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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附件6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专项监察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顶板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局拟组织开展煤矿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专项监察,特制定方案如下:一、监察对象生产、建设井工煤矿。二、时间安排2019年4月至10月。三、主要监察内容(一)组织机构情况。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是否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是否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二)地质勘查情况。煤矿是否开展矿井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及矿压观测工作,是否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三)支护设计情况。煤矿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2/5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进行调整。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是否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时,是否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后组织实施。是否开展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四)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情况。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明确顶板管理方法、控顶距、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方式,以及初采初放和临近停采线时的顶板管理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及时支护,是否存在空顶作业,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空区悬顶距离是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液压支架是否接顶,采高是否大于支架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开采浅埋深薄基岩煤层、近距离煤层时,是否针对顶板管理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破碎、松软顶底板工作面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预防架前冒落的措施,防止煤壁片帮和伞檐冒落。对于急倾斜煤层的回采工作面,是否采取防止底板滑落和防倒柱倒架的措施。是否加强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至少20m范围内的超前支护。(五)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情况。掘进面是否存在空顶作业,支护的形式、材料规格以及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作业规程是否明确永久和临时支护方式、最大空顶距、循环进度、爆破参数。是否按作业规程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在松软的煤、岩层或者流砂层及地质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是否采取特殊措施。3/5在爆破前是否加固靠近工作面规定范围内的支护,爆破中破坏的支护是否及时修复。砌碹、架棚巷道支护与顶帮之间的空隙是否及时填实。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锚索的材质、拉力和预紧力、喷层厚度和强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六)特殊地质条件下顶板管理情况。开采坚硬顶板的煤层,采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是否停止采煤、采取措施强制放顶。开采复合顶板煤层,是否保证支柱(架)有足够的初撑力,防止离层,并增强支护稳定性,防止冒顶。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是否有加强支护质量的检查和巷道顶底板位移量观测的措施。(七)巷道顶板管理情况。是否有井巷维修制度,是否有维修井巷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修复旧巷前必须检查瓦斯。维修独头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分段整修、边掘边修。(八)支护工程质量管理。煤矿要建立健全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班评估验收制度,每班由专人对照标准和采掘作业规程,对工程质量、工作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对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维修工程的支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考核。(九)冲击地压。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是否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是否设置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专业的防冲人员、施工队伍和防冲装备,是否按规定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是否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冲击地压矿井是否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4/5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原则。冲击地压矿井是否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冲击地压矿井是否建立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管理制度、防冲培训制度、冲击地压事故报告制度等。是否开展矿井冲击危险监测,确定冲击危险性预警临界指标,建立判定有冲击地压危险撤人制度。新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有冲击地压危险的,是否编制防冲设计。有冲击地压危险矿井是否编制中长期防冲规划和年度防冲计划,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是否包括防冲专项措施。开展区域和局部冲击危险性日常监测和数据分析、报告。冲击地压矿井是否按照规程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要求开展防冲工作。四、组织方式(一)各监察分局(站)结合2019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监察。(二)省局按照本年度监察执法计划适时组织抽查。五、有关要求(一)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各监察分局(站)、机关有关处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监察,对正常生产、建设的井工矿井结合监察计划进行监察。(二)摸清情况,及时入库。各监察分局(站)要结合此次专项监察,促进煤矿企业顶板管理状况得到有效提高,尤其是要摸清辖区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矿井数量、状况及灾害程度。5/5(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通报地方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四)总结分析,及时报送。检查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分析辖区煤矿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灾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认真填写顶板专项监察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冲击地压矿井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每月28日前上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专项监察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并汇总累计数据,连同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联系人及电话:黄龙,0351-4095171;电子信箱:huanglongyd@126.com。附件:1.顶板专项监察执法情况统计表2.冲击地压矿井情况汇总表
本文标题:顶板管理和冲击地压专项监察方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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