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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minLawOffices有关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海关总署于2016年12月30日做出了2016年第89号公告[1](全称:《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对《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下称“《2017方案》”)的相关问题予以了说明。随着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的修订,根据《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中国进出口税则税目将有较大范围的调整,主要涉及农业、化工、机电、纺织、木材等多个领域的商品,根据中国国内需要其他税则税目也进行了适当调整。本次关税调整后,2017年中国税则的税目总数增加至8547个,税目结构将更加符合国际贸易发展的实际需要。以下就《2017方案》做一下简介,并就企业如何应对做一些提案。1.《2017方案》的主要内容《2017方案》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税委会[2016]31号文”的形式对外发布[2],其主要内容为:(1)公布2017年进口关税税率具体税率的内容见下表:最惠国税率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首次降税,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详见《2017方案》附件:《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②自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详见《2017方案》附件:《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表》。关税配额税率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详见《2017方案》附件:《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协定税率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如CEPA、ECFA),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详见《2017方案》附件:《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特惠税率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特惠税率。详见《2017方案》附件:《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全文,详见以下链接:|ShiminLawOffices(2)公布2017年出口关税税率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详见《2017方案》附件:《出口商品税率表》。(3)对2017年的进出口税则税目进行调整2017年进出口税则税目的调整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下称“《HS制度》”)的修订有关。中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协调制度公约》成为缔约方,该公约所确立的《HS制度》是中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世界海关组织(WCO)每4-6年对《HS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对此前2012年版《HS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重点在于全球关注的环境及社会相关事务),发布2017年版《HS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修订后,2017年版《HS制度》4位数品目删除3个,增加1个;6位数子目删除73个,增加235个;另有200个子目项下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归类做了调整。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2017年版《HS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海关总署于2016年9月1日发布了2017年版《HS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3。根据本次《2017方案》,2017年进出口税则税目与2017年版《HS制度》同步转版(详见《2017方案》附件:《2016-2017税则转版对应表(一)、(二)》);同时,根据中国国内需要对部分进出口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详见《2017方案》附件:《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经本次转版和调整后,2017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数共计8547个。2.《2017方案》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提案本次《2017方案》中的商品进出口关税率较以往有一定的调整;同时因2017年版《HS制度》涉及的修订商品范围较广,《2017方案》中涉及的进出口税则税目的调整也较多(商品税号会发生删除、增列、合并等情况,部分税号的商品范围也会发生改变),对广大的进出口企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主管海关及进出口企业双方都需要一定的磨合期来适应本次《2017方案》带来的变化,这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通关速度。建议相关进出口企业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应对:3|ShiminLawOffices2-1.掌握好自身行业及产品的大方向特别是本次《2017方案》对化肥、医疗器械、生活消费品领域的降税值得持续关注。2-2.把握好企业自身的风险点,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审视自身企业决定HS编号的合规情况,包括:1)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情况;2)确定HS编号流程的情况。(2)对当前或将来使用的HS编号进行风险确认,包括:1)有无导致适用的进口关税率发生变化的因素?2)适用的出口退税率是否发生了变化?2-3.对容易引起重大纠纷的进出口产品要格外关注,这类产品的特点如下:(1)进出口金额较大;(2)进口关税税率低的HS编号;(3)出口退税率高的HS编号;(4)新产品,特别是以下类型的产品:1)化工品;2)国内外价格差别大的产品;3)国民关注度高的产品(生活消费品、医药产品等);4)HS编号在归类上属于疑难问题的产品。为了适应本次《2017方案》以及2017年版《HS制度》,我们建议有关进出口企业及时关注《2017方案》及2017年版《HS制度》中的修订、调整内容,对自身进出口商品的适用关税税率、HS编码归类的变化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以便缩短上述磨合期,避免因信息滞后对自身的通关速度造成影响,避免造成海关监管上的责任。必要时,企业的海关业务人员可以参加外部的相关培训,并可就相关疑难问题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如您对本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联系:info@shiminlaw.com本资料的著作权归世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世民”)所有,请勿擅自引用、更改、转印或复印本资料。本资料是仅供理解中国法律法规内容而制作的,不包括对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或解读等。
本文标题:有关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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