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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指导课2014年10月第四讲:就业常识性问题•1、2007年6月29日出台的《劳动合同法》;•2、2007年8月30日出台的《就业促进法》;•3、2007年10月30日出台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4、2007年12月7日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四部法律均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讲:就业常识性问题•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二、见习期与试用期•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档案•五、就业流程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案例一:一个毕业生只能同时签定一份就业协议•案例二: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怎么办?(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8条规定: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要以书面形式订立。所有的劳动者,无论是初入职场的毕业生,还是跳槽的职业人,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无一例外。•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在从指令分配向双向选择转变的过程中,教育部门定制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产生了“介于国家分配(派遣)和市场寻找(劳动合同)之间的就业协议”,用以解决存在的时间差问题。•就业协议也俗称为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可以说,就业协议是高校就业制度下的特别术语,是应届毕业生的“专利”,人生只此一回。(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订婚仪式”,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结婚证书”,受《劳动合同法》制约(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1、就业协议:以教育部制订的样式作为示范性文本,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负责印刷,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2、就业协议:内容大体包括三部分,•一是甲方栏——毕业生;•二是乙方栏——用人单位;•最后是丙方栏——学校。•劳动合同: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3、就业协议备注栏中的内容可作为日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依据。•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从现在的情况看,备注栏中约定最多是关于“毁约”的责任承担问题。•若无约定事项,在填写就业协议时,应在备注栏中说明“以下空白”或“无”。(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4、就业协议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二、解读就业协议1、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2、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1)就用人单位而言(2)就学校而言(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二、解读就业协议•3、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行为,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用人单位人事权…)•(2)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如:在备注条款中注明:本人如录取研究生,该协议视为撤销。并请用人单位盖章认证。这样,一旦被录取,就无须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二、解读就业协议•(3)对于待遇、工作年限等问题一概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自由约定。•(4)出现纠纷应勇于依法解决•4、在求职就业过程中保护自己二、解读就业协议•本科毕业生在本人“应聘意见”一栏中应注明“本人愿意到XX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毕业生在派遣时,一般也将户口、档案派往单位所在地的同一地址。用人单位无人事权、无落户指标的无法正常派遣,因此用人单位如果事前承诺解决落户,而事后无法兑现的,毕业生也有权解除协议,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五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案例:•小李是某高校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经过几个月辛苦的奔波,终于在毕业前夕与一家自己还比较满意的公司形成了初步的就业意向。该公司在通知小李签订协议的时候,告诉小李到该公司工作首先有6个月的试用期,然后再有一年的见习期。他们会先跟小李签订试用协议,待试用合格以后再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见习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小李自行负责。思考•公司的这些规定合理吗?二、见习期与试用期•见习制度是用人单位对刚刚接收来的毕业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考察和了解,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1、期限不同。•见习期:一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1、期限不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2、效力不同•见习期是来源于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而试用期则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达成的,在6个月的时间内自行协商确定期限。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条件解除劳动关系。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3、适用范围不同。•见习期主要在新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则对包括上述人员在内的劳动者均可以适用。•见习期和试用期可以重复约定,但是应在一年见习期内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而不能在见习期一年以外再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用人单位也得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卡、进门卡、工号等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的证据。•案例:•小李是某高校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经过几个月辛苦的奔波,终于在毕业前夕与一家自己还比较满意的公司形成了初步的就业意向。该公司在通知小李签订协议的时候,告诉小李到该公司工作首先有6个月的试用期,然后再有一年的见习期。他们会先跟小李签订试用协议,待试用合格以后再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见习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小李自行负责。案例点评•一、首先有6个月的试用期,然后再有一年的见习期。•二、先签试用协议,再签劳动合同。•三、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用人单位也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警惕各种求职陷阱•1、免费试用工;•2、在试用期给很高的工资,吸引来毕业生,但是试用期过后却开始实行“无底薪”工资;三、警惕各种求职陷阱•在求职时要注意:•一、求职时要仔细搞清用人单位有哪些约束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要求劳动者承担哪些特殊义务;•二、求职时要仔细问清并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三、要仔细搞清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四、要仔细问清并明确约定录用条件和试用期;•五、要问清并明确约定试用期内和试用期后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三、警惕各种求职陷阱•六、不要轻易向用人单位提交自己的证件原件;•七、不要向用人单位缴纳费用;•八、要签订并索取书面劳动合同;•九、要搞清并在劳动合同上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并要求公司盖章;•十、不要约定和履行法律许可之外的劳方违约金条款。三、警惕各种求职陷阱•警惕以下七种“有问题”的劳动合同。•1、口头合同;2、简单合同;•3、暗箱合同;4、抵押合同;•5、阴阳合同;6、“卖身”合同;•7、“生死”合同。求职防骗5法•1、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广告);•2、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3、找职介所要找证件齐全的合法单位;•4、不要交押金;•5、拒绝高薪诱惑。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凭证,是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作用:•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考研)不发报到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办报到证: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报到过程中遗失“报到证”的,可以补办。•1、从档案中找出副联,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2、持报纸,个人申请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学校出具相关证明;•3、由毕业生本人或学校自行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补证手续。•报到期限为3个月,择业期一般为两年,如果过了择业期,将无法补办。五、档案•案例:已毕业三年的杨涛颇为苦恼,“原来就没拿档案当回事儿,结果耽误了自己评职称。”据了解,他大学毕业三年了,档案一直自己拿着,未交给单位。结果今年单位开始评职称,因为档案没在单位,手续不全,只能比同时进单位的同事晚评一年。五、档案•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档案。•目前人事档案对于一个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因为它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毕业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得用到档案。五、档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均可为毕业生接收管理学生档案,并依据档案为毕业生提供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等一系列内容的服务。人事代理•注意事项:•1、人事档案的转递一律由组织移交和领取,对个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不予办理。•2、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人事代理的内容(一)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和人才基本素质测评,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机构、人事改革方案;•(二)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三)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引进人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及聘用
本文标题:大学生就业指导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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