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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3.1生命与健康在权利
导入当你看到身边的同学因殴而伤,当你吃了变质食品上吐下泻,当你行走在高楼大厦之间被突然掉下的物品砸破头……你该怎么办?你是否意识到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正在受到侵害?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生命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投票选“小偷”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合计,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名誉权、人格尊严权)想一想:以上这起案例中,侵害了学生的什么权利?想一想:以上这些行为中,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2、人身权利的地位如何?它包括那些方面?(地位、内容)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则带来,死则带去)人身权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精神性人格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这些人格权有什么共同之处?人格权的特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案例: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这些行为侵犯了吴某的什么权利?人身自由权3、什么是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侵权行为表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含义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重要性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侵权表现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也就是说,无论谁、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搜查、拘禁公民。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一天早晨,某中学900多名学生在省道上,一辆东风牌挂货车横冲直撞碾过来,造成21人死亡,17人受伤,事故原因被确认为司机疲劳驾驶。案例中师生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造成了什么后果?4、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项权利?案例中师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造成了21人死亡,17人受伤。重要性: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首要的人身权利。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有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服装厂的老板娘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教材第26页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①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②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③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2、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1、为什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P26最后一段。)3、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重要任务(1)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2)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的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本文标题:3.1生命与健康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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