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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为尽快恢复山东省半岛流域各主要河流生态功能,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半岛流域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山东省环境规划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波、王秀刚、谢刚、史会剑、彭岩波、沈浩松本标准于2007年××月首次发布。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半岛流域内70种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半岛流域内一切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2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4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7486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8972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9803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118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11890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5水质苯并(α)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2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GB/T11906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11907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0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11911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2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2997-9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12998-91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12999-91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T13192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193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T13194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197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13198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14204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5959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GB/T1648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16489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7130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GB/T17131水质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HJ/T50水质三氯乙醛的测定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72水质邻苯二甲酸二甲(甲基二丁、二辛)酯的测定液相色谱法HJ/T73水质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74水质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347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污水wastewater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水的总称。3.2排水量drainagevolume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废水的排放量。注: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3.3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wastewatertreatment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4技术内容4.1污染物分类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国家标准将污染物分成两类。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4.2标准分级4.2.1排入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以及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2排入GB3838-2002中Ⅳ、Ⅴ类水域和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中排污控制区以及GB3097-1997中三、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3流域内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以及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执行4.3.2.2和4.3.2.3的规定。4.3标准值4.3.1标准值实施时段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不分时段。山东省半岛流域内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该区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表1的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分为二个时段。流域内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该区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表2时段的标准,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表3时段标准。4.3.2标准值规定4.3.2.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半岛流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段符合表2、表3的有关规定。4.3.2.2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以及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类水域中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并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内的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相应时段执行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4.3.2.3GB3838-2002中Ⅰ、Ⅱ、Ⅲ类水域以及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医疗污水直接排入。4.3.2.4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海域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不达标的废水。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序号污染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1总汞0.0050.012烷基汞不得检出不得检出3总镉0.050.054总铬0.51.05六价铬0.20.56总砷0.20.57总铅0.50.58总镍0.51.09苯并(a)芘0.000030.0000310总铍(按Be计)0.0050.00511总银(按Ag计)0.50.512总α放射性1Bq/L1Bq/L13总β放射性10Bq/L10Bq/L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标准)单位:mg/l(pH、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序号污染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1pH6-96-92色度(稀释倍数)40503悬浮物(SS)7010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造纸工业制浆、制浆造纸4050造纸2030畜禽养殖业60100味精6080其他排污单位20305化学需氧量(CODcr)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酒精、100200皮革、化纤浆粕工业、味精、畜禽养殖造纸工业木浆漂白、废纸脱墨、草浆本色100150草浆漂白200300其他100100石油化工60120纺织染整、柠檬酸工业80130啤酒工业8080其他排污单位1001206石油类5.0107动植物油10158挥发酚0.50.59总氰化物(按CN-计)0.50.510硫化物1.01.011氨氮合成氨工业大型尿素、硝氨企业2540中型尿素、硝氨、碳氨企业2570味精工业2550柠檬酸工业、啤酒工业1515其他排污单位152512氟化物101013磷酸盐(以P计)0.51.014甲醛1.02.015苯胺类0.51.016硝基苯类2.03.0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5.01018总铜0.51.019总锌2.05.020总锰2.02.021彩色显影剂1.02.0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3.03.023元素磷0.10.124有机磷农药(以P计)不得检出0.525乐果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6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表2(续)序号污染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27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8马拉硫磷不得检出2.029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1.05.03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1计)制浆、制浆造纸a木浆(漂白)1217.6非木浆(漂白)9.015其他排污单位1.05.031三氯甲烷0.30.632四氯化碳0.030.0633三氯乙烯0.30.634四氯乙烯0.10.235苯0.10.236甲苯0.10.237乙苯0.40.638邻二甲苯0.40.639对二甲苯0.40.640间二甲苯0.40.641氯苯0.20.442邻二氯苯0.40.643对二氯苯0.40.644对硝基氯苯0.51.0452,4-二硝基氯苯0.50.546苯酚0.30.447间-甲酚0.10.2482,4-二氯酚0.60.8492,4,6-三氯酚0.60.85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0.20.451邻苯二甲酸二辛酯0.30.652丙烯腈2.02.053总硒0.10.154粪大肠菌群数(医疗污水,单位MPN/L)5010055总余氯b(采用氯化消毒的医疗污水)0.50.556总有机碳(TOC)203057三氯乙醛0.10.5a单纯制浆或浆纸产量平衡的生产。b加氯消毒后需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规定。表3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mg/l(pH、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序号污染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1pH6-96-92色度(稀释倍数)40503悬浮物(SS)507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0305化学需氧量(CODcr)60100(啤酒工业80)6石油类3.05.07动植物油5.0108挥发酚0.20.59总氰化物(按CN-计)0.50.510硫化物1.01.011氨氮101512氟化物101013磷酸盐(以P计)0.51.014甲醛0.51.015苯胺类0.51.016硝基苯类1.02.0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3.08.018总铜0.50.519总锌2.05.020总锰2.02.021彩色显影剂1.01.0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3.03.023元素磷0.050.124有机磷农药(以P计)不得检出0.525乐果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6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7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8马拉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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