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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调试)技术要求招标编号:甲方: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宁夏平罗第2页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0t/d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出口在线监测用设备(COD、氨氮、PH、温度、流量在线监测分析仪)招标编号,经本公司邀请招标,评定中标,乙方负责监测仪器设备的设计和供货,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文件。本技术文件按照有关国标、部标,并结合甲方具体条件和需要,对乙方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标准、供货范围、技术要求、服务、交货、验收等作具体的规定和说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确保供货设备的性能最合理,并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对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作为技术要求的补充文件。1.总则1.1本技术文件适用于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0t/d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出口在线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1.2对提出有明确技术要求的部分,乙方应完全遵照;未做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规定的,乙方也应按标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1.3乙方提供设备如与技术文件有偏差,须在“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否则被认为乙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条件和标准的要求。1.4由于乙方对本技术文件的误解和忽略,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自负。1.5本技术文件所采用的标准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6投标文件、图纸、标识牌、操作界面、说明书等均需使用中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乙方的技术部分内容,必须满足本技术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没有响应本技术文件而被拒绝。1.8乙方对在线监测设备(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甲方的认可。1.9凡是经甲方认可的在设计、制造、供货等方面的各项内容都不会解除乙方的任何责任。1.10所有设备外购或分包部件均应提供国内、国外著名厂家(二~三家)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甲方确认。第3页1.11由乙方提供一年的质保,质保期间免费提供随机携带的所有的备品备件及各种药剂。设备出现故障时,运维人员须在24小时内赶到。1.12乙方提供全套的设备说明书、图纸、培训资料、备品备件报价表。1.13乙方必须负责培训甲方四名以上技术人员,保证其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的运行维护。2.工程概况2.1项目名称: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0t/d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出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2.2建设单位: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3安装地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0t/d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工程”污水站出口处。3、供货内容及技术要求3.1本项目选择主要分析、数据采集传输仪器见表1。表1主要分析、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一览表序号项目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CODcr在线分析仪12超声波明渠流量计13PH在线分析仪14氨氮在线分析仪16水样采集及预处理系统13.2分析仪器基本功能符合性验证见表2.表2分析仪器基本功能符合性验证序号本项目要求CODcr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PH在线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1时间设定、校对、显示功能有有有有2自动零点、量程校正有有有——3测试数据显示、存储和输出有有有有4意外断电再度上电后自动复位功能有有有有第4页5故障报警、显示、和诊断、报警信号输出有有有有6限值报警及报警信号输出有有有有7接收外部出发命令、启动分析有有有——3.3仪器专项要求符合性验证见表3。表3仪器专项要求符合性验证序号设备名称要求参数本项目要求符合性1CODcr在线分析仪测定范围:0-2000mg/L;相对误差:见HJ/T353-2007、HJ/T377-2007;测定范围:0-1000mg/L;2氨氮在线分析仪测量范围:光度法0.05-50mg/L;零点漂移:不大于±5%;相对误差:80%不大于±15%;测量范围:0.05-50mg/L;4PH在线分析仪测量最小范围:pH2-12(0-40℃);绝对误差:80%不大于±0.5pH;5数据采集仪及软件数据接收、显示存储、发送、方便读取功能;兼容多种通讯协议;数据打包远程通讯功能;数据分析、统计、检索及图表功能;水质超标时发出警告同时启动采样器采集水样功能;断电数据保护功能;数据采集精度要求;自检及故障自动恢复功能;模拟量输入通道:8路;数字量输入通道:8路;6水质自动采样器吸水高度:大于5m;外壳防护等级:IP67;采样量重复性:不大于±5mL或平均容积的±5%;最大水平采样距离:大于50m;采样管空气反吹及采样前预置换功能;控制器自诊断、自动测试功能;按时间、流量、外接信号设置触发采样功能;低温保存功能;4、供货要求4.1乙方按表1、材料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和数量进行供货,提供质量性能优良的产品,第5页发货时间、规格和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的在线监测仪需采购甲方认可的大型生产厂家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采用一流的工艺和最合理材料制造的产品。4.2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在工程安装过程中需增加同规格的材料或对发货规格有修改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满足,并在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且单价不变。4.3所有材料的标识应醒目、牢固,字迹清晰、不易褪色,至少包括制造厂名称或商标、产品标准号、产品规格或批号。4.4所有设备质量证明书字迹、章印清晰,至少包括制造厂名称或商标、产品标准号、产品规格、批号。4.5乙方的全部材料,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处理,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锈迹不能过多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材料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材料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6若发现监测仪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乙方无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或产品标识不能追溯,由此而引起的检验费用及造成的误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设备的制造、验收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5.1HJ/T352-2007《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5.2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5.3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5.4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5.5HJ/T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5.6HJ477-2009《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5.7HJ/T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5.8HJ/T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5.9HJ/T101-200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5.10HJ/T103-200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5.11HJ/T15-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流量计》5.12HJ/T377-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监测仪》5.13HJ/T372-2007《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5.14环发[1999]24号《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5.15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5.16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5.17GB/T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第6页5.18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5.19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0GB50168-2006《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5.21JJG1094-2013《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检定规程》5.22MT/T526-1995《LCD系列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6、材料到货时间和地点6.12014年月日开始发货,严格按甲方发货计划按时交货到现场,满足安装要求;交货时间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书面通知,具体发货时间按甲方要求的到货时间为准。6.2到货与安装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回用项目施工现场。甲方: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乙方:代表签字:日期:
本文标题:PVA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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