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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业务流程签订合同卖方履行合同落实信用证出口报关装运货物制单结汇备货申请检验租船订舱投保交易磋商出口业务流程图第一环节、出口合同的签订一、签订出口合同与客户联系询盘向客户报价(发盘)客户就价格问题进一步商讨(还盘)与客户确定合同价格类型、装船方式、付款方式(接受)签订合同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签订出口合同二、专业名词解释1.价格类型:FOBCFRCIFFOB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又叫离岸价。CFR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海运费CFRFOBCIF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2.装船方式:散货集装箱散货为货物裸装在船舱里,适合路途近的国家,如韩国、日本等。集装箱是把货物装在箱里在运输到指定的国家,适合路途远的国家,如美国、巴西。集装箱对货物的材质和长度要求严格,装船费用比较高。3.付款方式:T/TL/CT/T即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一般预付30%,但根据与客户的关系,可以或多或少。L/C即信用证,是开证行应顾客(通常为买方)的请求与指示,有条件的向受益人(通常为卖方)所签发的一种保证付款的书面文件。在现在的国际贸易中,L/C是比较常用的付款方式。信用证对出口商的好处就是只要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就必须无条件付款。第二环节、落实信用证在签订合同后,等待客户的预付款或开具的信用证。在出口人的银行收到信用证或电汇预付款后,会通知出口人去领取。出口人收到信用证后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如有重大不符点,如交货期、付款条件、信用证的性质等与合同不符,通知银行要求客户修改,不修改者不与执行合同。电汇预付款则要求出口人去外汇管理局备案外汇额度才可以转为人民币使用。付款方式审证催证收到对方电付款没问题发出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拿到有效信用证信用证有问题要求修改进口商修改申请开证行通知行T/T第三环节、安排生产,组织发货收到信用证后,根据客户要求排产合同如果是产品是新品种,需要开合同评审会,并与工厂确定大致的安排生产时间在货物大致准备好的情况下,提前10—15日,传真订舱托书给货代,安排船期订舱。在船期前5日(如集装箱需提前一周)把货物送到港口。第四环节、报关一.报关流程报关的含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去外汇管理局申领核销单并备案(核销单必须在电子口岸备案后方可使用),准备报关单据准备报关将报关单据在在装船前5日寄送给货代,遇到特殊情况则由专人送单据去天津。报关所需单据1.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提供)2.商业发票3.各类许可证4.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式三联,记下号码)5.代理报关委托书6.合同7.装箱单8.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提供的产地证等其他证明二.电子口岸关于核销单方面的操作1.登录电子口岸插入操作员IC卡,输入密码2.进入出口收汇体系申领核销单进入“出口收汇”页面后,页面左侧点击“核销单申请”,申请份数中输入企业所需核销单数量、点击“申请”,弹出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3.弹出“核销单申请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网上申请成功后,企业核销员带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等资料到主管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首次申领还需附外销合同。4.口岸备案步骤1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步骤2点击“条件设定”步骤3点击“开始查找”,出现核销单页面后,点击核销单号码的链接5.备案成功步骤1、在“使用口岸“中填入需备案口岸(代码、文字都可以,也可以按页面左下角提示”使用口岸输入口岸代码,或输入0,按回车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步骤2、点击确认步骤3、弹出对话窗口后确认第五环节、装船在海关审查单据无误给予放行装船。如有要交关税的产品,如钢材,稀土等在缴纳关税后,货物可以装船。如果海关抽检到所报关的产品,出口人需要提供质量保证书等待抽检结果,抽检结果出来后货物才能装船放行,如果结果出来的晚,船期赶不上,只有承担亏仓费用另行订船。第七环节、关税、海运费用和提单在报关员报关后,海关会出具关税的税单发票,货代会传真海关税单给出口人,出口方相关人员根据海关税单电汇支付给海关。船公司在收到海运费用后,给于出口人海运提单。提单审核确认:临近装船时,与客户联系提单样式,在提单要显示集装箱号,得知船名航次,审完单后要求出正本,尽量保证信用证和提单信息一致,减少银行审单不符点。提单正本。第八环节、银行交单一.银行交单程序在收到提单正本后,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进行企业网上交单把已经作好的客户单据,比如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质保书,检验合格单,检验证书等,把全部单据交给银行(一般信用证要求在15个日内必须向交单到银行,否则会造成信用证过期。)银行审核无误后,帮出口人将单据快递到对方银行如果本单可以押汇,可以申请银行办理押汇手续。一般信用证要求在15个日内必须向交单到银行,否则会造成信用证过期。二.电子口岸关于网上交单的操作1.操作页面左侧选择企业交单图16以核销单043119173为例步骤1“值”中输入核销单号043119173步骤2点击“条件设定”,核销单号出现在红圈3位置步骤3点击红圈4所示“开始查找”2.点击核销单号的蓝色链接,出现下图步骤1,点击“交单”步骤2弹出对话窗口后选择“确定”,交单成功注:核销单的电子数据提交后,外管局出口收汇核销报审系统才有核销单相关数据才可以核销,所以这是进行核销前不可缺少的一个操作第九环节、收汇在银行交单后,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客户的银行会把货款以美元、欧元的形式汇到出口人的银行总行美圆帐上,如果超过10个工作日,就要催促出口人的银行和客户,让出口人的银行和客户催促对方银行付款。在收到银行外汇到帐通知后,填写涉外收入申请表到银行国际结算中心办理,并请银行工作人员根据海关操作员卡上外汇额度给予按照当日汇率转成人民币后汇到出口人的公司帐户上,出口人才能使用此款。出口合同的履行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托运)款(制单结汇)总结:第十环节、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出口收汇核销的含义:出口收汇核销是以出口货物的价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出口收汇核销的目的:保证安全、及时收汇,提高出口收汇率,增加国家外汇收入,防止外汇资金的流失等。出口收汇核销的操作:在收到货款后,带着船代返回的海关已盖章的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银行国际结算中心开出的水单,到外汇管理局去盖章核销。核销完毕后,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做退税的登记,然后再将所有的单据交到到国家税务部分办理退税。产品名称品名/税则号备注热轧圆钢S10C~S45C,10#~45#,45S72159000铁及非合金钢的其他条、杆。征收出口关税15%热轧合金圆钢/方钢20CrAl~45CrAl,SCM420~SCM44020CrMo-42CrMo,S10Cr~S45CrS10CB~S45CBSS20MnB方钢SS400-B硼方钢72283000其他合金钢热加工条、杆13%出口退税锻造合金圆钢72141000锻造合金钢热加工条、杆。9%出口退税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不同1、适用法律不同2、报价术语不同3、运输方式不同4、单证不同5、货币收付手续及货币不同6、质量检验机构不同7、税收政策的不同案例分析2、某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外购H公司按CFR条件签订一份棉制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10月份,但未具体规定装运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9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10月5日,受到开证行的简电通知书(详情后告),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即按简电办理装运。案例分析10月28日,外商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单据作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我方审证时未予注意,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也未发现,开证行即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试分析: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答案2答:我方应吸取的教训有:(1)在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买方开到信用证的期限,而在本合同中却未做出此项规定,考虑欠周。(2)装运期为10月份,而出口公司9月底才开始催证,为时过晚。(3)10月5日收到简电通知后,即忙于装船,过于草率。答案(4)以信用证付款的交易,即是合同中未规定开证期限,按惯例买方有义务不迟于装运期开始前一天将信用证送达卖方,而本案的信用证迟至装运期开始后第23天才送达,显然违反管理。我出口公司理应向外商提出异议,并保留以后提出索赔的权利,而我方却对此只字未提。(5)收到信用证后理应认真地、逐字逐句地审核,而我方工作竟如此疏忽大意。案例分析3、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箱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依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条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案例分析我方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做好结汇单据到付款银行结汇时,付款银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问:(1)付款银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答案3答:(1)银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的第一付款人为开证行和/或开证申请人,只要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绝付款。因此,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2)我方的失误在于在收到信用证后,没有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导致未发现该条款,使我方丧失了修改信用证的机会。案例分析4、我某食品出口公司向澳洲某国出口鲜活品一批,双方规定:“一俟开证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我方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把问题提出来,要求受益人注意该条款。但某食品进出口公司的业务员认为该客户为老客户,应该问题不大,遂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当结汇单据交到付款行时,付款行以开证行认为单据不符不愿承兑为由拒付。问:(1)银行拒绝付款有无道理?(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答案4答:(1)银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一俟开证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而是开证申请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只要开证申请人不承兑,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付。因此,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答案(2)我方的失误在于受到信用证后,对我方银行提出的问题没有引起注意,过于相信老顾客的资信,导致了问题的发生。案例分析5、我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地点规定在我国。为保证款项的收回,应议付行的要求我商请香港某银行对中东某行(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加以保兑。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我方收到通知行(即议付行)转来的一张即期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案例分析我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有关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不久接保兑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破产,我行将不承担该
本文标题:出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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