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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连塔煤矿土建生产成本工程及地面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补连塔煤矿土建生产成本工程及地面零星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及开竣工管理,使工程开工、过程管控、竣工管理严密而有序,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补连塔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地面50万元以下专项及补连塔煤矿生产成本负担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补连塔煤矿生产办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条其他各相关部门及负责实施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责配合生产办严格执行此制度,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实施相关工程。第三章工程申报第五条矿各部门、单位对于需要施工的项目先上报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申报单位、经营办和相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是否需要实施。第六条确定实施后,项目提报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包括工程项目的数量,建设地点,预算工程量及资金,施工工程条件,申请人、立项原因等基本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经营办对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结果反馈项目提报单位。第七条项目提报部门将经分管领导、生产办审核后的方案报党委副书记审批,同时推荐相关队伍,党委副书记召集党政联席会议,全体矿领导共同确定施工单位,并由党政办根据会议精神编写会议纪要。第四章开工程序2第八条生产办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下达工程施工任务书,施工单位接到任务书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大型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同时,施工前,矿申请工程部门对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的初步方案。第九条矿各业务部门要从严把关、各负其责,对工程任务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工程开工报告严格审批把关。《施工任务书》中应明确施工单位、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位置、工期、质量要求等。《施工任务书》必须有相关领导及业务科室生产办、安管办、经营办、党政办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要对施工过程中危害因素辨识进行全面描述且防范措施齐全、操作性强。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必须贯彻、培训、考试。《施工任务书》、《施工措施》审批完成后,须分发生产办、安管办、经营办各一份。第五章施工单位的义务第十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职责,保障安全的措施和违反协议的处罚办法,并交纳规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材料由项目提报部门自行采购或指定材料后由施工单位采购。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努力创建标准化、无违章、节约型、环保型的文明施工工地。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并营造安全文明施工良好氛围。3第十三条强化安全意识,施工队伍要负责安全工作,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作为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严重不符合项时,检查人员向施工单位下达隐患通知单后要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工程不得复工。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实施,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施工地点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料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含给水、排水、暖气、电缆沟、通信等)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围栏、警示灯等,确保行人和行车安全。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沥青等污染物不得淋漓建筑物表面及地面,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第十六条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每周周三向生产办上报工程进度情况。第六章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第十七条开工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生产办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提报单位、安管办对开工前期工作进行预验收,将工程量总体核定(主要针对涉及隐蔽类工程),无异议后经四方确认签字,汇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生产办、经营办现场进行核实,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签订变更手续,否则一律按开工前验收工程量为准,工程量不予增加。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施工中损害的4绿地道理、建筑外观和设施等。待上述工作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第十九条大型项目验收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在纪要中必须明确工程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限,生产办负责复验整改效果。第二十条生产办要联系和督促施工单位对验收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修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按要求建成,能够投入使用。1、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符合于主体工程三同时建设原则,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第十十一条结算时严格按照验收的工程量进行汇总盘点,不得出现与验收量无关的其它项目。第二十二条生产办是质量和现场管理的主体,必须对所提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质量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落实,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第二十三条凡不符合以上条例,根据情节的严重性,给予施工单位罚款200-10000元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补连塔煤矿生产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一:业务流程图附件二:制度信息总览表补连塔煤矿生产办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5附件二:制度信息总览表制度名称补连塔煤矿土建生产成本工程及地面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关键词地面工程管理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地面50万元以下专项及补连塔煤矿生产成本负担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主责部门补连塔煤矿审批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补连塔煤矿生产办制度属性实施类业务领域工程建设上位制度神东煤炭集团工程管理办法下位制度神东煤炭集团50万元以下专项资金及成本类工程管理办法关联制度替代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跨部门制度填写)会签部门6修订历史记录2013年1月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于下发之日起施行。7附件一:业务流程图否上报是业务主管部门确认是否需要施工现场踏勘生产办下达任务书确定施工单位各部门、单位对需要施工的项目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相关业务部门严格监督相关业务部门验收生产办方案审核申报单位提出方案党委副书记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开工竣工结算
本文标题:补连塔煤矿土建生产成本工程及地面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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