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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目录01财务部内部稽查审核制度………………………………………………202购销发票管理制度………………………………………………………..….403发票接受复核管理制度…………………………………………..…....704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核查管理制度....................................805合同财务会审管理制度…………………………………………………....906采购流程管理制度…………………………………………………....………10为了规范财务部工作,清晰界定部门工作职责,根据机构设置方案及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确立本制度。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芸岭鲜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2财务部内部稽查审核制度1.目的为建立经常性防错纠弊的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与问题,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芸岭鲜生科技有限公司在职员工。3.定义财务内部稽核是在财务部门内部设置稽核岗位,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系统地检查、复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的内部监督核查机制。包括对各项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审查和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4.原则4.1防范性原则。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偏差,防范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4.2经常性原则。财务内部稽核依据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监控财务收支的内在要求,按照财务机构设置与相应的职责分工随时随地进行,并对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4.3规范性原则。进行财务内部稽核,必须以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客观评价企业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5.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有如下几个方面。5.1财务部为内部稽核主管部门。稽核人员负责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5.2稽核人员负责审查公司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严格划清成本界限。5.3稽核人员负责审查财务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和工作中的疏漏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35.4稽核人员、财务经理可随时对报表、明细账进行调阅、检查,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会计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账目清楚明确,据实回答。5.5稽核人员负责审核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5.6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每月是否对自己负责的科目进行自查、分析。如有入账错误或异常变动,是否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和更正6.稽核内容6.1会计凭证稽核。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制作的会计凭证是否由经管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复核、签章。会计凭证稽核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6.1.1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自制的入库单、出库单、调拨单、报销付款单据、回款收据、收入单据、销售小票,以及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等。(1)自制的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乎公司的财务规定、合理;凭证填写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是否相符、单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是否签批通过。(2)各种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列明接受单位名称;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品名、数量、单价是否填写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如有更改,是否有原经手人的签字证明。(3)凡须填写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验收证明(即入库单)。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证明或签字。报销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授权审批人签字同意。(4)如果原始凭证遗失或未取得原始凭证,由原填制单位出具证明作为原始凭证或出具由2个以上经办人员签字证明的原始凭证,出具证明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经查实无重复支付现象。(5)自制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收款人姓名、付款人姓名、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及经手人签字,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齐全并格式正确。对外开具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公章及经手人签章。(6)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造的原始凭证应严厉查处,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票据的填制按《票据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6.1.2审核记账凭证。(1)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内容相符。对于需单独保管的重要原始凭证或文件,以及数量较多,不便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的原始凭证,是否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或留复印件等。4(2)记账凭证的制作是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借贷方向是否正确。(3)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日期是否超过10天;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摘要是否言简意赅,文理通顺,符合要求。(4)记账凭证的制单、复核、财务经理是否签名盖章;收付款凭证是否由经手人及出纳签名盖章;附件张数是否如实填写。(5)对调整账目的凭证,要审核调整依据是否充足、金额是否准确;摘要中简要说明调账原因,是否有相关附件。6.2总账及报表稽核。稽核人员应核查会计人员是否每月核对报表、总账、明细账,发现不符或错漏,是否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是否能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6.3财产物资稽核。6.3.1定期检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稽核人员应定期核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实地盘点法,检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现金收付不入账等现象。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如未达账项是否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有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的现象。6.3.2参与财务物资清查盘点。(1)稽核人员应每年至少参与两次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监督财产清查过程,核对清查盘点表。7.内部稽核人员的组成公司内部稽核人员有财务拟定人员名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人员名单为公司保密范围。购销发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5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财务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2.3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及时办理认证手6续;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需要事先进行审批,或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7发票接受复核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接受的发票均符合税务的相关规定,避免获取不合规票据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发票接受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采购部门采购合同签订前或采购订单发出前,采购经办人应明确此采购范围是否属于必须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事项,(附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事项清单)并与供应商合同或其他方式明确。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取得的,应进行事先审批,根据相应授权分别由财务和总经理进行审批。第三条:接受发票经办人接受发票后,应当立即执行一下流程进行符合:1、检查发票抬头是否与公司全称一致;2、检查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印章是否清晰;3、检查发票日期书写是否正确;4、检查发票开具货物及劳务名称及明细是否正确;5、检查发票金额是否正确。8第四条:发票接受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处理,原则上不能进行跨季度,大金额支出原则上不能跨月度,同时不能进行跨年度报销。12月31日前,采购或其他支付部门应当将本年度尚未报销发票交由财务部门报销或报给财务部门明细表。第五条:财务部门有权将经办人获取的不合规票据打回处理,并要求更换。第六条:为避免税务风险,财务部门统一一律自制度发出器不允未经钉钉审批渠道进行接待费用审批的发票,如餐饮票及住宿票等一律不得用作抵扣支出费用发票。正常需接待客户需进行总经理及财务的审批方可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核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避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采购发票的出具单位或销售开票单位必须要与采购合同或销售合同核对一致,如不一致,应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第三条:采购款项应由公司账户划转发票出具单位账户,销售款项应由开票单位账户划转至公司账户,做到发票和资金的一致性。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和开具发票。第四条:当货物流与发票、资金不一致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其
本文标题: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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