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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教发〔2011〕号关于印发《永兴县2011年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现将《永兴县2011年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考核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执行。永兴县教育局2011年6月日2永兴县2011年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考核评估方案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我县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及教育强县建设,特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内容考评分为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和教育行政工作单项评估两项。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主要对学校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校园环境管理、安全卫生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其他工作进行考评;教育行政工作单项评估主要包括学校日常工作的侧重面及全局中心工作等方面。二、考评办法(一)考评方式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综合考评分四种形式进行,一是股室测评;二是平时督查(含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三是年终检查;四是教学质量评分。综合评估实行百分制,股室测评占总分的30%,平时督查占20%(其中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占10%),教学质量占30%,年终检查占20%。1、股室测评:由各股室按照相应的考评要点、评分细则和日3常行政管理记载对每所学校进行评分,各股室权值分见附件1,评分细则见附件3。2、平时督查:根据工作需要,由督导室牵头,组织人员围绕全局教育行政中心工作及学校常规工作,对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督查。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由各责任区督学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汇总,年底进行量化评分。3、年终检查:由督导室牵头,从全局抽调人员,对本年度全局教育中心工作和学校校风校纪校貌等分组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细则与年终检查安排一同下达)。受检单位分县属学校、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四种类别。4、教学质量评分:由相关股室量化评分,教学质量评分办法见附件1。教育行政工作单项评估,主要由局党政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对各学校进行考核评估,督导室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查。(二)考评程序考评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自查自评;(2)股室测评;(3)年终检查;(4)教学质量评分;(5)平时督查评分;(6)督导室综合评估(加分、、汇总);(7)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8)局党政联席会议认定。(三)加分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同一项目限加一次最高分):41、参加县、市、省教育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2分、1.5分、1分,2.5分、2分、1.5分。有上一级的不加下一级分;有多个上一级的,就高只加一个上一级的活动分。2、单位工作经验在市、省推介,分别加1分、2分。有上一级的不加下一级分;有多个上一级的,就高只加一个上一级的活动分。3、经县教育局申报,被市、省认定有突出贡献的单个项目,分别加1分、2分。有上一级的不加下一级分;有多个上一级的,就高只加一个上一级的活动分。4、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创建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并受到上级验收组高度评价,为全县争得荣誉,加1—2分。5、积极配合上级开展“两项教育督导评估考核”迎检工作,受到上级督查组高度评价,为全县教育工作争得荣誉,加1—2分。加分超过5分的学校,5分以上部分按20%计分。(四)扣分项目1、在各项检查评估中被市、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0.2分;2、被中央、省、市、县主流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每次扣2分、1.5分、1分、0.5分;3、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或重大事情不请示汇报,5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每次扣0.5分。4、违反省颁教学用书管理规定,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统一购买或指定购买各类辅导材料的学(玩)具的,扣1分。(五)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奖”实行一票否决:1、安全、稳定、综治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党风廉政建设、经费管理、计生工作出现重大问题。2、违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经查属实的。3、在校学生巩固率未达到要求且在同类学校中处于倒数一、二名;小学毕业生升入县内初中未达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县内高中比例在同类学校中处于倒数一、二名的。4、局另有文件实行一票否决的。注:一票否决时间界限为2011年上期至2011年下期(含相应寒暑假)。三、评奖项目(一)设立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综合奖1、评奖名额:县属学校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特教学校评1名)、三等奖1名;乡镇中学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乡镇中心小学评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城关中心小学、红旗小学、朝阳小学不超过2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名);九年一贯制学校评一6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含湘永、马腾、银都);全县评进步奖3名(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各一名)。2、奖励金额:一等奖14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1000元,进步奖800元。同时,按联系点奖金30%的标准为股室计奖,按所联系片奖金10%的标准为局领导计奖。(二)设立教育行政工作单项奖设教学质量、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普九”成果、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校本研训、实验教学、电化教育、后勤管理、工会工作、计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合格学校创建和创新进步等17个单项奖,每个单项按奖励评分细则及相关工作奖励5名成绩突出者(教学质量、安全稳定及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由局另文单独评奖)。四、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结果作为对单位及单位一把手奖惩的主要依据。凡当年评奖的单位,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多少,对评奖单位的一把手(不含县属学校)进行评优。凡当年在同类别学校中综合评估总分倒数第一或比较上一年在同类学校中排名倒退六个以上名次(含六个)的单位及单位一把手实行警示,单位及单位一把手不能评优评先。年度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中,连续两年处于同类学校倒数两名的学校,对校长应予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7五、考评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综合考评是县教育局对各学校年度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价,具有权威性和导向性,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要秉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精心组织实施。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考核评估工作在县教育目标管理及办学水平考核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室)。整个考评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会同教育局相关股室共同组织实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局机关各股室要认真制定股室测评方案(相应的考评要点、评分细则),确定专人负责考评工作,建立健全平时工作考评台帐,为考评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做好考评的相关工作。(三)严肃考评纪律。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和各考评组要严格按制度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考评中弄虚作假或人为干扰考评的人和事,县教育局将严肃查处。除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评活动外,各股室不得擅自组织对学校的年终检查评比,否则将严肃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责任。附件:1、教学质量评分办法2、各股室权值分3、股室测评评分细则8附件1教学质量评分办法(一)高中教学质量评分(3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记20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到0分止。(二)初中教学质量评分(30分)。(1)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10分)。达全县平均合格率记7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到0分止。(2)教学质量检测(20分)。各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分=检测科目平均分×0.5+检测科目及格率平均值×30+检测科目优秀率平均值×10+多科合格率×10(其中城区学校的综合评分需减去10%为最后得分);全年综合得分=上下两期教学质量检测评分之和÷2;全年综合得分*0.2为全年教学质量分。(三)小学教学质量评分(30分)。各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分=检测科目平均分×0.5+检测科目及格率平均值×30+检测科目优秀率平均值×10+多科合格率×10(其中城区学校的综合评分需减去10%为最后得分);全年综合得分=上下两期教学质量检测评分之和÷2;全年综合得分*0.3为全年教学质量分。完全中学全年教学质量得分=高中评分×0.6+初中评分×0.4九年一贯制学校全年教学质量得分=初中评分×0.6+小学评分×0.49附件2各股室权值分(30分)办公室2组织人事股2基教股4计财股2审计股1纪检监察室2安全股3工会1教研室5电教馆2装备站2职成办2学生资助中心1考试院1备注:各股室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成权值分。10附件3股室测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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