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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安全培训制度................................................1第三章新进职工安全培训制度........................................2第四章从业人员再培训制度..........................................3第五章特殊工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4第六章“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制度....................................6第七章调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第八章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等专业培训制度......................8第九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8第十章外出培训管理制度............................................9第十一章班组长培训制度...........................................10第十一章应急培训制度.............................................11第十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13第十三章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4第十四章其它培训管理制度.........................................15第十五章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6第十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17第十七章上课管理制度.............................................17第十八章培训人员考核管理制度.....................................18第十九章培训人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19第二十章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20第二十一章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21第二十二章考试纪律管理制度.......................................22第二十三章安全培训经费提取、使用、审批制度.......................23第二十四章师傅带徒弟管理制度.....................................25第二十五章培训档案管理制度.......................................27第二十六章附则..................................................292019年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1页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和规范庆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92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庆华煤矿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三、庆华煤矿安全科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四、煤矿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五、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六、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七、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八、本制度适用于庆华煤矿所有从业人员。第二章安全培训制度一、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二、安全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2019年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2页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三、安全科负责对矿新招职工、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四、安全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科队下达培训学习计划。五、安全科要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六、各科队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凡是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矿将每天补助40元作为奖励。七、培训计划下达后,各科队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安全科,安全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科队负责人严肃处理,各科队负责人对本科队人员负全责。八、安全科负责对职工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罚款100元,并重新组织培训后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九、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10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第三章新进职工安全培训制度一、为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凡进入我矿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培训考试的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工作,未经培训教育的职工造2019年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3页成事故,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二、安全培训工作由安全科全面负责,安全科必须及时制定培训教案,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报告。三、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岗位安全风险辨识相关知识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等;7、有关事故案例分析;8、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9、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10、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1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四、新进职工培训教育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学习时间不得低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格后方可上岗。第四章从业人员再培训制度一、全矿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再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再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0小时。2019年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4页三、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5、岗位安全风险辨识相关知识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等;6、事故应急预案、灾防处理计划6、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7、职业病防治知识;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9、对应专业相关知识培训(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培训);10、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四、全员安全知识培训是重温安全知识和应知应会知识的机会,各科队必须高度重视,每个职工必须十分珍惜。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参培率100%。凡缺一人次罚责任单位50元,同时对未参加者作停工处理,按照新进职工安全培训要求重新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五、每次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凡成绩不合格者,按照新进职工安全培训要求重新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五章特殊工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一、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本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初次培训的时间2019年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5页不得少于九十学时。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参加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的专门培训。五、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部门审核属实的,免予初次培训,直接参加资格考试。六、参加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向其工作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考核发证部门提出申请。七、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八、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原考核发证部门补发。九、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部门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新。十、煤矿视具体情况采取脱产和业余,内培和外送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十一、根据上级有资质部门的安排,结合我矿的实际,外送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培训的人员认真做好记录,考试合格,若考试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费用自理,不给予报销。十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100元。十三、特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后果或违章作业记录达3次以上者,由2019年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6页安全科收缴《特殊工种操作证》并调离岗位。十四、随意安排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指挥者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200元,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规定从重处罚。十五、无证人员强行上岗作业,罚款100元,安全科人员发现后,不制止,罚款50元。十六、特殊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十七、安全科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考核记录。第六章“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一、安全科要定期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强制安全教育培训,。二、对“三违”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三、参加培训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到安全科报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四、培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凡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取销本次培训资格,按照新进职工安全培训要求重新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五、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经安全科调查确实,属部门责任的,罚部门300元;属个人责任的,罚100元,取销本次培训资格,按照新进职工安全培训要求重新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六、确实需要请假者,必须经部门出具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后,可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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