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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德勒兹的普鲁斯特谈起文/林志明按语:本文原拟分三部分讨论德勒兹《普鲁斯特与记号》(Proustetlessignes,1èreéd.,1964)一书,尚未写成的两部分包括“抽象机”及德勒兹本人的“文体”特征(一个更全面的研究还应包括“双性同体”,即普鲁斯特对“性转移”(transsexualisme)的说法,以及德勒兹提出的“无器官身体”corpssansorganes之概念)。目前只写出第一部份,全文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但已进入德勒兹所谓流变(devenir)之中。第一回合:思想的意象A.由那里开始呢?由结论开始吧!德勒兹解说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Alarecherchedutempsperdu)两条重要结论如下:1.这是一本谈“真理追寻”(recherchedelavérité)的书。2.普鲁斯特提出的真理概念构成一个足以和哲学抗衡的哲学成果;因为它所显现的一个思想意象2(imagedelapensée),足以成为一个哲学的批评(critiquedelaphilosophie)。它所批评的是一个古典的理性主义的哲学类型之最基本部份(《Proustetlessignes》,以下简称PS.,p.155)。要深入了解德勒兹这两项结论,只阅读《普鲁斯特与记号》这本书是不够的。原因在于“思想的意象”这个意念是德勒兹这个时期的思考主题,《普鲁斯特与记号》这本书是一个长期思索的成果,它同时代表德勒兹思想最重要的部份之一。[1]B.思想的意象何谓思想的意象?德勒兹后来在《何谓哲学》(《Qu'est-cequelaphilosophie?》简称QPh.)中下的定义是:「思想对思想自身所给予的意象,它涉及何谓思想(penser),何谓使用思想,在思想中导向(s'orienter)...」(Qph.pp.39-40)。它基本上不是一个被思考或可思考的概念(concept),而是概念创造所必需升起的一幅“内具性平面”(pland'immanence),我们可将之称思想实现之条件。3这样的提法,已经牵涉到德勒兹数十年的哲学成果,必然不易理解,所以我们将由这个主题的各个演变过程来讨论它。C.叔本华德勒兹在他早期的著作《尼采与哲学》中(《Nietzscheetlaphilosophie》,简称NPh.1962),透过尼采,提出一个“新的思想意象”,其中也包含了如何活出这个思想的解析。他特别辟出这一节,首次提出这个主题,其中亦涉及哲学的基本任务。我们可把这个思想意象称为一个包含外在者(dehors),承认外在者在思想中的积极作用的思想意象。仔细去分析德勒兹在这里的主要参考点(尼采的《不适时评论》,卷三,叔本华教育家,(《Considérationsinactuelles,III,Schopenhaueréducateur》),其种芽实始自叔本华。叔本华在他的文学论中曾表示,思想并非任意随人“自由”作的:「思想如同火,必须被风激动而后能照耀。」另一个意象则是「思想从外面受孕,然后生子。」在叔本华的想法中,「就是伟大的思想家也不能够什么时候都思想」,思想出现时,好像是「我们所爱妇人来4到我们的眼前」,而我们「不能够随意召唤它,必须等它自己来」(这个“爱人”的形象及来临的主题,将继续出现在《普鲁斯特与记号》一书中)[2]。D.尼采明显可以看出,叔本华强调了思想意象的一个外缘侧面。透过尼采对叔本华哲学教育的感怀,德勒兹提出了一个新的思想意象,它攻击的对象是把思想的外在缘生内化的传统意象,德勒兹将之称为“思想的教条性意象”(imagedogmatiquedelapensée),它有三个基本论点:一、思想者意愿并喜爱真理(思想者的诚实性véracitédupenseur),同时思想在形式上包含了真(观念的天赋性格innéité,或是概念的先验性质apriori);思想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官能,所以只要“真正地”思想就能思想真理(思想的正直本性,众人都具有的善意)。二、如果我们在寻求真理的正直路上迷路了,是因为外力作用(比如身体、激情、感官兴趣(intérêtsensible))。“错误”作为真理的反面(négatif),只缘于外力因素。5三、为了要还给思想真面目,必须要有方法。才能良好地思考。方法是人为的,但可以使思想避免错误。如此我们才能进入“放诸四海、垂之万世”的真理领域。(Nph,p.118)如此的思想意象,把思想追求真理视为自然,把思想当作人的恒定状态。外力只是思想的错误诱因。而它制定的真理概念则是普遍而抽象的(universelabstrait)。这个真理概念,受到尼采强烈的抨击,他认为,在真理成为真理之前,必须先有意义(sens)和价值(valeur)的呈现。尼采认为叔本华的哲学教育,指出哲学的高贵,在于它不是一个无关痛痒的纯科学,而在质问「生命的意义和价值」[3]。他主张思想如果成为一种纯科学,而真理是普遍而抽象的,其结果是使哲学成为建制权力的合法保卫者。如此,由康德到黑格尔,哲学一直与建制保持友善,如同思想和真理保持友善面貌。由内化的程序出发,误认外力的真实作用,其结果是社会上的力量(建制力量)作用且封闭了思想的基本任务。尼采因此提出,思想的范畴并非真伪,而是高贵、低贱,高、低的决定其实来自于作用于思想的外在力量的性质(Nph.p.119)。由此,思想的负面亦非错误,而是愚昧(labêtise)。我们可以串连真实的叙述,却没有6任何意义(non-sens)。这种愚昧的思想,便是下贱思想的表征。因此,哲学的任务,不在解放思想内在的真理,而在揭发各种下贱愚昧的思想:解神话(démystification),并且以主动及肯定的方式来活出思想,才是哲学高贵的任务。然而,各式各样的低下都不能与时代分离,哲学所生产的概念也应是反抗时代(contresontemps),不合时(intempestif)和不现时(inactuel)的[4]。在和瓜达利相遇之前,德勒兹虽然未曾在政治哲学的领域上运作他的思想,但透过他对尼采的解读,我们看到他已取得一个反抗时代的批判思想动力。反对“方法”,强调活出哲学,也使得他将思想称为一个超凡的“事件”(événement),用以表达将思想掷入其主动流变(devenir-actif)的外在力量。E.哈伯玛斯的插曲尼采认为思想的范畴不在真假,而在于高贵/低贱、高/下,顺着这条思路,德勒兹也提出「新颖」、「卓越」、「有趣」取代了真理的表象,而且比真理更严格(Qph.p.106)。我们是否可以因此认为德勒兹取消了“真/伪”的范畴,而这种尼采主义(包括傅柯)的思想将7是一种自我矛盾的思想:因为我们不能同时宣称没有真理,以及这个宣称本身为真?绝径来自于不然这个命题是以“另一个”真理为名,所以仍有真理;不然这个命题亦需承认自己是虚构虚假。以上说的,是一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辩论术,在古希腊时期已被运用来保护对知识的攻击。80年代中期,哈伯玛斯批评法国的尼采主义,用的也是“同一招”。他认为尼采反对理性的批评也会陷入同样的绝径,因为它既是自我指涉,又是全面性的批评,因此它将攻击自己的批评基础[5]。继续同一思路,他还认为依德勒兹对尼采的诠释,其结果只表达一个“想要不同的意志”(volontéd'êtredifférent)[6]。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拟作细部讨论[7],只想指出一点:我们不可诠释德勒兹“全面”地取消真理的范畴,不然难以逃避哈伯玛斯式的攻击。德勒兹在“思想的意象”中所指的是一个使真/伪概念得以成立的层次。这个层次在不同的理性(raisons而非Raison)中指引寻求真理的方向。他明显地反对一个“普遍而抽象”的真理及其思想意象。而且“思想意象”这个意念正是用来思考真理的各种的可能性及其演变,因此它反而是一个讨论真理的理论[8]。8F.遭遇记号《差异与重复》(《Différenceetrépétition》简称DR.1968)一书作为德勒兹的国家博士论文,可称为德勒兹前期思想的总结,具有开创自己学说(doctrine)的气象。在这里,他进一步建立一个“事件的思想”(penséedel'événement),并将之称为“超验经验主义”(Emprismetranscendantal),其批评的对象为西方形上学陷入“再现”(représentation)式思考的“长久错误”(longueerreur)(这是它的经验主义部份),并尝试由此建立起一个思想可能的条件(这是它超验的部份)。德勒兹在后来的访谈中,曾表示《差异与重复》的真正对象,即是思想意象所需预设的性质(《会谈》,Pourpalers,简称PP.,p.204)。在此我们首先注意到,过去《尼采与哲学》中有关传统思想意象的三段“论点”被扩大为八项“预设”[9]。德勒兹在此把他对传统教条思想意象对思想外力作用内化的过程批评再加扩大,提出同一性(identité)原则,认识(recognition)模型,再现(représentation)体制等相关预设;同时他也提出一套对立思想意象的建构,其中与《普鲁斯特与记号》特别相关的有记号、意义及学习三项。9德勒兹对记号(signe)所提出的一项特殊的看法,首先在于他把记号和力量(force)结合在一起。记号在此为一“遭遇”(rencontre)之对象,以相对于“认识”之对象(recognition)。它的特质之一便是使思想的主体(由于德勒兹在此引用柏拉图对话录作引子,称其为“灵魂”)扰动不安(perplexe),使他提出问题。因此记号可以称为“问题的携带者”(porteurdeproblème)(DR.p.182)。它的另一个特征因此便是暴力(violence)、破坏围障(ffraction),它是敌人的形象,以相对于古典的友爱(philia)形象。德勒兹因此称这种思索为misosophie(恨智学!)。为何记号拥有扰动心灵的力量呢?为何记号会和暴力相连?传统的想法中,力量总是沉默、愚昧、粗鲁,正是理念(logos)最无法妥协的敌人[10]。然而德勒兹仍在柏拉图对话录《理想国》(《République》,DR,p.523sq.)中看出,柏拉图本人已提出可以超越这个陈调想法的可能。柏拉图在此透过苏格拉底说:有两种感觉的对象,其中一种会引起思想的检查,另一种则相反,因为感知(perception)本身即已足够作决定。这种扰动灵魂的状况,即是同时感到两种相对性质的存在,而另一种所谓正常的状况,德勒兹分析说,即是认识(rècognition)。10认识,其实便是再认识(reconnître)。其模型如下:不同的官能协同作用于一件相同的事物上。每一个官能有它不同的作用方式,如看、触、回忆、想象、构思。它们也带来了不同的认识数据。但如果一件事物被认识(reconnu)了,便在于每一个官能都合作作用于同一事物。或者反过来说,被认识事物同一身份(identité),便在于各官能协同作用,这便是理性哲学强调的共感(senscommun),或称官能协调(concordiafacultatum)[11]。由这里,德勒兹提出,使得灵魂扰动,并触发想要去检验它的知觉状态,不是笛卡尔主义者所想象的难以辨识的远方事物,亦非柏拉图所说的相矛盾的质量,它甚至不是一个可感的事物(êtresensible),而是感受的本体(êtredusensible)。这个感受的本体只能是感受的对象,而不是其他官能的对象(cequinepeutêtrequesenti)。它一方面破坏了共感作用,也使感受力面临到自身的极限(因为感受的本体亦有非感受insensible之性质),激发它极度的力量(nièmepuissance)。更有趣的是,德勒兹不但提出有一个单一官能的独特对象的说法,还提出一整套流程;由感受,这股力量「一个一个地」激起回忆和思想,去和它们单一对象博斗。如此,终于发展出强迫思想去思想的暴力,如此每一官能,不11但不能协调作用,还进入了一个「怒不可遏」的状态(sortirdesongond)。(DR.,pp.183-184)这个经验,除了柏拉图曾经稍微触及,但随后便以观念之回忆
本文标题:由德勒兹的普鲁斯特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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