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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 行)Technicalguidelinesforplan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ontrial)20030811发布200309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130—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 业 标 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36 北京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2003年3月第 1 版 开本 880×1230 1/162003年3月第1次印刷印张 2印数 1—3000 字数 60千字统一书号:1380163·119定价:2400元书书书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36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指导规划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2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HJ/T130—200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1—2003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标准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特此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8月11日HJ/T1302003ⅳ前 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促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制订本导则。本导则提出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原则、技术程序、方法、内容和要求。本导则的内容是引导和启发性的,将随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入而不断发展。本导则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同济大学、南开大学负责起草。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司提出,科技标准司归口。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8月11日批准。本导则为首次发布,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本导则及其附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HJ/T1302003ⅲ目 录前言ⅳ!!!!!!!!!!!!!!!!!!!!!!!!!!!!!!!!!!!!!!!!1 总则1!!!!!!!!!!!!!!!!!!!!!!!!!!!!!!!!!!!!!!!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2 术语1!!!!!!!!!!!!!!!!!!!!!!!!!!!!!!!!!!!!!!1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原则1!!!!!!!!!!!!!!!!!!!!!!!!!!1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2!!!!!!!!!!!!!!!!!!!!!!!!!!!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方法2!!!!!!!!!!!!!!!!!!!!!!!!!!!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2!!!!!!!!!!!!!!!!!!!!!!!!!!!22 规划分析3!!!!!!!!!!!!!!!!!!!!!!!!!!!!!!!!!!!!23 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3!!!!!!!!!!!!!!!!!!!!!!!!!!!!!!24 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4!!!!!!!!!!!!!!!!!!!!!!25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5!!!!!!!!!!!!!!!!!!!!!!!!!!!!26 供决策的环境可行规划方案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5!!!!!!!!!!!!!!!!!!!27 关于拟议规划的结论性意见与建议6!!!!!!!!!!!!!!!!!!!!!!!!!28 监测与跟踪评价6!!!!!!!!!!!!!!!!!!!!!!!!!!!!!!!!!2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6!!!!!!!!!!!!!!!!!!!!!!!!!!!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7!!!!!!!!!!!!!!!!!!!!!!!!!!31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求7!!!!!!!!!!!!!!!!!!!!!!!!!!32 环境影响篇章及说明的编写要求8!!!!!!!!!!!!!!!!!!!!!!!!!!附录A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10!!!!!!!!!!!!!!!!!!!附录B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简介19!!!!!!!!!!!!!!!!!!!!!!!!!!书书书HJ/T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1 主题内容本导则规定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原则、工作程序、方法、内容和要求。1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下列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1121 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1122 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1123 1121和1122条款中所列规划的详细范围依照国务院“关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的规定”执行。12 术语1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122 规划方案符合规划目标的,供比较和选择的方案的集合,包括推荐方案、备选方案。123 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建议采纳的规划方案。124 替代方案通过多方案比较后确认的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125 减缓措施用来预防、降低、修复或补偿由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26 跟踪评价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分析、评价,用以验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判定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1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原则131 评价目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132 评价原则1321 科学、客观、公正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科学、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322 早期介入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尽可能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1323 整体性原则:一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把与该规划相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1HJ/T1302003的项目联系起来,做整体性考虑。1324 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1325 一致性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深度应当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1326 可操作性原则:应当尽可能选择简单、实用、经过实践检验可行的评价方法,评价结论应具有可操作性。1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1。图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方法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211 规划分析,包括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2HJ/T1302003划的关系。212 环境现状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拟议规划的主要因素。213 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包括识别规划目标、指标、方案(包括替代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214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预测和评价不同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215 针对各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216 开展公众参与。217 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218 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篇章或说明)。22 规划分析221 规划的描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在充分理解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应阐明并简要分析规划的编制背景、规划的目标、规划对象、规划内容、实施方案,及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划的关系。222 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按拟定的规划目标,逐项比较分析规划与所在区域/行业其他规划(包括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223 规划方案的初步筛选2231 识别该规划所包含的主要经济活动,包括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的经济活动,分析可能受到这些经济活动影响的环境要素;简要分析规划方案对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进行筛选以初步确定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2232 应当依照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所有的规划方案进行筛选。2233 初步筛选的方法主要有:专家咨询、类比分析、矩阵法、核查表法等。224 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评价范围2241 根据规划对环境要素的影响方式、程度,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每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随规划的类型、特性、层次、地点及实施主体而异;根据环境影响识别的结果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2242 确定评价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地域因素,还要考虑法律、行政权限、减缓或补偿要求,公众和相关团体意见等限制因素。2243 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地域范围通常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地域的现有地理属性(流域、盆地、山脉等),自然资源特征(如森林、草原、渔场等),或人为的边界(如公路、铁路或运河);二是已有的管理边界,如行政区等。23 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231 现状调查现状调查应针对规划对象的特点,按照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效用性的原则,有重点的进行。调查内容应包括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232 现状分析与评价2321 主要工作内容:a)社会经济背景分析及相关的社会、经济与环境问题分析,确定当前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产生原因;3HJ/T1302003b)生态敏感区(点)分析,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退化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以及其他自然生态敏感点等,确定评价范围内对被评价规划反应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带;c)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分析,确定受到规划影响后明显加重,并且可能达到、接近或超过地域环境承载力的环境因子。2322 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分析对规划目标和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限制因素:a)跨界环境因素分析;b)经济因素与环境问题的关系分析;c)社会因素与生态压力;d)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对社会、经济及自然环境的影响;e)评价社会、经济、环境对评价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233 环境发展趋势分析分析在没有本拟议规划的情况下,区域环境状况/行业涉及的环境问题的主要发展趋势(即“零方案”影响分析)。234 现状调查与分析方法现状调查与分析的常用方法有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调查与监测等。24 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241 识别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性质,编制规划的环境影响识别表,并结合环境目标,选择评价指标。规划的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评价指标的基本程序(见图21)。图21 规划的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评价指标242 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2421 针对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主题、敏感环境要素以及主要制约因素,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包括规划涉及的区域和/或行业的环境保护目标
本文标题:HJT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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