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鲁节减字〔2008〕1号关于印发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完成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附件: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省委组织部:1、贯彻鲁发〔2007〕21号文件精神,成立省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考核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从有关市和省直部门抽调熟悉考核工作的人员,成立起草组,在认真学习文件政策、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综合考核实施细则。3、实施细则报经省考评委审定后,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各市包括节能减排工作在内的年度综合考核。省委宣传部:1、将节能减排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总体计划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及时加强宣传调控和指导。集中搞好节博会、节能宣传周宣传,充分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青年志愿者”及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节约文化,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2、会同有关单位,从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中推选一批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的单位及个人典型,推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重大节能装备、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3、大力开展群众性节能减排教育实践活动,创建节能型机关、企业、学校、家庭。在全省城乡特别是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以“节能环保,共建文明”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会同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和省直新闻单位等联合组织“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节能征文活动、一次节能知识竞赛、一次演讲比赛。4、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以及铺张浪费等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省发展改革委:1、实行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研究制定高污染和资源初加工行业新上项目的管理办法。建立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挂钩机制,根据情况,暂停或暂缓审批节能任务完成不好以及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地区新增“两高”项目。2、建成风力发电项目4个,装机容量2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装机容量20万千瓦;余能发电项目10万千瓦。制定并组织实施淘汰小火电工作方案,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3、编制《山东省渤海环境保护规划》,配合国家做好《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围绕生态省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环境保护规划调研和重点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调查研究。编制《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4、组织实施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省经贸委(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1、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50万吨、焦炭产能16万吨。2、落实超标准耗能加价办法和节能评估制度。配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提出差别电价收费使用办法,实施差别电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3、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会同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三个“节能100项”。会同省财政厅实施国家节能技改财政奖励项目和省级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筛选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投资节能改造。4、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全面落实《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循环经济“123”工程,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十个重点行业发展,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指标体系。5、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力争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抓好已审核企业验收,全省验收企业100家以上。6、会同省统计局公布各市和千户企业能耗指标。会同统计、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组织节能培训,开展能源审计,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等管理工作。7、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依法开展节能监察。设立节能、清洁生产投诉举报电话。8、提出《山东省节能条例》的修订意见,开展《山东省节能评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会同省质监局组织实施节能标准,新制订一批节能标准。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举办山东省第三届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展洽会。召开有关部门座谈研讨会,宣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2007年度省节能奖。考核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2007年度节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落实节能问责制度。11、加快对共生、伴生矿及工业“三废”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及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12、加快环保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步伐,壮大环保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省教育厅:1、把节约能源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地方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在高校、职业学校的教材中增加节能减排内容。把节能减排教育纳入学生政治思想教育重要内容。2、开展节约型学校创建活动,出台节约型学校考核标准。发挥高校能源管理委员会、高校基建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开展节能减排方面的经验交流、技术推广和督促检查工作。省科技厅:1、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抓龙头,抓示范,抓突破,建立技术共享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科技工作。2、组织实施“山东省十大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工程”,进行技术集成与攻关。加快绿色城镇建设科技示范和污染物减排科技示范。打造黄河三角洲生态产业群。3、配合省经贸委,组织实施三个“节能100项”。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推广500项实用节能减排技术。省监察厅:1、督促有关部门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年度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管长效机制。省财政厅:1、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节能技术转化的财政政策,对企业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省级及以上水平的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给予奖励。2、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的财政政策,加大太阳能利用、燃料乙醇和生物质柴油等的财政扶持力度。3、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水泥等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4、会同省环保局研究支持污染减排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5、会同省环保局按照《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和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较大的市予以奖励。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支持节能减排监测、执法和标准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省人事厅:1、继续把引进、吸收和推广节能技术作为引智工作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相关领域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支持力度。实施全省节能减排示范引导性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2、利用中国山东第五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的时机,引进一批涉及节能技术、新能源利用等项目和高层次急需人才。3、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规范各级节能监管监察机构设置,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2007年度省节能奖评审、2007年度省直机关节能降耗考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省国土资源厅:1、继续深入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最低限价制度,遏制工业用地低成本扩张。强化工业用地出让计划管理,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工业用地出让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拟定出让方案。2、严肃查处违规供地,及时发现与查处违法用地。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适当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的供地比例。3、规范矿业权审批,提高办矿准入门槛,适度控制矿产勘查开发总量。对铁矿、煤矿、石膏、建筑石材等重点矿种,实行适度控制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的政策。4、做好《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好世界地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省建设厅: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管意见》、《山东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山东省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2、推行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全面“禁实”,大力发展节能立废的新型墙体材料。3、完善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全面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组织做好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全面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搞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及时查处严重违反墙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纪工程。4、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开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评价考核,引导各城市加大对公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城市主干道开辟公交专用道,及时淘汰、更新或改造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车辆。把节能工作指标纳入公交企业的考核体系。推进公交行业信息化,建立和完善公交智能调度体系。5、督促各地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建设节电示范工程。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活动。实施节电改造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半导体照明等节电产品,对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进行全面改造。6、在污水处理厂设立远程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做到信息共享。会同省监察厅对省政府通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督查。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实行月调度和通报制度。修订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抓好沿海城市和旅游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省交通厅:1、研究制定公路机械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压路机能耗限额标准。开展营业性车辆燃料消耗课题研究。2、提高营运车辆实载率,合理调整营运车辆结构,引导节能、高效、环保车辆发展。3、开展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和淘汰工作,淘汰老旧船舶10艘(包括沿海和内河)。推进新建造钢质船型标准化,新建船舶6艘。组织实施营运车辆、船舶限额标准。4、在港口企业开展老旧门机改造,推广使用场地照明高杆灯。推广使用GPS卫星跟踪定位、行车记录仪等先进智能运输管理系统。5、做好疏浚土、旧沥青和水泥路面混凝土再生循环利用,推广工业废料在交通建设中的应用,做好废油、氟利昂回收利用,建造垃圾回收、污(油)水处理转运站。省信息产业厅:1、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节能工作的指导意见》。2、指导电子信息产业淘汰陈旧设备工艺,改造电子工业窑炉,提高热效率。3、继续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加大对节能环保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浪潮集团华光光电子等企业的发展,加快全省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对全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信息技术改造。4、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各级政府网站,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省水利厅:1、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食品、煤炭、医药、机械等行业的用水定额。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节水标准。加强用水计量,推广水资源实时监控体系及遥测遥控设施建设。3、抓好21个县(市、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省农业厅:1、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5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处,新推广太阳能热水器80万平方米。扩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域,使济青高速公路沿线和济南机场周围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左右,全省达到68%以上。2、实施“万灯杀虫工程”。建立40万亩果树、蔬菜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频振式杀虫
本文标题: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95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