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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总说明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一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DXD37-201-2002;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DXD37-202-2002;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DXD37-203-2002;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DXD37-204-2002;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DXD37-205-2002;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DXD37-206-2002;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DXD37-207-2002;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DXD37-208-2002;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DXD37-209-2002;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DXD37-210-2002;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DXD37-211-2002;二、《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安装的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具体适用范围风各册说明。三、本定额是完成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安装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我省安装工程计价活动中统一安装工程量的计算、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以及测算工程造价指数的依据;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的基础。四、本定额是以《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00)为基础,依据现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正常环境。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七、关于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分材料消耗量包括下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材料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2.本定额中分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两部分列出,凡定额中列有:“()”的均为主要材料,其中括号中数量为该主要材料的消耗量;括号中有一横线者,即:“(-)”,是指按设计要求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含损耗量)主要材料消耗量。3.施工措施性消耗材料、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内,并以占该定额项目的辅助材料的百分比表示。5.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八、关于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设备配置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设备程度综合取定的。包括施工机械台班使用量及其机械幅度差。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所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入定额。23.本定额中未包括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其安拆费,应按照《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计算规则》有关规定另计。九、关于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包括施工仪器仪表台班使用量及其机械幅度差。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列入定额。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十一、关于下列情况,可按施工方案或下列方法计算:1.安装与生产(使用)同时进行时,单位工程定额人工增加10%。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单位工程定额人工增加10%。十二、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含×××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含×××本身。十四、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册说明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1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配合二次灌浆、单机试运转。3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3.设备基础的预压、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角体拆装)。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1.设备安装超高:设备(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注:安装标高超过100m时,每增加20m,调整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2.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其定额人工、机械的消耗量增加15%。七、关于下列工程内容,是按定额消耗量为基础计价后进行测算综合取定,其计算方法规定如下:1.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可按设备安装定额基价的3%计取,计入材料费。2.制冷站(库)、空压站、乙炔站、水压机蓄势站、小型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5%计算(不包括间接费),其中工资占50%。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上述系统调整费仅限于全部采用《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五册内有关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方可计取上述系统调整费。(2)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五册中有关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五册有缺项而采用其他定额时,则该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统调整费的计算。定额解释共性问题1、本定额的使用范围“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应如何理解?是否与修缮定额的范围重复?答:本定额所说的改造工程指工业技术改造工程或整体更新改造工程。所谓整体更新改造,指在已有建筑物或生产装置区内,增加或重新更换完整、独立的功能系统安装工程。如: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照明、4热力设备等系统,而不是局部或系统中的一部分。对于局部和系统中部分安装工程的拆除、安装除另有说明外,应执行修缮定额,两者不重复。执行修缮定额时,对于修缮定额缺项的安装项目可以使用安装定额。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有缺项可否使用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缺项,可以参照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相关定额的消耗量进行计价。3、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是怎样考虑的?答: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内施工单位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各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者外: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取定。执行定额时,不论施工现场内的水平距离多少,均不作调整。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m)计,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设备垂直运输按10m取定,设备垂直运输如超过10m时,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4、消耗量定额中没有列出脚手架系数的安装工程,如何计取脚手架搭拆?答:消耗量定额各册或章已规定了计取系数。个别没有列出且须搭设的脚手架工程费用,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5、什么情况下计取洞库、暗室增加费?答:洞库、暗室增加费指在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地下室应计该系数,但地下室设有地上窗、洞口除外。6、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如遇层数和高度不一致时,应以层数还是高度为准?答: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高度和层数(含折算后的层数)满足一个指标即可。7、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哪些情况?答: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地下室部分不能计算层数和高度;(2)层高不超过2.2m时,不计层数;(3)定额中说明已包括的不再计取,如电梯等;(4)屋顶单独水箱间、电梯间不能计算层数,也不计高度;(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可按垂直投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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