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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庙镇新光学校学生劳技、科技制作、发明奖励制度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夯实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参与劳技、科技制作及发明的兴趣,特制订本奖励制度。一、校级活动奖励1、学生按时参加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并能认真完成活动任务,奖励1分值学分,在兴趣活动中表现优异者可奖励1—2分值的学分。2、学生的科幻画、电脑制作活动、科学探究、小作文、小发明、小制作(含航空、桥梁等模型制作)、小创造在班级评比中获得前三名中分别给予3、2、1分值的学分,并作为班级评选“科技之星”的重要依据。3、班级定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科技书、看一部科普影片、写一篇科普小作文、出一期科技小报、做一件科技小制作、召开一次科普主题班会),依据情况班级给予学分制奖励。4、学校每年举行一次科技节活动,活动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同学给予表彰奖励。5、学校每年“六一”进行表彰奖励,设置科技之星奖项,对获得此荣誉称号的同学给予表彰奖励。二、县级以上参赛奖励(一)征集办法1、各班上报的作品经初选后,合格作品选送到上级参评。2、选送的作品必须填写作品说明表一同上报。(二)参评要求1、作品要求构思新颖,符合科学性、实践性,具有可操作性。小制作要精致、美观。小发明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2、小制作、小发明要源于生活实践,种类不限。可以结合教材中的小实验、小制作的内容进行创作,也可以是学生结合生活以及科学知识等方面进行的小发明、小创作。3、小制作、小发明可以利用度旧物品做材料。小发明可以是改进原有的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也可以自己发明。4、参赛作品必须自己独立设计、制作完成的。教师或家长在学生制作过程中可以指导,但不得代替,如果发现剽窃他人发明成果将取消资格。(三)奖励办法1、学生奖。获得国、省、市、县级奖励,一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800元、500元;二等奖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30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2、指导教师奖。不管名次,只根据获奖级别奖励。国、省、市、县级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200元。
本文标题:学生劳技科技制作发明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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