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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职业卫生部分2019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1第十三章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百、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工区和劳动者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矿级领导到各科室、工区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煤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如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1、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制定并实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提供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力资源及经费保障。(2)定期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3)组织建立.健全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2规程。(4)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2、主管职业病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明确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内容,指导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2)促进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3)及时组织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相关会议,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4)及时研究提出煤矿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5)组织建立并实施煤矿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责任制:(1)具体负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确定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和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办法。(2)制定完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操作规程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3)具体负责日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建档等工作。4、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3(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4)当工作场所存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5、职业病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科)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承担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2)制定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3)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4)做好煤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5)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6)落实好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7)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其他相关工作。一百零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一)为确保劳动者知悉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以便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轻健康损害,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41、煤矿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1)在采煤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转载点、地面煤场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2)井工煤矿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破碎机、主水泵等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3)在炮采工作面、炮掘工作面等产生手传振动的工作场所设置“振动有害”、“使用设备时必须戴防振手套”等警示标识。3、警示标识采用反光材料制作。4、每旬由职业健康科对警示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应及时修整或更换。(三)职业病危害告知1、煤矿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告知,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2、煤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告知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3、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5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煤矿应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4、煤矿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煤矿应在煤矿办公区和行人井井口设置公告栏,公布煤矿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煤矿办公区的公告栏,主要公布煤矿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行人井井口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6、煤矿应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一百零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为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煤矿在申领、换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如实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同时抄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三)煤矿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煤矿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62、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情况;3、煤矿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情况;4、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配备情况;5、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6、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情况证明材料;7、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8、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与告知情况;9、煤矿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情况;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一百零三、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宣传方式及内容:(三)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知识,增强劳动者防范职业病危害的能力。(四)培训内容: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等;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7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五)培训对象与方式1、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2)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病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的培训,应当由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3)煤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病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煤矿应当配备专(兼)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装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培训内容,除以上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外,还要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使用保养、分析计算等内容的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84、煤矿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5、岗前和在岗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3)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利和义务;(4)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6、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7、煤矿内转岗、新上岗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8、职业健康科将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一百零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有效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煤矿主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洒水除尘系统(防尘水池、防尘管路、防尘水幕、防尘喷头等);风流净化系统(主要通风机、风门、局部通风机、风筒等);设备消音.吸声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庆华煤矿9(三)职责和权限1、煤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年度防护设施的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2、职业健康科根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制定季度或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实施。3、设备检修人员负责实施检修。(四)工作内容1、职业健康科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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