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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科林皓华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投资分析报告随着“垃圾围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各城市纷纷上马。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固废处理和余热利用的典型项目,属于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为深入分析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存在的风险和商业机会,更好地选择项目和判断风险,展开了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研究。一、垃圾焚烧处理行业概况(一)处理方式及特点目前,生活垃圾的基本处理方式有三种,即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堆肥,三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和适用性,详见下表:表1:三种垃圾处理方式的对比主要优点主要缺点适用性卫生填埋操作简单;运营费用低。占地面积大;恶臭污染较重;需要铺设大面积的防渗膜;需要处理填埋气和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土壤有威胁。人少地多的地区,比如我国中西部城市。焚烧发电占地面积小;减量化效果显著(体积减小95%,重量减少75%);无害化较彻底;垃圾资源化利用(回收电能和热能)。投资大;产生二恶英;对垃圾热值要求较高。人多地少的地区,比如我国东部发达城市。堆肥资源化效果显著。对垃圾中有机质含量要求用的比较少,适用于肥2较高;肥料中重金属含量不好控制,可能污染农田土壤;肥料销售半径和竞争力有限。料运输半径适中、销路有保障的地区。(二)处理现状1、国际现状。目前部分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如下:表2:部分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置情况(%)国别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处理率美国70255100日本28661.495.4德国7125197英国8910<1100法国60102090荷兰612316100瑞士15701499意大利86131100瑞典65332100丹麦32662100比利时6227998新西兰64306100澳大利亚652411100从表中可以看出,由于受填埋场地的制约,部分发达国家主要采用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如表中的瑞士、日本和丹麦的生活垃圾焚烧比例均高于60%,)。按生活垃圾年焚烧处理能力分析,欧盟居首,19国家占38%,日本占24%居其次,美国占19%居第三,东亚部分地区(中国、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占15%,其它地区(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巴西、摩纳哥等)占4%。据欧洲垃圾发电企业联盟(CEWEP)2006年统计,全世界生活垃圾焚烧厂共有约2100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1000座;总焚烧处理能力约为62.1万吨/日,年焚烧生活垃圾量约为1.65亿吨,相当于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32、国内现状。中国2010年年产垃圾6亿吨,其中设市城市垃圾1.55亿吨,占全世界城市垃圾年产量的30%。中国的垃圾仅城市垃圾部分得到安置处理,其余将近70%的垃圾尚未进行妥善处置。得到处理的城市垃圾,填埋处理方式占82.7%,焚烧方式占15%。但是目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东部发达地区填埋用地日渐紧张,“垃圾围城”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二、国家政策导向从国家政策导向上看,我国各级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鼓励力度较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其中比较重要的法规及核心内容如下:(一)国家级规划计划1、《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减少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节省土地资源,鼓励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到“十一五”末,东部地区设市城市的焚烧处理率不低于35%。2、《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建城[2006]243号)。东部地区: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鼓励采用以焚烧为主或与生化处理技术多种方式进行有机组合;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西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技术为主;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现阶段应以卫生填埋为主,适度发展其它处理工艺。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号)。到2010年,建成垃圾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重点在经济较发达、土地4资源稀缺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的大城市(主要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沿海及旅游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技术产业化发展。(二)国家优惠政策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垃圾焚烧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三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将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三)针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约束性政策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国家鼓励对常规火电项目进行掺烧生物质的技术改造,当生物质掺烧量按照质量换算低于80%时,应按照常规火电项目进行管理。二恶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二是《城市生活垃5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年)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三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三、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市场分析(一)主要技术流派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的技术流派主要包括两种:炉排炉工艺和流化床工艺。两种垃圾焚烧设备的比较见下表。表3:垃圾焚烧炉的类型及优缺点炉排炉工艺流化床工艺工艺简介垃圾通过进料斗进入倾斜向下的炉排(炉排分为干燥区、燃烧区、燃尽区),由于炉排之间的交错运动,将垃圾向下方推动,使垃圾依次通过炉排上的各个区域(垃圾由一个区进入到另一区时,起到一个大翻身的作用),直至燃尽排出炉膛在炉膛内加入大量的石英砂,将石英砂加热到600℃以上,并在炉底鼓入200℃以上的热风,使热砂沸腾起来,再投入垃圾。垃圾同热砂一起沸腾燃烧。垃圾热值要求1200kcal/kg(5040kJ/kg)以上800kcal/kg(3360kJ/kg)以上辅助燃料油煤优点技术成熟;对垃圾成分和质量要求低;预处理简单;飞灰量少;除渣系统稳定;燃烧过程控制简单;运营成本较小。设备较便宜,投资较小;国产率高;燃烧充分;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热效率相对较高。缺点价格昂贵;维护成本高;核心技术在国外;对炉排耐热性要求高;燃烧不及流化床充分;体积大。必须进行预处理;飞灰产生量大;操作过程气流量大;满负荷操作时间相对较低;必须掺煤,收益受煤价波动影响大;运营成本较高。适用范围垃圾热值较高、政府财力充沛、国企运营垃圾热值较低、政府财力有限6目前,单炉日处理垃圾量为300-500吨的国产焚烧设备已经比较成熟,单炉日处理垃圾量大于500吨的选用进口焚烧设备更为稳妥。(二)现有产能截至2010年9月,全国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100座,其中建成56座,在建44座,总处理能力9.2万吨/天。超过70%的生活焚烧厂集中在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和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位居前四位,合计占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量的近60%。80%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是近5年兴建的。我国主要生活垃圾焚烧厂地区分布见下表:表4: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地区分布地区数量(座)规模(吨/日)比例(%)广东省181591517浙江省181326014江苏省151308014直辖市101259514其他地区393754041合计10092390100炉型分类统计见下表。表5: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炉型分类统计类型数量(座)处理规模(吨/日)处理规模比例(%)引进设备炉排炉焚烧厂343583538.8引进技术炉排炉焚烧厂111175012.7国产炉排炉焚烧厂181288513.9流化床焚烧厂373192034.6合计10092390100(三)市场主体国内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商约有40-50家,市场上比较活跃的主要是有上海环境集团、北京金州、天津泰达、重庆三峰、威立雅、厦门创冠、深能源、温州伟明、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光大国际、清华同方、7绿色动力、上海浦发集团、中科通用、锦江集团、日本荏原。以上企业分为四类:1、政府主导型企业。由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垃圾发电项目,企业作为政府建设这一项目的平台。如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泰达股份(000652)、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北京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发展(600323)、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2、专业投资运营型企业。引进他人的技术、专注于以BOT模式建设和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企业,该类企业以运营管理为主。如威立雅环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金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加资源(000826)、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00257.hk)等。3、工程投资型企业。使用独立开发的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对垃圾发电项目提供从工程建设到运营管理服务的企业,该类企业以工程建设为主。如百玛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锦江集团、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同方等。4、中介、咨询公司。如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咨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济邦咨询有限公司、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等。在现有的100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主要投资方的市场占有情况如下。表6: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市场主体统计类型数量(座)规模(吨/日)比例(%)上海环境集团791009.8中国节能投资公司890509.7温州伟明集团965607.1杭州锦江集团763506.9中科能源环保853305.8中国光大国际546005.08重庆三峰卡万塔342004.5深圳绿色动力542004.5合计444034053.3(四)运营模式2004年3月19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垃圾处理开始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垃圾发电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目前主要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和BOO(建设-拥有-运营)两种模式,特许经营期一般在25-30年之间。1、主要法律文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为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最重要的三大协议。(1)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最重要的法律授权文件,由运营企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签订,主要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期限;垃圾供应覆盖范围、供应时间、数量和质量;垃圾处理补贴价格、价格调整方式、支付时间与方式等。特许经营合同对于日供应垃圾的数量一般使用采用照付不议的条款。结算时的实际垃圾处理量由当地环卫部门出具证明。(2)购售电合同。一般情况下,由物价局审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优惠电价,运营企业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3)并网调度协议。指运营企业与电网公司签订的电力并网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垃圾发电的所有电量可全部上网,同时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量与其他类型发电项目的电量相比较小,故并网也相对容易。2、收入来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垃圾补贴、上网电价、供热9收入、售渣收入等,其中发电和供热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补贴收入免缴营业税。这些收入项目中,垃圾补贴收入、上网电价
本文标题: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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