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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部分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一、美国食品法规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美国国会制度了法令以保证食品供应的安全性并建立全国性的保护机制。美国食品安全的主要法令:“联邦肉类检验法令”;“禽类产品检验法令”;“蛋产品检验法令”;“食品质量保障法令”;“公共健康事务法令”等一、美国食品法规2、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检验局(1)食品安全检验局隶属美国农业部,负责所有国内和进口肉类、禽类及一些在州间流通的蛋制品,野味除外。(2)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隶属于美国卫生部,其工作范围是在州间市场流通的所有的国内和进口食品(除了肉、禽和部分蛋制品)及野味、食品添加剂、动物饲料和兽药。一、美国食品法规2、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检验局(3)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农业生产、销售颁发许可证,并且制定了食品农、兽药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另外还负责对水中和食源性有毒化学物制定了相关条例和研究方案。(4)疾病控制与防治中心隶属美国卫生部,帮助联邦收集食源性疾病的数据,调查疾病暴发情况,监控预防及控制效果,确定预防策略,支持食源性疾病的监控和暴发后的处理。二、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欧盟:欧洲联盟,是欧洲经济、政治共同体。创始成员国有6个,分别为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该联盟现拥有28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1993年11月1日,《欧洲联盟条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2012年,欧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欧洲标准是欧盟各成员国统一使用的区域性标准,对国际贸易有着重要的作用。二、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标准中,欧洲标准所占的比例高达80%以上。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的标准有40%被ISO采用为国际标准。二、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2001年4月10日开始,欧盟所有成员国均开始实行两项有关转基因食品上市的新规定,要求食品生产商向消费者说明食品中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旨在给消费者选择转基因食品的自由。2002年2月,欧盟《通用食品法》启用,使得欧盟食品安全达到较高的标准和透明度,在食品政策上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二、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常规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欧盟的卫生规范欧盟官方公报以欧盟指令或欧盟决议的形式发布。包括:对动物疾病控制规定;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进行控制的规定;对食品生产、投放市场的卫生规定;对检验实施控制的相关规定;对第三国食品准入的相关控制规定;度出口国官方兽医证书规定;对食品的官方监控规定。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日本是食品和农产品进口大国,目前60%左右的农产品依靠进口。从2006年5月起,日本对73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1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标准,即所谓的“暂定标准”;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将设定0.01mg/kg(即亿分之一)的“一律标准”一旦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0.01mg/kg,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我国制定的许多标准与日本的标准无法对应,而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我国输日的大宗农产品和食品,如粮谷类、豆类、水产类、坚果类、蔬菜类、糖类植物和油料作物等61种产品与日本实行肯定列表制度相关。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目前,不少农产品加工品没有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而日方的“一律标准”规定,以农产品原料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来套用农产品加工品。例如苹果饮料中含有10%的纯苹果汁,那么苹果饮料的农药残留标准就定为苹果药残量的1/10。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可能因为工人在运输时无意碰触了一下农产品,就使得某项指标超标,造成整批货物被退。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日本在1957年制定《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上市要经过严格的检查,检查人员要经过专业训练并获得合格证书,食品制造企业要有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员必须有医学、兽医学、畜产学、农艺化学等专业知识。市场上食品及调理的加工、制造、使用、贮藏、搬运和陈列等环节必须保证清洁卫生,禁止贩卖变质、含有害物质、被病原微生物污染或混入不卫生异物的食品。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有疾病、可能因疾病死亡的禽畜的肉、骨、乳、内脏、血液等不准加工上市,食品包装必须卫生,食品标签和食品一致,不得有虚假和夸大成分。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常规食品进口安全管理体系(1)注册规定为确保进境畜禽产品的安全,日本厚生省要求进境的禽畜产品与日本国内产品有相同的卫生条件。日本对其他国家的检验检疫系统进行同性评价,确定他们的检验系统是否与日本等同。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常规食品进口安全管理体系(2)注册要求产品规定和标准必须符合日本《食品卫生法》;食品加工车间的卫生与产品标准必须符合该体系的要求;不得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第4、9条规定。三、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常规食品进口安全管理体系日本《家禽传染病防治法》对欲出口到日本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国家分为0、1、2、3四类,我国属于2类,即不允许进口偶蹄动物的内脏、肉、火腿肠与烤肉,除非这些产品在日本农林水产省注册的工厂中水产。日本厚生省对动植物源食品主要检查微生物、农兽药物残留。作业:1、美国食品安全的主要法令有哪些?2、欧盟的卫生规范有哪些规定?
本文标题:发达国家的食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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