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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干部教育(非学历)统计年报填报说明(102表说明)1.各委办局(总公司)负责组织汇总填报本系统、本部门市级单位干部教育统计情况;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汇总填报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统计情况。2.岗位(职业)技术培训,包括资格性培训、适应性培训。资格性培训主要是指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取得上岗、任职、晋级资格的培训;适应性培训主要是指根据本岗位工作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各种应急的、专项的培训。3.继续教育,是指对大学毕业后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的补充、扩展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非学历教育。4.党政机关干部,是指在党政机关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司法、检察系列的工作人员计入党政机关干部。5.企业管理干部,指对企业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过程进行影响和控制的人员。包括企业领导班子人员、车间、科室从事组织管理、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物资管理、科技管理、机械动力管理、劳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活福利事业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团体工作的人员。6.专业技术干部,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各职能机构从事通讯、科研、情报、技术管理以及担任统计、经济、会计、翻译、编辑、教育、图书、档案、资料、新闻、播音、体育、工艺美术、海关等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7.事业单位行政干部计入其他干部。北京市工人教育(非学历)统计年报填报说明(103表说明)1.各委办局(总公司)负责组织汇总填报本系统、本部门市级单位工人教育统计情况;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汇总填报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人教育统计情况。2.岗位(职业)技术培训,包括资格性培训(含技术等级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含转岗再就业培训)。资格性培训主要是指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取得上岗、任职、晋级资格的培训;技术等级培训主要是指根据劳动部门技术等级考核标准而进行的以取得劳动部门技术等级证书为目标的工人培训。适应性培训主要是指根据本人岗位生产(工作)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各种应急的、专项的培训;转岗再就业培训,主要指为适应新岗位所需技能而开展的培训和以培养重新就业能力为目标而开展的培训。3.高级技师,是指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种(专业)范围、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经考评组织考核合格的技师可被聘任为高级技师。4.技师,是指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种(专业)范围、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经考评组织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可被聘任为技师。5.高级工,是指达到国家颁布实施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规定的高级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经相应的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6.中级工,是指达到国家颁布实施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中级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经相应的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7.初级工,是指达到国家颁布实施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初级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经相应的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初、中、高级技术工人与原八级制技术工人的对应关系为:一、二、三级工为初级工,四、五、六级工为中级工,七、八级工为高级工。北京市农民教育(非学历)统计年报填报说明(104表说明)1.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汇总填报本地区农民教育(非学历)统计情况。2.农民是指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3.乡镇企业职工是指在乡镇企业从事管理、技术和生产的劳动者。4.岗位(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乡镇企业岗位培训和岗位资格证书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是指以农村中的初、高中毕业生、能工巧匠、科技户、重点户、专业户为主要对象进行的各种技术训练,称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并规定一般每期培训不得少于35学时。农民绿色证书培训:是指对承包经营者、生产技术骨干实行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以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教育培训,一般学习三门以上课程,学时在200课时以上。乡镇企业岗位培训:是指对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按岗位需要,在一定政治、文化基础上进行的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工作能力和生产能力为目标的定向培训。乡镇企业岗位资格证书培训:是指为达到乡镇企业岗位任职资格标准而开展的资格证书培训。5.继续教育(扫盲教育):是指对农村常住人员中的文盲所进行的以识字为重点内容的教育培训。脱盲标准是:识1500个汉字,能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帐目;能够书写简单的便条、应用文。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情况(非学历)统计年报填报说明(105表说明)1.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汇总报本地区社会力量办学统计情况,各民办(非学历)高校、各民办普通中专学校,负责填报本校办学统计情况。2.“B”指企业法人单位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3.“C”指事业法人单位(或学校)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4.“D”指社团法人单位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5.“E”指八个民主党派(中央或市委)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6.“F”指公民个人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7.“G”指其他类型的单位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8.“1”指学校或教育机构数量。9.“6、8”指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外语、计算机、出租车驾驶及其它职业资格、技术等级方面的岗位(职业)技术培训的在学人数与累计年结业人数。10.“14、16”指具有高等教育文凭考试资格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参加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在学人数与累计年结业学生数。11.“18、20”指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的在学人数与累计年结业学生数。12.“22、24”指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成人高考的单科助学辅导的在学人数与累计年结业学生数。13.“26、28”指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所举办各类社会文化生活培训的在学人数与累计年结业学生数。北京市社区市民教育(非学历)统计年报填报说明(106表说明)1.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汇总填报本地区社区市民教育(非学历)统计情况。2.社区市民教育(非学历)是指由街道(乡镇)针对社区居民举办的各类公益性的非学历的社会化培训。3.社区市民岗位(职业)技术培训是指针对居住在本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帮助其掌握新的就业技能所进行的各种适应性、技能性培训。4.社区市民继续教育是指针对大学毕业后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社区居民进行的补充、扩展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非学历教育。5.市民文化生活培训,是指为丰富本社区居民的社会文化生活而进行的培训,如外语、计算机、法律知识、老年生活、青少年校外生活等培训。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短期培训统计年报填报说明(107表说明)1.各区县教委负责组织汇总填报所属职业高中(不含民办)、成人中专(不含民办)学校开展短期培训情况。2.各市属普通中专学校、市属成人中专学校负责填报本单位本年度开展各类短期培训情况。3.岗位(职业)技术培训,包括资格性培训(含技术等级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含转岗再就业培训)。资格性培训主要是指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取得上岗、任职、晋级资格的培训;技术等级培训主要是指根据劳动部门技术等级考核标准而进行的以取得劳动部门技术等级证书为目标的工人培训。适应性培训主要是指根据本人岗位生产(工作)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各种应急的、专项的培训;转岗再就业培训,主要指为适应新岗位所需技能而开展的培训和以培养重新就业能力为目标而开展的培训。4.文化生活培训,是指为丰富本地区居民的社会文化生活而进行的培训,如外语、计算机、法律知识、老年生活、青少年校外生活等培训。
本文标题:北京市干部教育(非学历)统计年报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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