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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反馈会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动员会议上的发言(2019年12月20日)毕节市人民政府来保副局长、长海副省长、云涛司长,督导组各位领导:大家好!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发生两起煤矿较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我们深感自责和愧疚。12月6日,国家煤监局李万疆副局长约谈了我们,就煤矿安全工作为我们“开小灶”。这次,来保副局长、长海副省长又亲自到毕节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督导,充分体现了国家煤监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担当,充分体现了国家煤监局、省委省政府对毕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关心。在此,受集智市长委托,我谨代表毕节市政府对来保副局长、长海副省长、云涛司长和各位领导莅临毕节督导检查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根据安排,就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发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一)煤矿基本情况。全市现有煤矿347个(产能12777万吨/年),其中,现有生产煤矿110个、产能5352万吨/年,试运2转煤矿8个、产能645万吨/年,建设煤矿37个、产能1860万吨/年,停产停建煤矿192个(30万吨/年以下复产7个煤矿已按黔府办发电〔2019〕147号文件全部停产)。现有155个生产建设煤矿中,30万吨/年小型矿井53个,45万吨/年至90万吨/中型矿井91个,120万吨/年大型矿井11个,30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矿井占比大,占总数的36.25%。现有155个生产、建设煤矿中,低瓦斯矿井26个(产能1215万吨/年)、高瓦斯矿井75个(产能2981万吨/年)、突出矿井59个(产能3742万吨/年),高突矿井数占总数的83.75%,高突矿井产能占总数的87.68%,高突矿井数和产能占比大,瓦斯灾害重。(二)煤炭生产和事故情况。今年以来,我市煤矿生产原煤4363万吨(其中,井工煤量3607万吨、其他煤量756万吨),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4500万吨的96.95%,其中30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矿井生产原煤1201万吨,45万吨/年以上大中型矿井生产原煤2406万吨,小型矿井产煤量占比大,占井工煤量的33.29%。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23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14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1人,同比上升91.67%,分别占全省的47.62%和54.76%,全省占比最大,煤矿事故多发频发,煤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三)“7.31”大树煤矿和“11.25”三甲煤矿事故之后整改工作情况。“7.31”大树煤矿和“11.25”三甲煤矿事故之后,我市对煤矿布置隐蔽工程、瓦斯治理和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3重点整治。在整治煤矿布置隐蔽工程方面,一是开展严厉打击煤矿布置隐蔽工程专项行动,查处了黔西鑫黔煤矿、红水沟煤矿布置隐蔽工作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了严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二是开展煤矿企业布置隐蔽工程自查自报工作,织金县岩脚煤矿、苍海煤矿等两个煤矿主动报告了布置隐蔽工作面情况;三是实施了煤矿在井口公示井下作业点和作业人员、井下作业点出煤量与井上出煤量两对照、在可疑巷道增设人员定位识别分站和视频探头等一系列措施。在瓦斯治理方面,一是立即停止了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高瓦斯煤层、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作业,开展瓦斯防治参数分析核查,停止突出、高瓦斯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143个,现复核恢复10个,其中掘进工作面个,回采工作面个。二是开展了瓦斯防治、甲烷传感器调校和闭锁联锁试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监控监测系统数据失真情况和弄虚作假行为,查处了黔西县林东泰来煤矿蒙蔽瓦斯探头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制定近距离煤层群开采瓦斯防治措施,实行瓦斯抽采关键环节清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处置方面,一是先全面停止30万吨/年以下煤矿生产作业,并派驻工作组盯紧看牢;二是严格落实省能源局、贵州煤监局166号文件的12条标准进行严格复产验收,截至12月16日,全市有7个30万吨/年以下煤矿恢复生产。12月17日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事故发生后,我市一是于12月18日上午召开了全市煤矿安全事故警示会议,对黔府办4发电〔2019〕147号文件进行了传达和解读,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立即停止了7个30万吨/年以下煤矿生产作业,并比照其他30万吨/年以下煤矿监管模式派驻工作组盯紧看牢;三是按照文件要求对未开展突出危险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的25个煤矿下达了停止采掘作业的通知,待两项工作开展完成后再复核和恢复采掘。二、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国家煤监局及省能源局、贵州煤监局、省应急管理厅分别下发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后,我市及时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毕节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个综合督查组和四个专项督查检查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二是反思检视问题。大树煤矿和三甲煤矿事故发生以来,我们痛定思痛,深入查摆问题。特别是国家煤监局李万疆副局长对我市进行约谈后,我市又组织相关人员和部门再次深入检视问题、分析原因,我市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在政府层面。政治站位不高,市、县(区)政府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指示精神,“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两个维护”上有差距,没有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市、县(区)下达5的煤炭生产任务没有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现实问题,没有给予行业主管部门以时间和空间换取瓦斯治理效果的足够余地;一些县(区)政府落实上级政府工作要求不及时、不作为、慢作为。规划引导不够,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域瓦斯治理等方面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系统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对一个矿区应该布置几个煤矿,同一构造单元应该采取什么样瓦斯治理措施,缺乏政府规划指导和引领,导致我市煤矿单井规模小,企业在瓦斯治理上多采取顺层条带预抽等急功近利的措施。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重点产煤县(区)在机构改革后煤炭生产和安全职能划归工业和信息化局,由于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职能职责多,不能集中精力研究煤炭生产和安全工作;部分县(区)机构改革后煤矿安全监管编制及人员划转不充分,部分监管骨干人员流失,未及时设置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中队等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县(区)政府在执法车辆、仪器等执法装备保障不到位,不能满足执法需要,影响监管人员开展正常监管执法工作;市级和部分县(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老化甚至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满足调度监控工作需要;部分县(区)政府未落实委托中介机构对煤矿瓦斯消突或治理情况开展“双复核”的专项经费;未制定出台调动煤矿监管人员积极性的差别化考核办法,煤矿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有消极怠工现象。在部门层面。工作方向不明,没有认真思考谋划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路径,按部就班,仍然按老套路、6老办法抓工作,导致全市小煤矿多、单井规模小。工作思路不清,没有抓住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见子打子,疲于应付工作。工作落实不力,落实上级政府及上级部门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政策要求、工作部署不力,态度左右摇摆,工作大打折扣。安全监管宽松软,监管检查随意性大,目的性、针对性不强,重频次、轻效果;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重检查、轻执法,不敢动真碰硬,对查出的一些问题没有实现整改闭环。监管人员素质不高,不会查隐患、查不出隐患、不会处置隐患,一些监管人员被煤矿企业“围猎”,发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处罚、不报告,纵容隐瞒包庇煤矿企业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煤矿企业层面。办矿理念有偏差,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急功近利,要煤不要法,要钱不要命,存在故意遮蔽探头、隐蔽开采、偷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业人员素质底,“五职”矿长、“五职”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没有针对性、操作性,执行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治理弄虚作假,特别是在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上有“打擦边球”和“拼刺刀”的急功近利思想;个别煤矿见利忘义、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冒险蛮干。三是认真制定方案。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上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毕节市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检7视问题一一纳入重点整治内容,从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煤矿4个层面明确了51个重点整治问题,专门制定整治清单,逐个对照问题提出80条整治措施,逐条逐项明确整治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整治时限等。四是集中安排部署。12月10日,市政府组织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工信(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市政府召开了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县区及煤矿结合实际,“一县一策”、“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矿明确整治工作小组及人员,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及时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12月13日,组织召开会议对各县(区)的整治方案进行“集中讨论、分组研究、逐县过关”,杜绝照搬照套、千篇一律、上下一般粗,确保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2月18日上午,市政府又再次召开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集中整治再部署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再要求。五是扎实推进整治。当前,市、县(区)政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正紧紧围绕重点整治清单,逐条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列出清单,逐条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我市不仅抓问题整改,还把作风整改贯穿其中。针对威宁自治县对上级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安排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严肃追责问责。三、下步工作打算8我们将以本次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来保副局长、长海副省长的讲话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力争用三个月的时间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全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扛起煤矿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责任、勇于担当,全面强化煤矿安全工作,真正筑牢安全防线,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突出规划引领抓整治。一是制定一个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考察学习,在2020年2月底前制定出台一个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文件,大力实施煤炭资源勘查精查工程、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工程、煤矿瓦斯治理工程、煤炭全产业链延伸工程、煤矿安全生产提质工程、煤炭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煤炭市场开发拓展工程“七大工程”,实现规划布局更加科学、灾害治理更加有效、产能产量更加提升、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力争在五年内建成一批规模较大、装备水平高的矿井,把矿井单井规模提升到60万吨/年以上,全市煤矿数量控制在200个以内,机械化率达100%以上,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率达100%,煤炭产能达到8000万吨,在今年要确保全9面推行保护层泄压开采和穿层瓦斯抽采区域防突措施,确保全市所有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面退出,确保全市所有煤矿消灭炮掘炮采。二是建立一套科学的瓦斯防治体系。强化区域治理和系统治理,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强制推行保护层泄压开采和穿层瓦斯抽采区域防突措施,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先开采保护层。统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分区域超前预抽,实现瓦斯抽采与煤炭生产交替循环。按照“一矿一策”原则,科学编制瓦斯综合治理方案,保证“抽、掘、采”平衡,实现煤层“零突出”、瓦斯“零超限”。(三)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抓整治
本文标题:1120在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反馈会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动员会议上的发言材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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