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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内容介绍设计背景•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一、内容介绍章节安排:本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一、内容介绍修订的主要内容:1.根据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的现状,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B、C三级,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2.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3.为了增加规范的可操作性,根据机房分级标准,增加了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一、内容介绍规范的解释和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二、术语1.电子信息系统: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二、术语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二、术语3.主机房: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二、术语4.辅助区: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二、术语5.支持区: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二、术语6.行政管理区: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二、术语7.冗余: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8.N----基本需求系统满足基本需求,没有冗余二、术语9.N+X冗余: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X个单元、X个模块或X个路径。任何X个单元、模块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X=1~N)二、术语10.容错:具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相同配置的系统,在同一时刻,至少有两套系统在工作。按容错系统配置的场地设备,至少能经受住一次严重的突发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事件而不影响系统的运行。三、机房分级1.分级原则: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场地设备故障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在经济和社会中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进行分级三、机房分级2.分级的判定条件:(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A级:•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三、机房分级2.分级的判定条件:(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B级:•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三、机房分级2.分级的判定条件:(3)不属于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C级:(4)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主机房等级相同;(5)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三、机房分级3.各级机房的性能要求(1)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三、机房分级3.各级机房的性能要求(2)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3)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基本要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三、机房分级4.各级机房举例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举例:国家气象台;国家级信息中心、计算中心;重要的军事指挥部门;大中城市的机场、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急指挥中心等A级机房的电源要求供电电源两个电源供电,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变压器M(1+1)冗余(M=1、2、3.。。。。。)后备柴油发电机N或N+X冗余(X=1—N)UPS2N或M(N+1)(M=2、3、4.。。。)三、机房分级4.各级机房举例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举例:地方气象台;地方信息中心、计算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三级医院;大中城市的电力调度中心、邮电通信枢纽;大型会展中心;省部级以上政府办公楼;大型工矿企业等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B级机房的电源要求供电电源两个电源供电,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变压器M(1+1)冗余(M=1、2、3.。。。。。)后备柴油发电机N(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要求时)UPSN+X冗余(X=1—N)四、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1.机房位置选择•电力供给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应便捷,自然环境应清洁;•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四、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1.机房位置选择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应具备安装空调室外机的建筑条件。四、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2.机房组成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四、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3.设备布置(1)当机柜内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或机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背对背方式。机柜或机架面对面布置形成冷风通道,背对背布置形成热风通道。(2)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lm;•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lm,局部可为0.8m。四、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五、环境要求•A级和B级主机房的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五、环境要求环境要求A、B级机房C级机房开机时主机房温度23ºC±1ºC18~28ºC开机时主机房相对湿度40%~55%35%~75%停机时主机房温度5~35ºC停机时主机房相对湿度40%~70%20%~80%温度变化率5ºC/h10ºC/h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18~28ºC、35%~75%5~35ºC、20%~80%UPS电池室温度15~25ºC五、环境要求人体电位电击程度表现1000V完全无感觉发出微弱的放电声2000V手指有感觉,但不痛3000V有被针刺的感觉4000V有被针深刺的感觉见到放电的微光5000V从手掌到前腕感到痛指尖延伸出微光•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六、建筑结构1.一般规定(1)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2.6m;(2)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运输要求,建筑入口至主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六、建筑结构1.一般规定(3)面积大于100m²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面积不大于100m²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邻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六、建筑结构1.一般规定(4)A级和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当主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层固定窗,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电池室设有外窗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区域荷载要求(单位:kN/㎡)主机房活荷载标准值8--10主机房吊挂荷载1.2UPS室活荷载标准值8-10电池室活荷载标准值16(蓄电池组4层摆放)监控中心活荷载标准值6钢瓶间活荷载标准值8六、建筑结构2.机房区域荷载要求六、建筑结构3.防静电地板•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只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活动地板下的空间既作为电缆布线,又作为空调静压箱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400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应采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材料;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温、防潮措施,地面垫层宜配筋,维护结构宜采取防结露措施。。七、空气调节1.一般规定(1)与其它功能用房共建于同一建筑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宜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2)主机房应维持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的压差不宜小于5Pa,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10Pa;(3)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两项中的最大值:•按工作人员计算,每人40m³/h;•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七、空气调节2.空调负荷计算•机房内设备的散热;•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通过外窗进入的太阳辐射热;•人体散热;•照明装置散热;•新风负荷。•伴随各种散湿过程产生的潜热七、空气调节3.空调的设备选择•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适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空调系统无备份设备时,单台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应带有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应满足机房监控系统的要求,显示屏宜有汉字显示;•空调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和加湿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设备安装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八、电气1.供配电要求•供配电系统应为电子信息系统的可扩展性预留备用容量;•户外供电线路不宜采用架空方式敷设。•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由专用配电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压器•用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动力设备与电子信息设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应由不同回路配电八、电气2.UPS容量电子信息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旁路装置。确定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时应留有余量。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可按下式计算:E≥1.2P式中E―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不包括备份不间断电源系统设备)【(kW/kV·A)】P―电子信息设备的计算负荷【(kW/kV·A)】九、电磁屏蔽对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对商业信息有保密要求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设置电磁屏蔽室或采取其他电磁泄漏防护措施,电磁屏蔽室的性能指标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十、机房布线(1)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应根据功能要求划分成若干工作区,工作区内信息点的数量应根据机房等级和用户需求进行配置主机房以一个机柜为一个工作区;辅助区以3—9平方米为一个工作区;支持区以不同的功能用房为一个工作区,如UPS室、空调机房。每工作区信息点数量一个工作区信息点数量A级B级C级主机房信息点配置不少于12个信息点,其中冗余信息点为总信息点数的二分之一不少于8个信息点,其中冗余信息点不少于总信息点数的四分之一不少于6个信息点支持区信息点配置不少于4个信息点不少于2个信息点十、机房布线(2)承担信息业务的传输介质应采用光缆或六类及以上等级的对绞电缆,传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冗余配置。冗余配置的要求主要是针对A级和B级机房的布线。十、机房布线(3)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宜采用电子配线设备对布线系统进行实时智能管理;(4)当主机房内的机柜或机架成行排列或按功能区域划分时,宜在主配线架
本文标题:《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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