的企业,不包括新建投产达规入统的工业企业;3.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奖补标准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可同时享受区县升规奖励政策。申报时间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材料重庆市“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网上填报)申报网址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二)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支持对象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经评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的中小企业;2.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3.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以上(“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放宽至500万元以上);4.营业利润率达到4%以上;5.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5%;6.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申报条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需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评分规则,择优对不超过300家企业进行奖励(授牌和资金奖励):1.营业利润率达到5%以上;2.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0%;3.满足下列条件一项以上:(1)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A.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50%以上;B.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含);C.企业拥有与主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以上。(2)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开展精细化生产,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高且享有较高知名度5(申报“小巨人”企业奖励的需达到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五名;申报“隐形冠军”企业奖励的需达到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两名)。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运行一年以上;(3)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4)企业以新取胜,培育新的增长点。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奖励标准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三个梯级进行奖励,并授牌。1.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30万元;2.对首次获得“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60万元;3.对首次获得“隐形冠军”企业称号的,每户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以上“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分别按当年奖励标准奖励差额。申报时间1.入库时间:实行常年申报;2.奖励申报时间: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申报材料1.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企业网上填报);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上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产值率等佐证材料;5.产品采用国际国内标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6.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7.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企6业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情况证明(申报“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提供);8.其它材料。主业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导产品处于国际、国内、市内先进水平证明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高新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获奖文件等材料。申报网址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入库申报:在线填报资料-审核通过-纳入培育库2.奖励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报区县部门审查-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奖励名单-公示-资金拨付资金奖励评分规则(一)“专精特新”企业1.选取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的下列指标进行评价,权重系数分别为:(1)上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0.1(2)营业利润率0.05(3)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0.15(4)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0.15(5)新产品产值率0.15(6)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0.1(7)企业拥有与主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0.1(8)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件数0.05(9)新产品(新技术)数0.1(10)单个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0.052.确定各单项指标的第一名得基础分值100分,计算各单项指标分值(计算公式:企业单项指标的分值=企业该单项指标数÷第一名该单项指标数×权重系数×基础分值)。3.将各个单项指标得分相加计算企业综合得分,根据综7合得分按行业排序,择优确定不超过300家“专精特新”企业拟奖励名单。(二)“小巨人”企业1.在“专精特新”企业拟奖励名单中选取下列指标进行评价,权重系数分别为:(1)主导产品销售收入0.4(2)纳税总额0.1(3)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数0.1(4)R&D投入0.1(5)单个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0.32.确定各单项指标的第一名得基础分值100分,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指标分值计算公式为:企业分值=[权重系数-(企业国内排名-1)×排名系数]×基础分值,其余各单项指标分值计算公式为:企业单项指标的分值=企业该单项指标数÷第一名该单项指标数×权重系数×基础分值。3.将各个单项指标得分相加计算企业综合得分,按排序确定不超过30家“小巨人”企业拟奖励名单。(三)“隐形冠军”企业1.在“小巨人”企业拟奖励名单中选取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纳税总额和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三项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三项指标的基础分值均为100分,权重系数分别为0.3、0.2、0.5。2.各单项指标的第一名得基础分值100分,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指标分值计算公式为:企业分值=[权重系数-(企业国内排名-1)×排名系数]×基础分值,其余各单项指标分值计算公式为:企业单项指标的分值=企业该单项指标数÷第一名该单项指标数×权重系数×基础分值。3.将各个单项指标得分相加计算企业综合得分,按排序确定不超过10家“隐形冠军”企业拟奖励名单。8联系人创新创业处平老师676277069(三)重庆市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象有市场、有回款、有发展前景,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建筑业和国家限制性行业),重点支持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和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申报条件1.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界定的中型和小型企业;2.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的银行获得的贷款,上年度已实际支付利息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3.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贴息标准1.贴息时限:上年度1月1日至上年度12月31日;2.贴息标准,按企业贷款基准利率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基准利率以上年度末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对逾期贷款发生的利息不予贴息。申报时间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申报材料1.重庆市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企业网上填报);2.重庆市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包括:申请报告、企业概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项目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3.银行审核表(附: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凭证和信用等级证明);4.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地址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四)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股改挂牌奖励支持对象2018年1月1日以后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孵化板、成长板、中小企业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申报条件1.工商注册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2.2018年1月1日以后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孵化板、成长板、中小企业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3.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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