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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协韶山市六届二次会议委员大会发言材料之三党外干部成长的几点思考-----------市政协常委韶山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李华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人民政权必须依靠的重要力量。培养选拨一批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优秀的党外干部队伍,既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的需要,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早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毛主席就说过:“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力。”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的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随即,上海市明确规定党外干部可以到政府部门担任正职。湖南省也规定,特别优秀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正职。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纲和无党派人士陈竺分别担任了国家科技部部长和卫生部部长,这是三十五年以来党外人士首次担任国务院的正部长职务。作为一名党外干部,我们感到骄傲,感到欣慰,更是充满了力量。2近年来,韶山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上,做了大量的工作,韶山现有党外副处级干部4名,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39名。本届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66名,占总人数的61%。政协常委21名,党外人士13名,政协副主席5名,党外人士3名。本届人大也有党外常委4名,党外人大副主任1名。7个乡镇现有3名党外副乡镇长。韶山市党外干部实职的安排和政治待遇的享受在湘潭市都走在前列。作为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党外干部,对“党外干部”这四个字我有切身的体会和深深的感触。下面有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与大家共勉。。一、争取重视,提高认识是党外干部成长的必要条件虽然,现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相对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有的时候是“讲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记得”,甚至把党外干部的任用潜意识当作是一种象征,是“政治需要”,而不是“工作需要”。只有在人大、政协换届,有硬性政策要求时,才会引起重视,平常党外干部的配备政策上没有硬性要求,弹性大,因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的力度上也有着差距。存在这种差距,党外干部有自身的原因。很多党外干部或是忙于自身工作,或是原本心高气傲;或是自卑感作祟,因“非党”的身份而黯然伤神,不愿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思想。我们韶山建有党的领导与党外干部交友的制度,党外干部都有一名市委常委一对一的谈心帮助,但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思想的应该不多。3党外干部队伍的建设与市委的重视程度应该是成正比。一方面,党外干部要克服自身弱点,主动向周围的党员同志学习,以自己的积极行动争取领导对党外干部这一群体的重视;另一方面恳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外干部的培养,在统战工作四个纳入的基础上,把党外干部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对党外干部任职、轮岗、挂职、培训给予关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外干部谈话、联系、帮助制度,使党外干部政治上成熟、业务上进步,成为韶山建设发展的中坚力量。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是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有关规定,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是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联合负责。统战部门侧重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和推荐;组织部门负责选拔和任用,统战部门检查工作的最终落实。目前,我们也建立了组织部和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六个共同”机制,但实际情况是两个部门的权责还没有得到具体化和明晰化,使得培养举荐和安排任用脱节。同时,在很多文件中,有关“党外干部”看到最多的是:“争取配备”、“逐步配备”、“尽可能配备”、“要有一定数量”等规定和提出,弹性非常大,缺乏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和措施,随意性大。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组织4部门和统战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科学机制,还需要有诸多部门、诸多环节良性互动,形成合力。要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党委,落实在部门。要建立健全在党委领导下,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教、文、卫等党外知识分子多的重点部门要建立培养、教育、引导工作机制。同时,要由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牵头,建立一套系统、有约束力、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纳入党建工作考评内容,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以促进党外干部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三、积极培养,合理使用是党外干部成长的关键培养是使用的基础。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对新一代党外干部的要求标准和培养教育也有别于过去,提出了新要求。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更要注重的是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的培养。韶山在理论学习培训方面做得好,每年都选派了党外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虽然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轮训和中青年党外干部学习班等途径,可以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但也要让党外干部在实践中增加才干,要进一步加大挂职锻炼和实职安排的力度。对已走上领导岗位的5党外干部,要加大交流力度,进行多岗位的锻炼,丰富工作经验;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优秀党外干部,要多提供到基层磨炼的机会和平台,不断提高党外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培养的目的是为了使用。韶山在党外干部选拔和政治待遇享受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的比例,在湘潭市都是走在前列的。但我们也不难看出,这其中还存在着机械性。更多的时候是为“需要”而使用。在历次干部调整中,党外干部所占比例都很小,党外干部任行政正职的更是少之又少,这些都使得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缺乏内在动力。党外干部的选拔,既要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又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对政治素质好,先进性、代表性强,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的党外干部,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基础上,应该要本着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大胆向上级推荐,大胆予以提拔,特别是实职有位的配备。建议组织人事部在公开选拔时,都应拿出一定比例的领导职数来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四、互相信任,合作共事是党外干部成长的基础作为一名党外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才能不负重托,与时俱进。一方面,各级党委要充分信任党外干部,保证担任领导职6务的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有责。涉及党外干部分管工作范围的重要决策,应事先听取并尊重其意见和建议。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组织上对党外干部要高看一等,厚爱一层,不能因为党外干部一些一般缺点甚至是个人性格和生活习惯上不同就认为他们不行,要从实际出发,客观、全面地评价党外干部。另一方面,党外干部也要自信自立。要认识到党外干部也是党的干部,是党长期培养和认真选拔出来的,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信得过、靠得住的优秀干部。从思想深处树立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主动把上级指示精神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讲科学鼓实劲,创造性开展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取长补短,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一名干部的高风亮节。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我们“党外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为了组织的需要,虽然我们身处党外,甘当配角,但是我们时刻都会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给我们一缕阳光,我们就会用它去温暖全世界。最后几句与所有的党外干部共勉。我们不必感概机会太少,怀才难遇,只要有勇挑重担,承担责任的勇气和素质,有甘于平凡,持之以恒的工作热情,不一定要建丰功伟业,轰轰烈烈,7只要无愧于干部的身份,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在本职工作中有所贡献,有所建树,也是一种幸福,一种责任,一种幸运。
本文标题:党外干部成长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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