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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张前路车辆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高空临边作业)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监理目标四、安全监理措施和要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连地铁工程张前路车辆段运用检修综合体等工程建设单位:大连地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工程地点:张前路东侧,紧靠明珠路南侧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7338.83m2,地上5层有地下室。本工程主要包括运用检修综合体、二层平台、供电车间特种车库、内燃调机及特种车库、出入线段高架桥。1、运用检修综合体:总建筑面积76367.15m2,包括运用检修库、洗车库、综合楼、物资库及混合变电所、派出所等。建筑规模为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3.95m。为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咽喉区平台面积8625m2,层高8.85m,为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2、供电车间特种车库和内燃调机及特种车库:总建筑面积971.68m2。建筑规模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1.35m。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内燃调机为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3、出入段线桥梁:由三线桥和单线桥组成:三线桥长217m,单线桥长245m。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和普通混凝土连续梁;单线桥采用独立墩,三线桥采用双柱墩。本工程结构类型多为框架结构,部分为混凝土排架柱装配式结构及门钢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桥梁为人工挖孔桩基础,桥体为预应力箱梁结构,本工程场地类别为Ⅱ类,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类别为丙类。二、编制依据1、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协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2、《监理规划》;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9、《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11、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强制性规范条文;12、其它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三、监理目标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四、安全监理措施和要求4.1基本要求和措施4.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4.1.2督促施工单位在高空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4.1.3高处作业中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1.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4.1.5检查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防护网和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退场。4.1.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4.1.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撤除或加以固定,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隔离设施必须安全可靠,经技术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准作业。4.1.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4.1.9在施工现场和场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深度在2米以上的敞口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警示标志处,夜间还要挂灯警示。4.1.10进行钢筋绑扎和钢筋骨架安装的高空作业都应搭设作业平台、防护栏和安全网。4.1.11各类移动操作平台、悬挑式平台,应查明允许荷载值,做好安全防护并设专人监督检查。4.1.12不得随意在钢支撑或结构排架上堆放钢筋模板、钢管、扣件等物品,以防高空坠物伤人等事故发生,严禁钢支撑走人。4.1.13拆除钢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必须设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有专人指挥,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拆除的构件等临时堆放离楼层边沿不得小于1m,高度不得高于1米,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允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应及时按类堆放整齐,树立文明施工形象。4.2洞口、临边作业安全措施与要求4.2.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a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b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栏杆;4.2.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4.2.3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a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b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c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种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4.2.4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b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c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d边长在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e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f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g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守其位置的措施。4.3攀登、悬空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4.3.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4.3.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º±5º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样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4.3.3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º~45º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4.3.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的扶手。4.3.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钢支撑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和行走,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4.3.6地面到基坑底应搭设专用扶梯,数量应满足施工和安全疏散的要求。扶梯应牢固可靠,角度适宜,梯侧防护符合要求。4.3.7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4.3.8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b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4.3.9模板支撑的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b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4.3.10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b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4.3.11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浇筑离地2m以上构件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b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4.4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4.4.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²,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b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4.4.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4.4.3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牌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4.4.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4.4.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4.5防护设施验收4.5.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4.5.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本文标题: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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