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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新媒体工作室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室的名称为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新媒体工作室,简称学生处新媒体。第二条本工作室是在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自愿参加组建的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新媒体工作室,旨在以新媒体为媒介丰富我院青年学生的大学生活,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第三条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院育人工作,引导青年学生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第四条工作室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社会秩序以及网络环境的稳定。第五条工作室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工作室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工作室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工作室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第六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工作室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直属学生处领导的2工作室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修改章程;2.审核、通过本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筹备召开工作室的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7.决定主要负责人的委任;8.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第八条本工作室管理机构设主任一名、学生主任(副主任)一名,主编一名,干事若干。本工作室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精通本工作室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2.思想积极上进,有创新意识;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有团队意识,有奉献精神。第九条本工作室主要负责人任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工作室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工作室重新民主选举。第十条工作室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1.服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的领导;3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工作室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3.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各项活动;4.培养推荐工作室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5.加强院内院际之间的工作室交流,扩大工作室影响,树立工作室良好形象。第十一条工作室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工作室;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同意即可退出工作室,取消组织成员资格;3.有严重影响工作室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工作室管理机构决议可予以开除。第十二条工作室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工作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工作室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工作室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工作室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第十三条工作室(学生)主任职责1.负责确定本工作室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4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4.负责工作室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第十四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主任不在时,副主任代理主任工作。负责成员的招新、新成员培训、入会审批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第十五条工作室下设策划部、信息采编部、栏目部,共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如下:策划部1.按照指导和负责工作室活动的策划、;2.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3.争取与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信息采编部1.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2.关注同行业校内外的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微博,学习并丰富工作室工作内容。栏目部1.负责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网站、济南工程职业技术5学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平台、“i工院”app、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微博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3.微信大屏幕联络、现场技术支持。第三章工作室成员第十六条申请加入本工作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2.承认本工作室章程;3.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4.对网络文化感兴趣。第十七条加入工作室的程序1.提出入会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2.经工作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工作室第十八条成员权利1.本工作室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工作室的活动;3.获得本工作室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工作室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退会自由。第十九条成员义务1、执行本工作室的决议;2、维护本工作室的合法权益;3、参与工作室每次活动;64、向本工作室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条成员退出工作室应书面通知本工作室,且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提出辞职申请,并在退出前完成交接工作。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二十一条本工作室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工作室执行机构;4.决定重大事宜。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三条工作室执行机构的职权是:1.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2.决定工作室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3.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四条经费来源1.大型活动学生处审批经费;72.赞助。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五条对本工作室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工作室管理机构或10名以上本工作室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工作室会员大会审议。工作室管理制度1.自成立之日起每两周的星期天晚上召开例会(若遇到放假或考试等其他特殊情况外,例会推迟,遇特殊活动情况例会时间、频率另行通知),会长及每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总结和下一周工作计划。各部门其他成员将自己的心得与大家进行分享。2.工作室要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每个部门同学都要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主任和成员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3.工作室内活动时要注意纪律。开会时不准迟到、早退,每次开会都必须到学生主任处签名,有特殊情况,成员向学生主任请假,迟到五次,无故不到两次,将取消其职位,成为一般成员。4.工作室内的每位同学必须服从老师和主任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建议时在讨论时间或会后提出,若在工作室内组织的活动中吵闹(不配合活动)则要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其成员资格。5.每位成员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共同创造美好工作室,美好的明天。热爱我们的工作室,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出谋划策,共同为工作室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本文标题:新媒体工作室章程(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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