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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重点解读“一通三防”部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朱红青个人简介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煤炭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十一五”支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国家煤炭安全标准起草与修订项目及各类横向合作项目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30余篇;出版专(合)著3部;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1项,第五届煤炭行业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主要从事火灾与瓦斯防治理论与技术、通风技术与工程、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科学研究工作。电话13701131805汇报内容目录1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3防灭火解读定位:1.修改条款和新增条文的修改理由和相关案例,修订过程中有争议性的内容2.强调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注意事项3.回答所提出的问题汇报内容1前言本次全面修订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强化红线意识、体现安全发展观念2)贯彻落实依法治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3)做好与专业规章、标准的衔接4)推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应用5)总结事故教训、体现预防为主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第一节通风第一节通风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表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汇报内容2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0.0024氧化氮(换算成NO2)0.00025二氧化硫SO20.0005硫化氢H2S0.00066氨NH30.004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0.0024氧化氮(换算成NO2)0.00025二氧化硫SO20.0005硫化氢H2S0.00066氨NH30.004N135问:24ppmCO是如何确定的?确定目的?CO来源:煤氧化和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及爆破作业。0.016%时:数小时后稍微不舒服0.048%时:1h内轻微中毒,耳鸣、头晕、心跳加速0.128%时:肌肉酸痛、无力、呕吐、感觉迟钝0.5%时:丧失知觉、痉挛、呼吸停顿、死亡汇报内容解释1:《规程》,空气中CO最高允许浓度0.0024%,比较人有不舒服感0.016%浓度,留6倍安全系数,(160/6=26.7),对人体不会带来不良反应。解释2:轻微中毒的1/20,480/20=24。解释3:国家卫生标准规定,我国空气(车间)中CO最高容许浓度30mg/m3,即24ppm。汇报内容国际上:1、美国:1998年修订的《美国联邦法典》(矿产资源卷)中要求回风道入口区域、人员工作和人行区域的风流,CO水平不超过0.005%。2、德国:《煤矿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风流中CO含量不得超过0.005%(50ppm)。3、苏联:规定井下巷道风流中CO极限允许浓度为0.0017%,或20mg/m3。汇报内容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的巷道,供风量除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应不小于4m3/min·kW。(AQ1056、1064计算方式不同,此处按AQ1064)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N138问:制定“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依据是什么?(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配风量按5.44*车辆数*功率*配风系数(1(1)、2(0.75)、3及以上(0.5))计算)5.44~最低风量m3/min•kW(煤矿用防爆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AQ1064配风量简化为取中值(0.75*5.44=4.08m3/min•kW)——本条采用汇报内容汇报内容第一百零八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巷道贯通前应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煤仓事故)。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本条各项规定。1.巷道贯通专项措施目的贯通:通风系统改变。贯通工作面瓦斯积聚,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切眼2节风筒脱节瓦斯积聚,机巷爆破时未查两侧瓦斯,装药过多引爆瓦斯,4条盲巷瓦斯煤尘3次连续爆炸,84人死亡。汇报内容案例:煤仓贯通。各部门、各工种密切配合、协调汇报内容煤仓电焊掘进上巷2.修改部分及理由1)巷道贯通时“采取的通风瓦斯措施”→贯通前,超前做好巷道贯通预防工作,增强安全贯通的保障性;2)“经常检查被贯通巷道通风、瓦斯情况”→“每班检查被贯通巷道的通风、瓦斯”,与瓦斯检查制度要求相一致;3)明确被贯通巷道安设甲烷传感器,实时监测,确定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进行贯通。汇报内容3.巷道贯通矿相关部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地测部门一般掘进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通风部门。报告内容: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定性、瓦斯地质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汇报内容2)通风部门(1)贯通前贯通前,两面风量足够,瓦斯不超限,贯通调风准备工作:①编制贯通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绘制贯通两端附近通风系统图,标明风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预计贯通后其变化;②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布置位置和要求;③做好有关调风的组织准备工作。(2)贯通时矿专业领导:亲临现场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工种密切配合、协调,保证采区停工、系统调整多项工作有序进行。(3)贯通后组织人员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汇报内容3)掘进部门(1)贯通前①根据地测部门提供资料,编制巷道施工与贯通安全措施。②一般巷道贯通20m、综机巷道50m时:一个面贯通,另面正常通风,停止工作,撤人;每班检查风筒脱节、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超限处理。(2)贯通时①工作面每次装炮前:班组长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面,检查瓦斯;超限→停止作业→处理;2个面、回风流瓦斯低于1.0%时,方可掘进和装药爆破。②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③爆破坚持一炮一检制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和掘进面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情况。发现异常,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无异常、撤人后→进行下次爆破。④间距小于20m平行巷道:一个巷道爆破时,2个面人员须撤离。⑤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贯通:按处理破碎顶板防冒顶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汇报内容汇报内容第一百四十七条新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采用分区式通风或对角式通风;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的只能布置一个采区生产。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1、N147条:提到“应采用分区式通风或对角式通风”,不要与第149条提到的“分区通风”混淆。矿井通风系统分为中央式(中央并联式和中央边界式即中央分列式)、对角式(两翼对角式和分区对角式)、混合式、(区域式)。•“分区式通风”:指的是“区域式通风”:•区域式通风:井田每一个生产区域开凿进风、回风井,分别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分区通风(并联通风):指“井下各用风地点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的通风方式。”•现《规程解读》初稿中“。。。分区对角式(简称分区式)”,这种简称不太恰当,因对角式通风已包括分区对角式通风,所以分区式通风应是区域式通风(?)。汇报内容(a)中央并列式主井副井风井2.一井一面、尤其对容易自燃煤层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是否可行,如不行,有何原因?(限制为新建矿初期采用,因其负压差大、漏风大、易自燃、灾害扩大、提高通风能力)。3、N149:“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
本文标题:煤矿安全规程重点解读一通三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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