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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盐城市便仓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工作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项目、厂站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账、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基本准则,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对所反映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及时作出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财务人员均直属公司财务部管理,向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公司。部门、项目部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三、基本工作要求第五条、本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三个月为一个会计季度,从会计年度起始日期确定,依此类推。a)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b)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第六条、会计报表由财会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会计、会计主管签名。会计报表应分别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第八条、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欢迎阅读第二节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解放沉淀资金,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公司董事会领导。二、资金筹集第四条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由公司经理室牵头办理,其他部门、项目部与其它管理部门均无权办理上述业务。第五条建筑公司如需向金融机构贷款应向公司董事会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后方可办理,其它单位均无权办理。第六条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应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所筹资金的用途应符合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融资审批权限:50万元以下的融资由总经理办公室决定,50至200万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20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三、资金管理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资金管理权限包括资金筹集、账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等各方面。第九条公司开设一个银行基本账款户和多个因业务需要而设的一般账户,部门和项目部不得自行设立账户。第十条为减少沉淀资金,公司每半年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账款户要进行销户处理,销户的银行账户资金全部汇入公司基本账户。第十一条公司、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存入公司账户,使用的资金按计划调拨;如收取的款项为承兑汇票或现金,现金或银行卡资金存入银行账户,承兑汇票应经过公司经理批准后收回,按公司经理室的意见办理。第十二条公司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资金书面报告报公司经理室,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资金计划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建筑公司人员工资、企业应缴税费和社保分别填写;经审批后按计划办理拨付款项。第十三条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用资金的,将对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次分别罚款500元。第十四条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中的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出的,应向经理室报告,在下月计划中调整;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时列入资金使用计划。第十五条财务部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资金收款计划同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资金使用情况表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列,对资金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做出说明。四、建筑工程收款欢迎阅读第十六条收款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收款的第一责任人,建筑公司经理为公司收款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预算员编制决算书及进度报表并办理甲方、监理签字手续,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参与收款工作,并办理项目付款手续;建筑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对项目收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层关系;财务人员负责收款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款项回收。第十七条收款程序1、进度款要款程序(1)每月项目预算员编制进度报表,提请监理和业主代表审批,根据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况提出收款计划数额,必要时项目预算员可请公司经营科协助,经营科必须给予支持。(2)项目经理或预算员与业主(总包)方主管人员沟通和协商,获取付款承诺并向公司经理汇报;(3)公司经理获知付款信息后,应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数额的指示,必要时亲自或指派经营科长协助办理;(4)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财务科其他人员到业主(总包)办理要款手续,回收资金。2、年终收款款规定(1)年终根据公司下达的收款指标,公司经理应在l0月-12月期间每周召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项目经理、财务部专门研究,拟定年终收款计划,明确责任人;.(2)相关责任人根据分工积极投入收款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款回收;(3)公司经理每周主持召开收款工作碰头会,将业主承诺、资金动向及要款进展情况相互通气,并针对要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阶段要款方案;(4)年终要款的操作程序参照进度款要款程序。3、竣工决算要款规定(1)项目预算员根据工程审计部审计后的决算书与业主(总包)办理完决算手续,需要社会审计的工程完成社会审计后,方为预算员在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调到新的项目后仍须承担原项目的决算办理工作,经营科承担领导、协助和协调的责任;(2)项目经理如未调离本公司,仍为工程决算要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3)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为收款直接责任人,要给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项目经理调离本公司情况下直接负责收款工作。4、二年以上陈欠款(1)二年以上陈欠款由公司经理制定收款计划,并亲自组织收款工作,公司经营科长、配合或根据经理要求办理本项事务。(2)陈欠款的收款必须制定时间表,每年收回的资金不得少于40%,对正常程序无法回收款项的,必要时公司经理要会同法律服务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第十八条收款工作必须满足本公司资金周转要求,同时满足上交公司款规定数额,上交款中下列款项必须无条件确保:1、项目使用的机械、料具,根据公司内部标准计算的租金;2、根据公司人数确定的上缴资金;欢迎阅读3、应上交的税金、利润;4、应上交的备用金和陈欠款;5、公司垫资的计划回收款。第十九条收款奖罚l、对上述收款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建筑公司经理室、财务部均有权进行处罚;2、要款指标奖罚列入公司考核指标,有关规定见公司检查监督制度。第二十条其他队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五、资金调度第二十一条公司资金调度权归总经理办公室,一般情况财务部不得拒绝执行调度指令,必须将指定的款项汇入指定单位的开户银行。第二十二条各项目部或专业工程队因经验不足或计划不周,发现所报资金使用计划有漏项或少报的,可及时向公司财务补办手续,公司财务向总经理办公室补报手续;经分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埋。六、资金结算第二十三条各项目部的工程进度款划入公司后在扣除应上交公司的资金后,原则上归项目专款专用,不计利息;公司将资金存放在银行账户,当资金不足使用时公司可向外办理借款手续,利息支出列入经济指标考核。第二十四条建筑公司向外申请借款的条件:工程收款达到合同应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规定收回陈欠款无法满足垫资工程资金。第二十五条建筑公司向外办理借款,应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逾期不能还款的相关处罚,直接从公司经理、责任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指标考核奖励中扣除。七、资金使用第二十六条资金使用审批规定1、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的资金,由财务部门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和付款程序办理,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公司会计签字,50—100万元支付由公司经理签字,100万元以上由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财务科长联合签字。出纳会计必须严格把关,如果出纳会计不能把关,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15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2、其它部门或独立项目部按照月计划使用,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公司总经理(执行经理)签字,50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签字。3、对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应由财务人员审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须由财务科长签字确认。在支付款项时感情用事、不把关,出现超付的由责任人负责收回并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以上,严重的降职或开除,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支票与财务印章管理;支票与印章、密码器和网银必须分人保管,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财务科长保管,支票与现金、网银操作员密码锁由出纳会计保管,密码器和网银审核锁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不得签发空头支欢迎阅读票,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否则银行处罚由出纳承担外、发现一次由审计部和财务管理部门罚出纳会计200—500元。第二十八条对外付款规定l、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分包单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确认后报项目预算员,由项目预算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按照分包合同审批签署付款意见后报公司经营科,由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后转公司财务科审核已经付款的情况,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经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2、分包工程决算款支付程序如下:分包单位工程完毕后编制分包工程决算书,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应保证甲方、监理已经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转交项目预算员对决算书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食堂会计、材料会计对发生的伙食费、材料费进行决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后报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并申请工程审计部进行分包审计,会计按照审计资料审批有关票据后由公司财务科根据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写付款凭证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经理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决定或报总经理批准签署付款意见,公司财务科根据本意见支付相应款项。3、材料款支付程序如下:材料款的支付根据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由材料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如为材料预付款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支付;材料进场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购员交使用单位的仓库和收料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经理对材料付款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4、对于不按照上述支付程序办理的,轻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元;收取对方礼物的,1000元以内罚款l0倍,1000元以上开除。5、对于向我方人员行贿的,一经查实扣罚总价的10%。6、本条由监事会、审计部和公司经理行使处罚权。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添置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件价值5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类不可拆分的、电子产品、玻璃器皿、陶瓷制品类易损物除外),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5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第三条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建账款登记,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1、土地房产、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工程部机具管理仓库管理;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5、其它资产由资产所在的使用部门管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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