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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浅议工程造价资料对工程结算的重要性工程造价资料包括各种现场施工记录、定价单、设计变更、签证等等,这些都是生成工程造价的前提。可以想见,它的详细完备与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非常大。作为施工方,应深刻认识造价资料的重要性,并从四方面做好工程造价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工程造价资料主要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工程施工的现场记录、使用材料及单价、结算依据及结算资料、价格指数信息、竣工结算等资料。工程造价资料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对结算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行的工程结算审核制度要求通过建设单位、社会审核机构、政府部门层层把关,从工程量的校核到套用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最后的汇总、计价差及计费取费的标准等,这些繁琐复杂的工作,所耗用时间有时竟然比工程施工的时间还长,甚全长好几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工作的,真是少之又少。这其中的原因,当然与结算工作本身的性质有关,但人为的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工程结算关系到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如何减少或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在纠纷中占有利地位,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时间,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是工程结算人员的职责,更是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因为工程造价资料的完整性、严密性对工程结算进度起着关键作用,而工程造价资料的搜集、整理又都是由工程管理人员,尤其是现场管理人员完成的。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资料的搜集、整理得完善与否,对工程结算工作质量的好坏、审核的快慢有着重要影响。本人从事部队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多年,下面仅从施工单位的角度,谈几点粗浅看法。1、施工合同必须严密、规范、完备工程风险与施工合同是密切相关的。施工合同既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工程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便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做到措辞准确,内容严密,规范完备,从而减少合同条款缺陷带来的风险,使合同主体之间关系平等。合同作为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和结算过程的合约,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首先,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要认真、详细、全面的考虑,尽可能地减少合同缺陷,以尽可能地降低日后造价管理工作的负面影响。其次,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的预结算人员必须认真了解合同中有关结算依据方面的条文,尤其要注意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加强索赔意识及熟悉索赔程序。工程索赔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因非己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根据合同文件向建设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索赔首先要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应及时、定期做好索赔记录,整理好基础资料,并及时按索赔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监理提出索赔意向,使自己站在有利的位置。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齐全、完整由于隐蔽工程具有其分项工程的特殊性,因此,施工记录、资料的搜集整理更具有其必要性。这是未来工程结算审核顺利进行的大前提。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必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准备,并且及时得到建设单位的书面确认。规范要求验收的地方,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前来参加验收,并现场做好具体验收和记录资料。出现建设单位首肯的变更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对建设单位借故拖延或没有书面确认的态度要有正确认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合理的应对措施。否则,吃亏的往往是施工单位。例如,某海岛雷达阵地,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实际,重新编制了施工方案。相对于原来的方案,新方案涉及到了增加排水管道、石墙开洞、供电电缆等,此外还有一些人员、材料、设备进出海岛的费用。该方案在未获得建设单位肯定的情况下,便擅自按此施工。结果,待施工单位根据此方案进行结算时,建设单位结算人员认为此施工方案没有得到确认,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必须按照原方案进行结算。施工单位当然不同意,双方在此问题上产生争执,结算工作因此被拖延,施工单位的损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在验收隐蔽工程时,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防止因虚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而导致建设单位据此对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或处罚。3、现场签证、特殊材价等应及时得到甲方确认建设工程实施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使工程建设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人员只顾施工,对施工中的工程内容变更或工程量增减不重视,因而未能与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确认手续,或手续模糊,这些都会给结算带来很多麻烦。施工单位的材料人员订货时,要及时将单价和数量反映到己方的经营部门,对于特殊材料价格严重超出概预算的情况,要及时将该价格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待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后方可采用。否则,将给施工单位的结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变更签证的内容和工程量也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进行虚报,以为经过建设单位签字确认了就万事大吉。因为造价审核部门完全有权依据事实,实事求是地推翻经过建设单位确认的但有明显失误的签证。一旦作假被发现,所期望的利润不但得不到,反而还可能会因此受到反索赔或经济处罚。4、竣工图的完整性对结算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套完整的竣工图能给结算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结算依据,使结算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不漏项、不漏算、不多计、不重计,确保甲乙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因为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长,构成实体复杂,工程变更多,而人员流动性大,到报送工程结算时,原先的现场人员已到其他的工地,很容易造成资料的欠缺、流失。这就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为结算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而不是到了工程结算时才发现图纸不能反映工程的实体,那时才亡羊补牢,势必会拖延结算工作的进度,匆忙整理期间还可能发生遗漏,而且也有可能发生有利于施工单位的图纸变更得不到建设单位的认可。综上所述,工程造价资料对结算工作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作为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结算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并在工程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及时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交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确认,为将来的工程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通过主动作为,尽量减少甲乙双方在工程结算时出现纠纷,使结算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第二部分如何做好现场签证提高索赔意识我国进入WTO后建筑业体制也向着与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法将更加严密与规范,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我们如何在微利中求生存?那就是做好现场签证,提高索赔意识。做好现场签证建筑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是:“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施工条件变化大,不可预见因素多。”在施工图预算阶段,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在这四个部分中,“现场签证”的漏洞多,管理难;现场活因素和可变因素多,结算争议大,所以必须加强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一、现场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类。(1)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业主或承包商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经济签证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应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把握好有关、文件规定。(2)工程技术签证: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一般应组织论证,重大变化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做到安全、经济、适用。(3)工程工期签证: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招标文件中一般约定了工期罚则,在工期提前奖、工期延误罚款的计算时,工期签证发挥着重要作用。(4)工程隐蔽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以后工程结算影响较大,资料缺失将无法补救、难以结算的签证。主要有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二、现场签证工作范围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作,是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是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签证。因此,除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更改证书或纪要、材料代换证书及会审纪要的项目不应签证外,还涉及很多现场需要签证的项目。1)、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地下古墓、管道、电缆或其它障碍物需进行处理。2)、工程已经开工,设计变更出得晚而造成的损失。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规定的范围而造成的损失。4)、由于甲方资金不到位,长期中途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的损失。5)、工程需要的小修小改。6)、地下排水的处理。7)、由于场地情况,土方外运和回运运距及工程量的确定。8)、特殊情况下的场内二次搬运,由于场地狭窄,或因堵塞不通,在特殊情况下需发生的二次搬运,须经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签证。9)、其它签证:比如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以外的项目。三、现场签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在现场签证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甲方工地代表业务素质差,对建筑工程预算和有关经济管理法规不熟悉,该签证的问题只是口头承诺,不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直到工程结算时相互扯皮。2)极个别的工地代表出于私心,故意刁难、推诿,让施工单位很无奈。3)施工单位的问题:工地工长或技术人员签证观念淡薄,索赔意识差,遇到此类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互相推诿,结算时变更无凭,增加无据。最后搞突击签证,使甲方反感,乙方被动。四、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中的作用1现场签证是工程结算的根据我们和业主方结算方式:采取施工图预算加签证进行结算。在结算过程中施工图预算加设计变更容易编制,但往往是因为现场签证手续不完备或书面表达模棱两可,引起甲乙双方的争议,僵持不下,致使结算无法进行。主要表现在: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预算项目要结算,但没有签证手续,引起甲方工地代表与施工单位的争议,影响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2)有签证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取舍,工程结算难以进行。3)有些项目甲、乙双方都认账,但无签证手续,还需重新组织协调,才能进行结算;2现场签证是进行索赔的原始资料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决定了施工条件的变更往往较复杂,需要特别重视,否则会由此而引起索赔的发生。施工条件的变更是指未能预见的现场条件或不利的自然条件,即在施工中实际遇到的现场条件同设计文件中描述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使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施工单价和施工时间的变更要求。3现场签证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造价=施工图预算价+合同价款调整额,合同价款调整额主要由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所决定。因此,现场签证是否得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程造价。对施工过程的变更签证很少授权其审批,造成变更签证的脱节,出现工程造价失真的现象。随着加入WTO,越来越多的工程开始应用F1DIC合同条件,严格控制变更、签证。五、现场签证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为了能准确地反映工程造价,在现场签证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1)要保证乙方对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及时、完整的执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量的支付变更签证价款。如有违约情况出现,制定相关的惩罚或补偿措施。仅有约定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在对方不履行承诺的时候,又为如何惩罚和补偿而争议。2)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必须加盖指定的印章(或负责人签字),否则乙方可以不予接受,反之亦然。这种情况在相关的负责人比较复杂,并且观点、要求及权限等差异很大的时候显得尤为重要。3)办理的变更、签证需满足合同约定下的计价方式下的要求,这是进行变更、签证结算的前提。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使用事先约定的标准格式,且要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在单据交付时,双方都必须设置交付纪录表,并且得拒签。这样看似很教条,其实在实际工作中作用巨大。工程中有很多的突发情况,也因此有很多的口头的指令,事情过后一段时间或者相关责任人因故离开,或者有第三方介入,或者同样的事情发生重复等等,都会有理说不清。这种情况在工程复杂且工程方案多变的情况下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再急的事情,在金额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也应该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事情的发生,
本文标题:浅议工程造价资料对工程结算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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