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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MP培训教材1.0总则1.1目的推行《规范》的目的,在于确保药品生产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法规、标准之类文件加以约束,从而使最终产品的质量达到安全、有效、均一。1.2控制要求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既有人员素质、生产方法、检验监控技术等内在原因,又有生产环境、厂房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等外部原因。为确保药品质量的万无一失,《规范》对生产中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提出了基本控制要求。基本控制要求影响质量的因素只有训练有素的人员,在符合药品生产条件的厂房设施中,使用合格的原辅材料和生产设备,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方法,通过可靠的检验,所生产的产品质量才是可信的。1.3适用范围1.3.1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各种药品制剂生产,从原辅材料入库到成品销售的全过程,都应遵照《规范》的要求实施。1.3.2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影响原料药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一般是指原料药粗品的精制、干燥和馐工序。因此,这些工序是各原料药生产实施《规范》的重点。当影响质量的因素涉及其他相关工序以及有关原料药生产质量管理,如物料(原辅料、中间体和成品)管理、生产记录管理等涉及生产全过程时,也应按《规范》有关要求实施。1.4实施对象正因为《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影响药品生产和质量的因素又来自各个方面,因此,除棉织品生产企事业是《规范》的当然实施对象外,凡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密切相关的主要环节,如厨房设计、施工安装、设备制造、物料供应、储存、销售、监督管理等,也应以《规范》为基本冷遇进行生产和工作,这些单位和部门同样也是《规范》的实施对象。要求他们实话的是其与《规范》相关的内容。2.0人员培训2.1培训计划(1)药品生产企业应明确主管员工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专职管理人员;(2)每年度应有员工培训年度计划,其内容包括日期、培训内容和对象、人数、讲课人、课时、考核形式及负责部门等。2.2培训的实施生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设备维修人员发及与生产活动、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人员均应接受培训教育。2.3培训形式(1)新员工培训:对接受培训人员进行综合介绍,使他国了解药品的特殊性和产品质量的重要性,组织参观生产操作现场,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训练有素的《规范》GMP完善的可靠的经过验证的合格的合适的售后服务检验、监控生产方法原料、包装材料厂房、设施、设备生产人员、管理人员2(2)岗位培训:不仅使人员对所在岗位专业知识、技能应知应会,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能够按质量管理要求和标准操作规程正确做好本岗位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3)继续培训:以药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新的标准操作规程、新的操作系统为主,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巩固和深化原来的培训内容。2.4培训内容(1)以《规范》培训教育为主,同时对质量法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岗位技能、岗位操作、岗位责任、卫生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培训教育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2)对从事洁净区、无菌生产区、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的管理人员应给予特殊的培训教育;(3)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应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4)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应接受原料药生产操作的有关知识培训。2.5考核与培训档案(1)受培训教育的员工,经培训后应进行考核,考核的形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或现场实物操作;(2)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应设立员工个人培训记录,记录员工个人每次培训的情况,以便日后对员工的考察。员工个人培训记录内容可以包括:姓名,职称,岗位或职务,每次培训的日期、内容、课时、考核情况及结果、培训部门等。3.0进入洁净室要求3.1人员净化用室应根据药品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布置。一般人员净化按下列程序(图3-5)进行。多层厂房或同一平面生产区的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时。到达各区域的人员净化程序(a)(b)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组合。(a)进入非无菌洁净室(区)的生产人员净化程序换鞋→脱外衣→洗手穿工洁作净服→手消毒→气闸室非洁→无净菌室(区)注:1.进入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非无菌洁净室(区)的人员净化设施应分别设置。2.进入100000级、300000级洁净室内(区)的人员,以在工厂总更衣的,实线框内程序可在同一房间进行;无总更衣的,实线框内程序宜按虚线分别在两个房间内进行。进入10000级非无菌洁净室(区)的人员,无论总更衣否,实线框内程序均应按虚线分别在两个房间内进行。(b)进入无菌洁净室(区)的人员净化程序换鞋→脱外衣→脱内衣→洗手脸腕→穿无菌内衣→手消毒→穿无菌外衣→穿无菌鞋→手消毒→气闸室→无菌洁净室(区)(C)工艺布局中,存在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洁净室(区)时。人员应分别通过各自的人员净化用室进入不同等级洁净室(区);如因工艺、生产要求,人员需要从低等级洁净室(区)进入高等级洁净室(区)时,则必须重新更衣。3.2人员净化室和生活用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洁净厂房入口处应有净鞋设施;(2)人员净化用室中,外存衣柜和洁净工作服柜应按定员每人一柜,脱外衣和穿洁净工作服在同一房间内的,外衣和洁净工作服可在同一柜内隔开存放,存衣柜应按定员每人一柜;(3)盥洗室应设洗手和消毒设施,宜装手烘干器。水龙头按最大班人数每10人设一个。龙头开启方式以不直接用手为宜;(4)厕所和浴室不得设在洁净室(区)内,宜设在人员净化用室外,如需设有人员净化室外的厕所应有前室,供进入前换鞋、更衣用;3(5)为保持洁净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和正压,洁净区域的入口处应设置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设置气闸室时气闸室的出入门应有防止同时被打开的措施。设置单人空气吹淋室时,宜按最大班人数每30人设一台。洁净区域工作人员超过5人时,空气吹淋室一侧应设旁通门。4.0设备管理4.1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4.2所有设备、仪器仪表、衡器必须登记造册。固定资产设备必须建立台账、卡片,主要设备要逐个建立档案,内容包括:(1)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生产能力;(2)技术资料(说明书、设备图纸、装配图、易损件备品清单等);(3)安装位置、施工图;(4)检修、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纪录;(5)改进记录;(6)验证记录;(7)事故记录。4.3设备、仪器的使用,应由企业指定专人制订标准操作规程(SOP)及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核,确证能掌握“应知应会”时才可操作,使用时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并有状态标志,正确标明其内容物,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4.4要制订设备保养、检修规程(包括维修保养职责、检查内容、保养方法、计划、记录等),并订出保养计划,检查设备润滑情况,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做到无跑、冒、滴、漏,保养、检修的记录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进入100级、10000级洁净区内维护保养设备的有关人员应穿适宜的服装,并使用已经消毒灭菌的工具和设备。如应维修使该区域不能保持无菌时,则生产前应予清洗及消毒。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标志。4.5计量部门应制订计量管理制度。对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器、衡器等的适用范围和精密度检验,应按生产和质量检验的要求制订校验程序及规定,并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根据使用频度和精度要求制订计量器具定期校验计划,贴校验合格证。4.6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气体钢瓶的使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验证,做好记录存档。4.7腐蚀岗位的防腐措施,应有专业防腐人员负责设计、检查和维修,做好记录存档。5.0生产部门的物料管理5.1原辅料、包装材料5.1.1领料(1)生产部门应按生产指令单和包装指令单向仓库限额领用原辅料、包装材料;(2)生产部门材料员应根据送料单核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供货单位。只有包装完好并贴有合格证才可收货;(3)生产用的原辅料应包装严密、标志明显、内外包装层均有标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及批号的凭证;(4)确认符合要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填写生产部门收料记录。5.1.2存放(1)生产部门领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各自放置在不同的存放区,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堆放,并标以明显的标志。存放区应清洁、干燥、不受污染;(2)确需在生产部门放置主要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宜超过二天的使用量,特别情况企业应另行规定;(3)为避免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外包装上的尘埃和微生物污染操作环境,应在指定地点除去外包装;对于不能除去外包装的物料,应除去表面尘埃,擦净后才能进入生产区。5.1.3使用(1)原辅料、包装材料使用前,需经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供货单位,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4(2)凡少量必须存放于生产部门的整装原辅料,每次启封包装后,剩余的散装原辅料应及时密封,由操作人在容器上注明启封日期、剩余数量及使用者签名后,由专人保管或退库。再次启封使用时,应核对记录;5.2待包装产品待包装产品应放置在规定区域,设待验标志,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包装工序。5.3待验产品5.3.1包装好的产品应置于待验区,由生产部门相质管部门填交成品检验单,由质管部门进行成品检验,确认合格后,签发成品检验报告单,生产部门才能填写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5.3.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9.2.6条要求管理。5.4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的管理5.4.1产品的标签及使用说明书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局令第23号)中有关规定,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质管部门应将标准样本分发给质检、供销、仓库、生产等部门作为验收核对标准。5.4.2标签、使用说明书进厂,仓库应指定专人按企业标准样本检查外观、尺寸、式样、颜色、文字内容。应无污损、数量正确,凡不符合要求的点数封存,以防外流。5.4.3质管部门应对每批标签、使用说明书与标准样本详细核对,符合要求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毒剧药品应明显标志。5.4.4产品贴标工序应填报标签实用数量,如果实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与领用数发生差额时,应查明差额原因,并做好领用记录,写出偏差报告。5.4.5不合格标签、使用说明书不得退回印刷厂,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妥善处理,及时销毁,标签不得改作他用或涂改后再用。5.5.6由印刷厂印好批号的标签,发剩或该批号取消时,仓库应指定专人及时销毁,均应做好记录,并由兼销人审查签名。5.4.7印有品名、商标等标记的包装材料,应视同标签、使用说明书,按标签、使用说明书管理的相应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办法。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包装材料上应有明显标志。5.4.8印刷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的模版在末终止使用前,企业应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标签、使用说明书外流;如模版要淘汰,企业应收回后保管或监销。6.0卫生6.1生产区域清洁卫生6.1.1工厂环境清洁卫生:工厂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和整齐,无积水、无垃圾、无闲置物.6.1.2生产区域清洁卫生6.1.2.1一般生产区(无洁净度要求区哉包括实验室和仓库等)⑴地面整洁,门窗玻璃、墙面、顶棚洁净完好。设备、管道、管线排列整齐包扎光洁,无跑、冒、滴、漏,定期清洁、维修并记录;⑵设备、容器、工具按定置管理要求放置,并符合清洗标准;⑶作业场所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6.1.2.2洁净度100000级及300000级区⑴除符合第6.2.2.1条要求外,必须做到设备、容器、工具、管道保持清洁。外包装材料未彻底清洁前不得进入本区域;⑵无菌操作区应符合以下要求:①菌落测试每班一次,测试方法见国标GB/T16294—1996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定期监测浮游菌,测试方法见国家标准GB/T16293—1996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②带入无菌洁净室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灭菌或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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