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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通俗地揭示,“尽职调查报告”是对客户所要求的对象进行全面的信息收集和审核,并给出专业视角的评价及预期的一种书面文件。我学习《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方式,是通过阅读和分析事务所历史上的典型文件。学的主要是分析思路和撰写格式,至于分析的深度则属于书本学识和执业经验的范围了。下面是一份典例文件的基本框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基本框架第一部分导言一、简称与定义二、尽职调查的宗旨和范(摘于自我介绍大全转载请保留此标记)围三、尽职调查的基本方法四、尽职调查的限制五、尽职调查报告的结构第二部分正文第一章本项目基本情况一、交易当事人二、信托财产及贷款金额三、主要交易内容第二章A方调查报告一、A方的主体资格(公司)(一)《营业执照》(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税务登记证》(四)《金融许可证》(五)《开户许可证》二、A方的设立及规范运作(一)A方的设立(二)A方的规范运作三、A方的资信状况(一)A方的股东(二)A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A方的合规性经营(四)A方的财务状况(五)A方的关联企业第三章B方司调查报告一、B方的主体资格(国家机构)(一)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B方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号](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四)《税务登记证》(五)《贷款卡》二、B方的设立及存续(一)设立及历史沿革(二)组织机构和治理机制(摘于自我介绍大全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三)B方下属单位(四)领导成员(五)B方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三、B方的业务情况(一)行业现状及行业分析(二)B方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四、B方的财务状况(一)2006年——2008年财务报表(二)2009年第四季度主要财务及经营数据(三)201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及经营数据五、B方的重大债务清偿情况六、B方未决重大诉讼、对外担保情况(一)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二)对外担保情况七、本项目信贷资金用途第四章调查报告综述一、A方是资金信托合同及信托贷款合同的适格主体二、B方是信托贷款合同的适格借款人三、本项目下信托贷款的用途合规附例一:第一部分导言一、简称与定义为方便阅读,除另有说明或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者外,本报告中的下列简称仅具以下含义:(——)。二、尽职调查的宗旨和范围出于识别和控制(——)项目法律风险的目的,本所律师在收集与该项目有关单位的基本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基础上,主要核实与该项目有关单位的主体资格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该(——)项目本身的合法性。三、尽职调查的基本方法●审阅有关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与有关单位人员会面和交谈。●查阅有关单位网站(摘于自我介绍大全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中公布的资料。●向有关行政机关查询、验证资料。四、尽职调查的限制●本所律师根据本报告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并且依据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所适用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报告。●本所律师假设所收集到的相关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属真实。●对于没有完整书面资料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文件、专业经验和常识进行一定的假设,并基于该等假设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价,而该等假设可能与事实存在差异或不符。●本报告仅供(阅读者)参考,建议(阅读者)做出审慎、独立的判断。●本所律师同意在出具本报告之后,根据本所与(客户)所签委托协议的约定,按照(客户)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但不保证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发生相应调整。五、尽职调查报告的结构本报告包括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导言部分主要介绍法律尽职报告的宗旨和范围、基本方法以及简称与定义;正文部分主要对有关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价;附件部分则是本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如何写好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一)有什么用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所以,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异和顾虑,对于卖方关键材料提供不足之处,应当穷追猛打,锲而不舍,如此才真正显示出律师的作用;对于次要问题,则应当在提醒买方存在风险的前提下灵活处理,避免成为交易杀手。(二)怎么写1、封面尽职调查报告一般需要制作独立的封面,以表示庄重。封面形式各间律所风格不一,不需统一要求。2、前言主要分为如下五个部分进行陈述: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出具报告的前提;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导入语。如下是一份关于银行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进行贷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进行调查分析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前言部分的样本:【范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前言部分写作方法】〖注:以下说明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根据××银行××支行(下称“××银行”)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项目尽职调查委托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接受××银行的委托,作为整体处置××公司(下称“主债务人”)项目(下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项目的债权及担保债权权益有关事宜(下称“本项债权”),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注:以下说明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银行提供的与本项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复印件,走访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并就有关事实向××银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听取了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注:以下说明出具报告的前提〗本法律意见书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关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属真实;有关文件及陈述和说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且无任何应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对本项债权的合法成立、存续、数额等有重大影响的事实。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对于没有完整书面文件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文件、专业经验和常识进行了一定的假设并基于该等假设进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结论,而该等假设可能与事实存在差异或不符。〖注:以下说明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尽管本所律师已尽力对所掌握的事实和文件进行专业分析并作出结论,但鉴于各个法律从业者对特定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且法律理论与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此司法实践结果可能与本法律意见的判断存在差异。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得出的法律结论仅为本律师作出的客观陈述及独立法律判断,不构成对相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属性的最终确认、保证或承诺。使用人针对本项债权的任何决定均只能被理解为是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而非本法律意见作出。本所在此同意,××银行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项目的附属文件,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注:以下为正文导入语〗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如下:3、正文以一份某企业并购项目当中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组成:并购主体必须调查交易主体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交易主体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时是否取得有关批准。此外,还要调查交易主体现时是否合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未来的存续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组织结构主要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规章制度、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等。对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文件,应当到有关部门去核查验证。关联方主要调查与并购主体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同时视乎客户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对其核心成员的道德信用也纳入调查范围,因为道德风险可能会引发其他诸如经营、法律、财务等风险。当然,鉴于中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并不完善,这方面的有效调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实际调查当中这方面的调查多数流于形式。主要财产调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权属查证。有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特许经营权等,主要审查财产以及已经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调查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其次,权利限制。调查财产是否存在权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质押等情况,调查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三,现场核实。调查财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经营状况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的来龙去脉、产业政策的演变、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管理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供货商的情况;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委托代理、以及独立销售商的名单;消费者的清单;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情况;主要竞争者的名单;产品销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有关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等等。债权债务企业的债权债务对未来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又难以仅从表面文件发现,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对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重点调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诉讼时效的同时,核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调查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情况时,应着重对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保证和承诺的风险进行核查。此外,对于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常见的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也应当纳入债权债务的调查范围之内逐一予以核实。环境保护应当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已经投资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具有相关的环境评测报告和证书。产品质量企业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是否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证书。财务调查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税或其他原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数据往往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时候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因此,有必要对财务数据作必要的调查,这类调查一般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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