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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4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任文硕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2007年10月26日授课内容第一部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况内含背景等十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内容读解条例共7章55条,分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附则。第三部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点内容读解重点介绍了九种违纪行为的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发布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纪律惩戒的专门性法规。《条例》颁布实施,填补了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一项空白,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这一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1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意义条例第一条说明了制定本条例的意义加强公务员制度的重要举措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实施公务员法要求建立较为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填补了公务员法规体系的一项空白。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公务员队伍的纪律是否严明、行为是否规范,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规范、高效地行使行政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福利。1.2我国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背景法制基础政策依据现实需要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发布1.2.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法制基础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行政惩戒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1957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行政惩戒工作的法律法规;1993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员纪律及惩戒作了原则规定;200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纪律和惩戒作了规定。1.2.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政策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惩戒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行政惩戒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2004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1月,党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些方针政策,为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依据。1.2.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现实需要1、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公务员法公布施行之后,废止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3、由于缺乏相应的行政纪律惩戒规定,使得一些违背公务员职责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影响了行政纪律惩戒作用的发挥。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纪律惩戒的行政法规。1.2.4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基本情况2006年,据不完全统计,26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机关共对8496名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政纪处分,其中950人受到开除处分。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办了一批省部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如,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均因严重违纪被立案查处。其中,王怀忠、郑筱萸被依法判处死刑。1.2.4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基本情况(续)据统计,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总金额70.79亿元。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鸣放、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均因涉嫌商业贿赂而被查处。1.2.4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基本情况(续)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出现的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中国建设银行原董事长张恩照,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原主席胡楚寿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1.2.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发布4月29日,在李玉赋的主持下,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回答了记者提问,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简称《处分条例》)进行了解读。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邰风涛1.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概念及要素处分的概念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给予违反纪律规定公务员的行政性制裁措施。处分的四个要素原因特定、对象特定、种类特定、机关特定1.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适用范围1、行政机关公务员2、行政机关退休的公务员3、新录用的公务员4、提前离岗没办手续的公务员5、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人员背景资料世界各国由于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差异,对国家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也有很大不同。在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既包括政府组成人员和领导职务序列的其他人员,又包括非领导职务序列的工作人员;既包括通过选举产生任命的工作人员,也包括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工作人员。党的机关、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协机关以及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这里所称的“工勤人员”是指在单位从事勤杂工作的人员,如清洁工、炊事员、司机等,他们的工作不具有执行国家公务的性质,同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不按公务员进行管理。参照《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参照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是已达到应当给予处分的程度。二是参照给予处分的人员不是行政机关公务员,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三是必须参照《处分条例》最相类似的条款去定性处理。即参照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与《处分条例》中某一条款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构成要件除主体不同外,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必须相同。1.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1、依法原则2、公正公平原则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4、错罚相当原则5、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理、手续完备6、回避原则7、实效原则8、类推原则1.7《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1、体现继承与创新的统一2、体现了教育与惩处的统一4、体现了原则性和操作性的统一3、体现了严格管理与保障合法权益的统一1、8《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主要特点1、将道德内容纳入处分条例范畴2、处分的撤销体现了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3、《处分条例》既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中最基本的内容作了原则规定,又对违纪行为定性量纪的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每种违纪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的量纪幅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受处分的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4、《处分条例》加大了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比如,《处分条例》改变了以往对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公务员有的仍留在机关继续工作的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5、《条例》中很多规定反映了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着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在这些规定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最受关注,也引起了不少争议。1.9《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1、明确了主要的原则2、规范了处分的设定权3、规定了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幅度4、规定了处分的权限和幅度1、10应当给予处分的主要的违法违纪行为七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罢工,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议事规则,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拒不执行交流决定、回避制度,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判决、裁定、决定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三是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四是贪污、索贿、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挥霍国家资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五是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违法摊派、非法拘禁等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六是失密泄密、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等违法和违反公务员职业操守的行为;七是拒不承担赡养、抚养义务,虐待家庭成员,组织迷信活动,参与“黄赌毒”活动等违法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据统计,《条例》在处分幅度的设定方面,要求比较严格,在关于定性量纪的16条具体规定中,有13条设定了给予开除公职的最高处分。2.1.1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的发展变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与人事处理的关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与党纪处分的关系开除与辞职的区别什么是处分期限,处分期限有哪些变化?处分的后果及影响2.1.2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解除处分的条件及影响如何进行数错并罚及处分期合并计算从重和从轻处分的条件减轻和免于处分的条件追究行政机关的纪律责任的形式对判处刑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如何处分2.2.3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记大过,18个月2.2.4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如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是关于案件移送制度的规定。所谓案件移送制度,是指处分决定机关在调查处理案件过程中,将涉嫌犯罪的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制度。需要注意的是:1、应当移送的必须移送,对于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而不移送,造成犯罪嫌疑人逃脱刑事制裁的,应当根据刑法和《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和纪律责任。2、根据先刑事、后行政的原则,处分决定机关一般应当在法院判决后再给予处分,这样能够保持司法判决与处分决定的一致。但是,处分决定机关对违法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也可以先行给予处分。2.2.5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什么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政治纪律?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分?哪些违反正职纪律的行为是首次提出的违纪行为?什么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组织纪律?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分?什么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工作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分?2.2.6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什么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如何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委托和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行为的处分标准是什么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分?2.2.7违法
本文标题:4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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