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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汇报人:XX日期:XX123目录当前大气环境形势石化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石化企业VOCs环保要求1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当前中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以臭氧、细颗粒物(PM2.5)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石化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区域名称省份重点控制区京津冀北京市北京市天津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廊坊市长三角上海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珠三角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辽宁中部城市群辽宁省沈阳市山东城市群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日照市武汉及其周边城市群湖北省武汉市长株潭城市群湖南省长沙市成渝城市群重庆市重庆市主城区四川省成都市海峡西岸城市群福建省福州市、三明市山西中北部城市群山西省太原市陕西关中城市群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甘宁城市群甘肃省兰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2013年环保部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7年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有燃煤电厂全部安装脱硫设施,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现有燃煤机组进行除尘升级改造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和炼油厂达标;所有石化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全面推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燃煤锅炉现有除尘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排放不达标的火电机组要进行限期整改。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东部地区重点城市供应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推动炼油企业加快升级,相应同步完成产品的质量升级。石化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节点自备电厂催化裂化硫磺回收加热炉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燃料和热能转化设施类型污染物项目适用条件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燃煤锅炉烟尘全部3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新建锅炉100200(1)现有锅炉200400(1)氮氧化物(以NO2计)全部100200(2)汞及其化合物全部0.03注:(1)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和贵州省的火力发电锅炉执行该限值。(2)采用W型火焰炉膛的火力发电锅炉,现有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锅炉,以及200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或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火力发电锅炉执行该限值。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燃料和热能转化设施类型污染物项目适用条件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2以油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烟尘全部3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新建锅炉及燃气轮机组100现有锅炉及燃气轮机组200氮氧化物(以NO2计)新建燃油锅炉100现有燃油锅炉200燃气轮机组120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燃料和热能转化设施类型污染物项目适用条件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3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烟尘天然气锅炉及燃气轮机组5烟囱或烟道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10二氧化硫天然气锅炉及燃气轮机组35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100氮氧化物(以NO2计)天然气锅炉100其他气体燃料锅炉200天然气燃气轮机组50其他气体燃料燃气轮机组120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序号燃料和热能转化设施类型污染物项目适用条件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燃煤锅炉烟尘全部2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全部50氮氧化物(以NO2计)全部100汞及其化合物全部0.032以油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烟尘全部20二氧化硫全部50氮氧化物(以NO2计)燃油锅炉100燃气轮机组1203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烟尘全部5二氧化硫全部35氮氧化物(以NO2计)燃油锅炉100燃气轮机组50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15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序号污染物项目工艺加热炉催化裂化催化剂再生烟气重整催化剂再生烟气酸性气回收装置氧化沥青装置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有机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颗粒物205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镍及其化合物-0.5-----3二氧化硫100100-400---4氮氧化物150180200-----5硫酸雾---30---6氯化氢--30----7沥青烟----20--8苯并(a)芘----0.0003--9苯-----4-10甲苯-----15-11二甲苯-----20-12非甲烷总烃--60--120去除效率≥95%序号污染物项目工艺加热炉催化裂化催化剂再生烟气重整催化剂再生烟气酸性气回收装置氧化沥青装置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有机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颗粒物20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镍及其化合物-0.3-----3二氧化硫5050-100---4氮氧化物100100-----5硫酸雾---5(3)---6氯化氢--10----7沥青烟----10--8苯并(a)芘----0.0003--9苯-----4-10甲苯-----15-11二甲苯-----20-12非甲烷总烃--30--120去除效率≥97%注:(1)催化裂化余热锅炉吹灰时,再生烟气污染物浓度最大值不应超过表中限值的2倍且每次持续时间不应大于1小时。(2)有机废气中若含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或氮氧化合物,执行工艺加热炉相应污染物控制要求。(3)酸性气体回收装置产生硫酸时执行该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2015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15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序号污染物项目工艺加热炉有机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含卤代烃有机废气其他有机废气1颗粒物2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二氧化硫100---3氮氧化物150180(2)---4非甲烷总烃-120去除效率≥95%去除效率≥95%5氯化氢--30-6氟化氢--5.0-7溴化氢--5.0-8氯气-45.0-9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15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序号污染物项目工艺加热炉有机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含卤代烃有机废气(1)其他有机废气(1)1颗粒物2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二氧化硫50---3氮氧化物100---4非甲烷总烃-120去除效率≥97%去除效率≥97%5氯化氢--30-6氟化氢--5.0-7溴化氢--5.0-8氯气-45.0-9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浓度限值注:(1)有机废气中若含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或氮氢化物,执行工艺加热炉相应污染物控制要求。(2)待国家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新建燃煤机组落后机组淘汰不具备改造条件现有燃煤机组东部地区(辽、京、津、冀、鲁、沪、苏、浙、闽、粤、琼)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中部(黑、吉、晋、皖、鄂、湘、豫、赣)原则上达到,西部鼓励达到东部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机组及其他有条件的机组,改造后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燃煤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动实施烟气脱硝全工况运行限期治理,一厂一策,做到稳定达标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由地方政府予以淘汰关停优先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十二五”催化裂化二氧化硫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催化裂化再生烟气脱硫进展主要采用钠碱法脱硫工艺,部分配套建设SCR脱硝;集中在2013、2014年建成;中石油、中石化进展较快;截至2014年底,中石油27套、3870万吨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约占69%。中石化40套、6095万吨,约80%。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大气法》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环保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全责清晰,强化监管建立和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是环保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去年11月,国务院出台《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实施路径。精简高效,衔接顺畅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平公正,一企一证向企业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公开透明,社会共治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全过程公开,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率先实施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制度,建立火电等行业排污许可制技术方法体系和“一证式”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行业排污许可管理经验,为在全国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奠定基础。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火电(含自备电厂)、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持证企业基本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完成“1+2”城市钢铁、水泥企业排放许可证核发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完成“2+26”城市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重点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规定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
本文标题:石化行业环境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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