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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公共收入理论与实践第一节公共收入的概述第二节税收及税收效应分析第三节公债管理与宏观经济调控第四节政府收费管理第一节公共收入的概述一、公共收入定义二、公共收入的适度规模三、公共收入的原则四、公共收入的形式五、中国财政收入情况一、公共收入定义公共收入,亦称政府收入、财政收入,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公共收入是政府为满足公共支出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从企业和家庭取得的一切货币收入,即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筹集到的一切货币资金的总和,是政府为支付公共产品成本而筹措的资金,是以货币计量的政府占有的社会产品的总值。二、公共收入的适度规模几个衡量标准:1、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是反映财政收入同GDP间数量关系的重要统计指标。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同期财政收入合计额/本期GDP一般来说,此指标数值越大,说明国家财政收入越多,国家财力越充足。2、财政收入占GNP比重。3、财政收入占社会总产值比重。(二)财政收入的制约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2.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3.价格因素。(三)“以支定收”的财政观1.市场经济→社会公共需要→政府职能→财政职能→财政支出→财政收入2.思路:政府究竟需要干多少事→政府究竟需要花多少钱→政府需要收多少钱三、公共收入的原则(一)受益原则1.受益原则,指的是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的分配,要与社会成员从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中所获得的效益相联系。2.形式:规费、使用费。3.优点:若成功贯彻,会形成林达尔均衡,不存在免费搭车者。4.问题:大多数公共物品属于联合消费、共同受益,进而存在从低呈报或隐瞒不报现象。(二)支付能力原则1.指的是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的分配,要与社会成员的支付能力相联系。2.优点:若成功贯彻,会达到相对公平的状态。3.问题:支付能力的测度,收入标准?财产标准?消费支出标准?四、公共收入的形式恒等式:收=税+债+费+…(一)税收。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是公共收入的主体。(二)公债。指政府凭借自身信用,按市场供求关系自愿灵活地取得的公共收入。公债的特征: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公债的基本功能是弥补财政赤字。(三)政府引致的通货膨胀。亦称通货膨胀税,是政府为了弥补财政缺口,通过扩大货币供给造成普遍物价上涨,降低私人部门的实际购买力,从而形成政府占有社会资源的增加。通货膨胀在本质上是公私两大部门之间的资源再分配。(四)其他收入。主要有行政收费、捐赠、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战争赔款等。五、中国财政收入情况财政收入(亿元)增长率(%)完成预算数(%)占GDP比重(%)2019年21715.2514.9105.816.12019年26396.4721.611216.52019年31649.2919.9108.217.12019年39343.6224.3111.0718.792019年5130430.4116.520.82019年61330.3519.5104.920.42009年68518.311.7103.520.432019年83101.5121.3112.420.71第二节税收及税收效应分析一、税收概述二、主要税种介绍三、税收的宏观效应分析四、税收转嫁与归宿五、最优税制设计一、税收概述(一)概念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二)税收的特点在公共收入的四大类中,税收是最重要的。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点。税收是政府取得公共收入的最佳形式。(三)税收的要素税收主要由课税主体、课税对象和税率三大要素组成。1.课税主体,亦称纳税人、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即纳税人。要注意的是,法律上的纳税人和实际上的负税人不一定相一致,只有当纳税人无法向其他人转嫁税收时,法律上的纳税人才同经济上的纳税人即实际负税人相一致。2.课税客体,亦称课税对象,也就是对什么课税。课税对象指法律规定的征税标的物,包括所得、商品、财产和其他,亦称纳税品。3.税率。税率是所课征的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也就是课税的尺度。主要有比例税、累进税和定额税三种。平均税率,指的是全部应征税额占课税对象数额的比例,公式表示为:平均税率=(全部应征税额/课税对象数额)×100%边际税率,指的是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增量所占的比例,公式表示为:边际税率=(△全部应征税额/△课税对象数额)×100%比例税率,就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课税比率不随课税变化而变化,而保持在一个不变的水平上。税率(%)0课税对象数额平均税率=边际税率累进税率,就是按照课税对象数额的大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税率(%)0课税对象数额平均税率边际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就是按照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生产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低。税率(%)15.02048000课税对象数额平均税率边际税率(累退税率)除了这三大要素之外,税收的其他要素还有计税单位和课税环节。根据计税单位税收可分为货币税和实物税,根据课税环节可分为单一环节课税和多环节课税。课税主体、课税对象、税率、计税单位和课税环节一起构成了完整的税收制度。(三)税收的原则1.税收原则理论的演变①威廉·配第基本观点:公平负担税收。针对英国当时税制弊端,提出三条标准:公平、简便和节省。②攸士第基本观点:征税不能妨碍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六大原则:促进主动纳税;不侵犯臣民的合理的自由和增加对产业的压迫;平等课税;具有明确法律依据;挑选征收费用最低的商品货物征税;纳税手续简便,分期缴纳,时间安排得当。③亚当·斯密基本观点:政府少干预经济,政府职能应仅限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四项原则:平等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原则。④萨伊基本观点:政府支出不具生产性,最好的税收是最轻的税收。五项原则:税率最适度原则;节约征收费用原则;各阶层人民负担公平原则;有利于国民道德提高原则。⑤瓦格纳基本观点:以税收为手段,调节社会生活四大项九小点:财政政策原则:收入充分、收入弹性国民经济原则:慎选税源、慎选税种社会正义原则:普遍、平等税务行政原则:确实、便利、节省2.税收基本原则。①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税收的公平原则可以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这两个方面来把握。横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相同境遇的人承担相同的税负。纵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税负。②效率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征税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它可以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和税收本身的效率原则两个方面。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旨在考察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状况。而检验税收经济效率的标准,在于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化和额外收益最大化。税收本身的效率原则,旨在考察税务行政管理方面的效率状况。而检验税收本身效率的标准,在于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也就是说,是否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取得了最大的税收收入。(四)税收的分类1.税收分类的沿革。税收的分类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下表是古典经济学家对税收分类的看法。代表人物理论观点税收分类的沿革威廉·配第“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作用于土地才有生产物,地租是生产物的剩余,因此主张以地租及其派生物来征税。亚当·斯密资本主义的三个阶级(土地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分别有三种收入:地租、利润和工资。主张以这三种收入为对象征税。瓦格纳重视以税收为收入调节手段,主张对受益能力强者多收税,收益能力弱者少收税,共同需要的一般商品少收税,建立收益税、财产税和消费税。2.发达国家的税收分类经合组织(OECD)分类标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分类标准1所得税(包括对所得、利润和资本利得的课税)所得税2社会保险税(包括对雇员、雇主及私营人员课税)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3薪金及人员税薪金及人员税4财产税(包括对不动产、财产增值、遗产和赠与的课税)财产税5商品与劳务税(包括产品税、销售税、增值税、消费税及进出口关税等)国内商品与劳务税6其他税收进出口关税7其他税收二、主要税种介绍(一)所得税它以所得为课税对象,向取得所得的自然人和法人课征。这里的所得是指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后的净所得,这也是所得税区别于其他税种的一个特点。因此,总所得不等于应税所得。所得税的构成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费)。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以个人所得为对象的税收。个人所得是一年内的消费支出加上财富净值变动额的总和。在征税时,应扣除为取得所得而支付的事业经费和为养家糊口而必需的生计费。个人所得在扣除了这些费用之后才是课征个人所得税的对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或虽在中国居住不满1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课税对象是工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私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其税率对工薪是5%-45%,对经营所得是5%-35%,其他一般为20%。2.法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是指以厂商等法人为对象,对其一定时期所得(利润)课征的税收。法人所得税的纳税者有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两类。对居民公司征收法人所得税的对象是该公司取得的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对非居民公司征收法人所得税的对象是该公司取得的来源于该国疆界内的所得。3.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为对象的税收。纳税者包括全体工薪收入者以及自营业者。负税者是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课税对象是在职人员的工薪收入以及自营业人员的事业纯收益。社会保险税具有不允许宽免或费用扣除、不包括利息等其他个人所得、专款专用的特点。(二)财产税财产税是指以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向财产拥有人或转让财产者课征的税收。它由一般财产税、特种财产税和财产转让税组成。1.一般财产税以纳税人的全部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实行综合课征。它的课征方法是纳税人无权决定自己拥有的财产额,而由税务部门的专职估价人对财产估价,纳税人据此纳税。它的征税者一般为地方政府。2.特种财产税政府选择一种或几种财产作为课征对象,实行分别课征。它的课征对象是土地房产或其他不动产、机械、机动车辆等。3.财产转让税是指对发生转让的财产课征的税收。由遗产税、继承税和赠与税组成。遗产税以所有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为对象征收。继承税以继承人在所有人死亡时所继承的财产为对象征收。赠与税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对象向赠与人或受赠人征收。(三)商品劳务税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也称商品流转税。种类包括消费税、销售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关税。三、税收的宏观效应分析税收宏观效应是指生产者和消费者对税收做出反应。税收宏观效应理论旨在考察税收对纳税人的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的影响,通常可归纳为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一)税收与生产者行为的关系生产者行为是指生产者在运用自己可支配的各种生产要素来实现利润最大化时所作的选择和决策。税收对生产者同时产生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税收对生产者选择的替代效应的具体表现是:政府增加课税——生产者对课税商品或课重税商品生产减少,而增加无税商品或轻税商品的生产量。税收对生产者选择的收入效应具体表现为:政府增加课税——生产者收入减少——可支配的生产要素减少——商品生产活动下降——社会福利损失。(二)税收与消费者行为的关系消费者行为是指消费者为使自己既定的收入达到最大的满足而作出的各种选择和决策。税收对消费者选择也同时具有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税收对消费者选择的替代效应具体表现为:政府增加课税——商品价格上涨——消费者减少购买课税商品或课重税商品——增加购买无税或轻税商品。税收对消费者选择的收入效应具体表现为:政府增加课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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