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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劳动争议网合肥市十级工伤赔偿项目标准及依据工伤待遇项目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基金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十级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付《安徽省实施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十级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安徽省实施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备注:1、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2、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3、退休年龄不足4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4、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用人单位支付《安徽省实施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住院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安徽省实施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合肥劳动争议网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原规定)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现规定)20元/天基金支付《条例》第三十条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基金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金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工伤康复费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辅助器具费具体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试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生活护理费用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按月支付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合肥劳动争议网劳动能力鉴定费首次及再次鉴定变更的由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徽省实施条例办法》第九条备注1、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合肥地区2010年统筹地区月均工资为3207元,2011年为3786.8元
本文标题:合肥市十级工伤赔偿项目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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