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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罚款200元,主管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对于因甩掉或短接保护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对区队进行处罚。凡是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机电队长罚0元,使用不合格熔体的每处对机电队长和包机人各罚款50元。(2)对保护装置没有定期按规定试验的,每次对包机人罚款50元、主管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50元。(3)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字迹潦草模糊)的,每次对包机人罚款50元,主管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50元。(4)对开关试验和记录本登记不一致的,每次对包机人罚款50元、主管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50元。(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每次对主管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3.机修厂维修的入井设备正常使用条件下必须保证使用24小时以上。否则机修厂有义务现场跟踪维修直到正常。影响时间由调度室按制度考核。每次对机修厂厂长及维修人员各罚款300元。4.电机及其它电气设备/设施被泡在水中,或上部有淋水而没有采取措施的,每处(根据现场情况)罚跟班队长50元;由此而造成电气设备绝缘值降低,无法使用的,电机按每千瓦50元处罚责任区队,责任人承担10%;其余设备按原值的10%罚款,但不少于100元,不超过1000元。35.凡是水冷运行设备,必须先开水、后运行;无冷却水或冷却水不够而强行开机的,给予操作人员100元罚款,当班跟班队长及主管队长各罚款50元;停机后10分钟内,必须关闭冷却水,否则罚操作人员50元。6.闲置设备/配件升井后责任区队必须当天安排人员将好设备/配件交机电部仓库,坏设备/配件交机修厂进行维修。凡是发现升井机电设备超过2天没卸车每次给予主管队长100元罚款。7.如果因操作不当或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的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跟班队长或机电队长罚款100元、主管队长罚款100元;价值在5000元-10000元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跟班队长或机电队长罚款200元、主管队长罚款200元;价值在10000元-20000元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跟班队长或机电队长罚款300元、主管队长罚款300元;价值在20000元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400-1000元、跟班队长或机电队长罚款400-1000元、主管队长罚款400-1000元。二、电(气)器保护及检修管理1.用电单位因短路、漏电、破坏电缆造成变电所跳闸的,有责任单位负责处理,造成影响生产的,按照调度室生产组织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2.井下在用高爆开关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不起作用的,对包机人按照100元/台罚款,对分管队长按照100元/台的标准罚款、主管队长按照100元/台的标准罚款。3.各配变电所绝缘用具、防护用具不齐全,对分管队长罚款4100元,主管队长罚款50元。4.凡井下使用照明信号装置必须做到保护灵敏可靠,否则每处对机电队长罚款100元,主管队长罚款100元。5.各单位保护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5-480条要求及《保护接地细则》要求,否则,每处对机电队长和主管队长各罚款50元。6.工作地点因漏电导致井下中央变电所总馈或分馈开关跳闸,准许试送两次,如送不上,将跳闸总馈或分馈开关停掉,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漏电单位进行查找原因,待漏电原因查找清楚并处理好后,区队机电队长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井下变电所值班电工将跳闸总馈或分馈开关恢复送电;否则,进行如下处罚:(1)凡是值班/跟班变电工或电工不按照上面程序进行执行的每次罚款50元,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其进行承担;(2)区队机电队长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查找漏电原因,凡是不积极配合查找漏电原因,经查处是自己区队漏电造成的影响按照调度室生产组织考核办法进行双倍罚款,同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机电队长100-3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7.任何人不得违犯规定,在明知有漏电情况下,强行送电或甩掉检漏继电器继续供电,对责任人给予100-300元罚款,并按事故追查处理。8.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否则对其罚款2005元。9.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否则每次给责任人罚款200元。10.检修电气设备或设备搭火时,必须到机电部办理停送电审批单,作业时先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然后将实施作业的设备的上级控制电源停电,操作人员必须能够直观判断明显断开点,并遵守规定:凡是检修电机时,必须确保电机控制开关停电、上锁、挂牌;凡是检修起动器开关电源侧时,必须确保上一级馈电开关停电、上锁、挂牌;检修配电点馈电开关时,必须停变电所该线路低压控制馈电,做到停电、上锁、挂牌。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必须停电,谁停电谁加锁,钥匙随身携带,谁加锁谁开锁,谁开锁谁送电”的停送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停电、闭锁、加锁、挂停电警示牌、专人看管停电开关、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短路接地极的工作顺序进行操作;凡是停(送)电操作不按规定进行的,每违反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1.各区队每天要对各自管辖内的风机进行自动倒台试验,并要有试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试验时间、试验人、试验结果、是否遗留问题等等,每缺少一次罚机电队长50元。12.各区队总馈开关及控制各个设备开关整定值要按照机电部下发图纸进行整定,要做到设备功率、开关整定值和图纸“三对照”,凡是发现一台开关整定值不符合要求对包机人、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613.机运队要对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空压机、主排水泵等大型设备定期菜单式检修,每次检修要有检修记录,并且记录按照贵州公司下发记录本进行填写;每月检修记录做成检修档案,月底报机电部分管人员进行汇总存档;凡是检查中发现没有定期检修的每次给予分管队长及主管队长各罚款100元,检修记录不规范的每次给予责任人及分管队长各罚款50元,不按时报送检修档案的每次给予责任人及分管队长各罚款100元,机电部部及时对上报的档案进行汇总存档的对机电部责任人每次处罚100元。14.机运队要对辖区设备每天八点班进行检修,按照贵州公司检修要求每天检修时间不能低于4小时,具体时间与调度室结合,每次检修完成后要有检修记录,凡是发现每天不检修的按照200元/次的标准处罚分管队长及按照100元/次的标准处罚主管队长,检修完成后不填写检修记录的每次给予分管队长50元罚款。15.机运队要对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主通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空压机房、主排水泵、主井皮带等重要场所的记录按照贵州公司下发记录本进行填写,填写期间要按照上面的填写要求进行执行,凡是发现不填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对分管队长每次罚款50元,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三、电缆管理1.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漏铜芯线等,否则,按电气失爆处罚。72.施工放炮前,必须对电缆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处罚100元/次,区队主管队长罚款50元/次;因砸伤、挤伤、放炮崩坏电缆的,对当班跟班队长及责任人每人每处罚款200元,由此造成的影响按照调度室生产组织考核办法进行执行,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擅自截断电缆,50平方以下(含50平方)对责任人罚款300元,机电队长罚款200元,主管队长罚款100元。对于50平方以上电缆、采煤机、掘进机专用电缆、运输机专用电缆,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机电队长罚款300元,主管队长罚款200元。4.因区队管理不善或在拉运、敷设、检修、回撤过程中人员不负责任,造成电缆丢失或损坏的,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款200-500元/次,由责任单位按其电缆实际价格的100%进行赔偿。5.电缆落地一处对跟班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20元,电缆一处浸泡在水里或淋水对机电队长(跟班队长)罚款50元,电缆一处被埋在煤里对跟班队长(机电队长)各罚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电缆穿过墙壁时管口未用黄泥封堵,一处对机电队长罚款50元。7.通风队砌风门时,要预留穿墙套管(预留孔数量根据电缆数量确定,做到一线一管),否则,对通风队主管队长罚款100元。8.电缆吊挂时,不允许挂在风水管上,要求监控通信信号电8缆与动力电缆分开吊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对机电队长罚款20元。9.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否则,每处对机电队长和主管队长各罚款50元。10.电缆在装车运输时,严禁超宽、超长、超高,以免挤伤电缆,装车不符合要求的,机运队不予运输,并通知装车单位整改,否则,挤伤电缆由运输单位负责,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11.拆除电缆必须在拆除后两天内升井交到电缆库,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升井的或升井后不上交的,对机电队长和主管队长每日各罚款100元。12.升井交到电缆库的电缆不准带接线盒,上交电缆时每发现一次带接线盒的电缆,对责任单位机电队长处罚100元/处,对责任单位主管队长处罚50元/处,并责令把接线盒拆除交到指定地点。13.严禁在井下剥电缆做接地线,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米,对机电队长处罚100元/米,对队长处罚50元/米;如需剥电缆作接地电线,需在地面电缆库房进行,所剥电缆为经过相关单位鉴定不能在使用的短节电缆。四、风水管路管理1.各用风、水单位,施工完毕,不用风、水时,必须关闭闸门,否则每次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造成漏风、漏水的,每处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50元。2.各个区队大巷口以内归区队管理,大巷归机运队管理,需9要检修风水管时只需将自己的风管或水管闸阀进行关闭,不允许停主风管或主水管闸阀,凡是发现越级停闸阀的,每次给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主管队长罚款100元,由此造成的影响按照调度室生产组织考核办法进行执行。3.巷道开口期间需要在主管路上接风水管时由机运队提前将需要安装位置配置闸阀,然后区队在闸阀上接风水管,凡是发现不按规定接管子的每次对机电队长罚款200元、主管队长处罚100元。4.各个巷道口处控制风管和水管闸阀损坏后区队自己要及时更换,不允许私自拆除闸阀直接对接到主管子上面,否则每次对机电队长罚款100元,现场操作人员罚款100元。5.风水管严格上不允许使用软管子代替(如果因特殊原因向机电部申请),凡是不按规定的每次对主管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五、胶带输送机管理1.胶带输送机必须达到两平一直,不平不直的,按照每处10元对主管队长进行处罚。2.胶带输送机要经常调整,皮带不跑偏,皮带跑偏以上皮带边缘超过托辊边缘为准,下皮带以磨H架为准,每跑偏一处对主管队长罚款50元,用铁棍或木棍等非旋转物代替跑偏辊发现一处罚责任人50元,跟班队长50元,主管队长50元。3.胶带输送机托辊应齐全完整,缺少一处对机电队长罚款20元,托辊不转仍继续使用,每个对主管队长罚款20元,托辊10磨平的一根对主管队长罚款20元。4.胶带输送机缺少H架的一个罚区队100元,H架歪斜不正的一处对区队罚款50元,托辊纵梁连接的涨销,纵梁与支腿连接的涨销少一个对区队罚款10元,纵梁连接不平每处对区队罚款10元。5.一部胶带输送机不得少于二个清煤器,每增加一个落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发现清煤器缺少对机电队长罚款50元,清煤器不起作用对机电队长每处罚款50元,用木板代替清煤器的,一处对跟班队长和主管队长各罚款100元。6.胶带输送机头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网,安装标准按照“精细化”标准执行,凡是未安装不允许运行,如果有人开机每次给予责任人处罚200元,跟班队长和主管队长各罚款100元。防护网安装后开机人员如果私自将防护网拆除开机的每次给予罚款50元。7.皮带接头每班应检查一次,皮带接头有效尺寸小于80%时必须重新做头,否则,每处罚机电队长50元。8.积煤埋住下皮带,每处罚跟班队长50元,积煤埋住机尾滚筒一次罚跟班队长50元,机尾滚筒浸泡在水里的罚跟班队长50元。9.机尾挡煤板,装载点挡煤板应起作用,挡煤皮损坏不及时更换罚机电队长50元/处,转载点与皮带搭接部位前后10米范围内卫生由当班司机负责清扫,挡煤板不起作用的罚责任人50元,积煤埋住托辊一处罚责任人20元,对跟班队长罚款10元。1110.撕裂或私自割皮带的按下列情况
本文标题:机电运输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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