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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三原大庆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工程劳务用工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第一条总则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包括厂区围墙,厂房建筑,生活区,办公区,搅拌站基础建筑,水泥墙、水泥地面等)。四、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元人民币(包括厂区围墙2000米,430元/米;厂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生活区100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办公区100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水泥墙、水泥地面等10000平方米,150元/平方米;搅拌站基础建筑计300万元)。另附:陕西三原大庆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流动资金及实用设备统计表。五、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第二条施工准备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第三条物资供应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三)项供应方式办理。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四条工程款结算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四)项办理;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于办法结算;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条竣工验收、结算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四、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五、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六、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据以拨款。第六条工伤事故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第七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终止。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甲方):(盖章)代表人:(盖章)地址:_电话:联系人:银行账号:施工单位(乙方):(盖章)代表人:(盖章)地址:电话:联系人:银行账号:年月日订
本文标题: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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