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管理制度)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总则1.1为规范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条例。1.2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壹管理、分工负责、安全效用的原则。2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2.1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用具单价于500元之上,专用设备单价于800元之上,使用期限于壹年之上,且于使用过程中保持原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于壹年之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2.2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由公司行政部划定,且列出固定资产目录台帐和建立帐卡。3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及基本职责3.1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包括决策机构、日常综合管理机构、使用管理机构和使用机构。3.2总公司,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基本职责是:讨论通过有关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决定大型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处置。3.3公司行政部,是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综合管理机构。其基本职责是:3.3.1有关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起草;3.3.1中小型(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购置、处置方案的申报,待总经理审批后执行;3.3.2大型(5,000元之上含5,000元)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方案由公司提出,总公司审批后由行政部及关联采购人员进行购置或处置。3.3.3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公司范围固定资产的清查。3.4公司各职能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机构和使用机构。基其本职责是,负责其各自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用具和房屋、建筑物使用的统筹管理,发挥存量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用;对各自所管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完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提出购置计划、处置方案,且进行登记管理,维护、维修及保证完好。4固定资产购建的管理4.1房屋、建筑物的购建,由公司提出方案、报总公司审批执行。4.2固定资产的购置具体程序确定为,单项价值5,000(不含)元以下的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方案;经关联采购部门或人员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关联采购部门或人员寻价、比较后签订购销合同,且具体实施设备的购置。单项目价值于5,000元(含)之上的,需报总公司关联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再按上述程序购置,或由总公司购置。4.3固定资产购置回公司后,资产项目建成程序如下:4.3.1行政办公使用的设备、用具等,由行政部办理采购入库,入库前必须通过关联专业人员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同时采取虚拟入库的方式进行入库、出库手续办理。行政部凭入库、出库单填制《固定资产出入帐登记表》,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卡》即完成项目程序。4.3.2生产部申请采购的固定资产,由生产部自行办理验收、领用,生产采购员办理报帐,之后将关联凭证交到行政部实施“项目建成”。生产部于行政部监督下建立本项目的分户台帐、台卡等。行政部统壹编制《固定资产项目建成卡》发生产部粘贴。4.3.3由总公司转移、处置来的固定资产,视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坐价后,根据关联财务原则办理关联建成手续。5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5.1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且发挥其最大效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机构或使用机构必须责成专门内设机构或设定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5.2全公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依据公司和总公司签定的《财务备忘录》,由公司于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且组织日常维修、养护。5.3由使用机构的内设机构或设定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养护、检修和使用。5.4公司的固定资产于全公司范围内能够调剂使用,房屋、建筑物的调剂,由使用部门提出调剂方案;设备的调剂,由设备的使用管理部门提出调剂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5.5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的外借,应经总经理审批。6固定资产处置及毁损、丢失的管理6.1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变卖。6.2固定资产的拆除,指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符合既定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处置行为。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使用机构提出方案,且填定“固定资产拆除清单”,经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财务部依据审批结论和“固定资产拆除清单”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6.3固定资产的报废、交卖应由固定资产使用机构提出方案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变卖清单,由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财务部依据审批结论和固定资产报废、变卖清单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6.4固定资产发生毁损、丢失后,应由固定资产使用机构提出方案,且填写固定资产毁损、丢失清单,进行毁损、丢失责任的确认,原则上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追究个人责任,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失,应当责成当事人赔偿且可追究其行政责任,具体责任的确认按下列程序处理:6.4.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确认且报处理意见;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6.4.2财务处依据确认结论和固定资产毁损、丢失清单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6.5固定资产拆除、毁损、丢失所取得的变卖收入和赔偿金,必须统壹纳入公司财务,形成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6.6各部门因固定资产处置和毁损,暂时难以处理的,应于办理有关手续后,将相应的固定资产交付行政部,且将相应清单复印件交行政部,由其代为保管,且具体做出处理。7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7.1行政部统壹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目录台帐登记管理。固定资产的登记,包括入帐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三部分内容。7.2入帐登记,是指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且交付使用或清查溢余时所进行的登记。当发生固定资部门留存,壹份报行政部,壹份报财务处作固定资产入帐登记凭证),财务处依据固定资产入帐登记单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登记手续。7.3变更登记。是指固定资产发生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等内部管理事项发生变动时,所进行的登记。当发生固定资产变更登记事项时,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变更登记表(壹式俩份,壹份由使用部门留存,壹份报行政部,行政部依据固定资产变更登记表办理固定资产变更登记手续)。7.4注销登记,是指固定资产发生拆除、报废、变卖、毁损、丢失等固定资产减少事项时所进行的登记。当发生固定资产注销登记事项时,行政部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注销登记。7.5有关固定资产的入帐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手续必须先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行政部办理关联手续。8固定资产的清查8.1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行政部和财务部应当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行政部必须保证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壹次彻底清查;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必须保证每季度于行政部的督导下对所辖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壹次例行清查。清查中必须保证行政部和财务部、总公司财务的《财务备忘录》的帐帐相符、必须保证行政部管理台帐和入帐凭据的帐证相符、必须保证帐务和固定资产实物的帐实相符。8.2清查完毕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行政部、财部处应当基于清查结果,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且履行相应的入帐、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9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处理9.1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固定资产购建、登记的、行政部可责成财务部拒绝办理财务结算手续。9.2不按规定程序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的,行政部可请示总经理批准,可适当扣减相应单位的预算经费额度。核示:审批:确认:编制: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本文标题:(管理制度)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877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