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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叶县火石山45MWp光伏发电项目评审意见2015年10月13日,由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王保卫院长主持,第七设计所专业工程师、工程公司项目开发人员、工程经济测算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召开叶县常村镇火石山45MWp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可行性评审会,会议围绕叶县常村镇火石山45MWp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前期工作及项目内部收益率优劣性进行评价,最终形成我院对该项目建设可行性的评估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河南叶县火石山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暖泉村、瓦房庄村、下马村之间,总占地面积约2000亩,项目总投资38245万元,一期建设规模为45MWp;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升压站、光伏发电系统和输电线路,含综合办公楼、水泵房、光伏组件阵列、主变、逆变器室、箱变、汇线箱、电缆等工程;计划于2016年建成投运。二、项目公司概况: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是从事太阳能发电的民营独资公司,公司法人刘秋灵(100%股权),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认缴资金、实际到账资金为0),目前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企业文件。项目公司希望引进战略投资伙伴,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建设运行;在不持有公司股份的前提下获得0.3元/W的项目项目前期费,要求以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以及其他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模式实现本项诉求。三、建设条件1、地理交通:叶县隶属于平顶山市,东邻舞阳县和舞钢市,西接鲁山县,南与方城县接壤,北靠平顶山市区和襄城县,县城距平顶山市区22千米。常村镇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可以满足一般大型设备的运输。2、光照资源:平顶山地区的年平均太阳总辐射为5196.5MJ/m2。该地区的年日照小时数为1619小时左右,太阳能资源处于全省中游左右。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年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136h(由于目前河南省境内只有郑州、南阳和固始气象站有太阳能辐射观测数据,本项目周边没有观测辐射数据的气象站。平顶山市太阳能辐射数据来源于NASA软件数据库)。3、项目用地:项目拟建地属于坡度很缓的山地,土地性质为荒山荒坡未利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见附件3:国土局关于符合土地利用的证明)。其中升压站包括综合楼及35kV汇集站、水泵房及室外电气设备场地等建设,可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无需征地调规手续。,该部分土地为永久占地,占地面积约为10亩;光伏场区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箱柜和箱变的占地为租地。目前选址区域面积为1126亩(见附件9:《项目所在地常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选址区域周边有大量荒山荒坡未利用地,总计可利用面积超过2000亩,满足规划的45MW建设规模;4、接入情况:按照45MWp的建设规划,以110KV电压等级外送至27公里外的田庄变电站(见附件12:设计院出版的“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石山45MWp太阳能发电项目(一次部分)”)。5、施工条件:现场交通便利,离村庄较近,施工用水、用电、现场通讯等条件方便;四、前期工作成果1、项目备案项目目前已取得叶县发改委《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见附件1: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明确了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等项目情况。项目公司依据该备案确认书,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列入《2016年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名录》。2、接入系统项目已获得平顶山供电公司关于本项目符合并网条件的文件(见附件2:关于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叶县火石山45MWp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申请的函),且已委托同力电力设计院完成电网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的编制,并报河南省电网公司进行评审工作(计划2015年11月获得河南省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3、用地手续项目已获得叶县国土局关于项目用地符合政策的文件(见附件3:国土局关于符合土地利用的证明),正在办理土地预审相关手续(需要土地预审批复意见)。项目建设占用的荒山荒坡未利用地,已同叶县常村镇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见附件11:土地租赁协议),面积约2000亩,均价260元/亩年,租赁期限25年。4、林业手续项目的规划选址区域内,有部分土地性质为林地,林业部门已出具相关文件(见附件4:林业局关于符合林业部门要求的证明),,同意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避开林地进行设计,降低项目前期工作成本,同时有效缩短项目前期工作的工期。5、规划手续项目规划选址区域不侵占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符合当地的土地发展规划,已获得叶县住建部门的相关文件(附件5:《叶县住建局关于符合土地规划的证明》)。6、文物保护项目规划选址区域地表无文物分布,叶县文物管理局已原则同意项目的选址并下发正式文件。但项目开工建设前,仍需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见附件6:《叶县文物局管理局文件》)。7、环境保护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并上报平顶山环保局评审,已取得对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见附件7:《关于对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石山太阳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明确了项目环保投资的数额,建设期间的环保措施和运行期间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的处理。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报平顶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估,并取得评估报告(见附件8:《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估报告》),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小,项目风险水平低。9、水土保持、安全预评价项目已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相关设计文件完成后即报相关主管单位进行审批。10、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所采用的太阳能辐射量为NASA数据,项目公司没有提供当地气象局的太阳能辐射数据。项目可研报告初版为2014年年底编制,初版设计容量为20MW,并以35kV送出;2015年5月项目公司提出扩大建设规模至45MW,送出线路电压等级不作调整。后续工作,需要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地质报告》、《建设用地红线图及完整版地形图》、《30年气象资料》、《电网接入评审意见》及其他设计输入条件,进一步对可研报告进行更新(见附件10:《叶县常村镇火石山45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1、电网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本项目接入系统报告设计的方案为自建一座110kV升压站外送至27km外的田庄变电站,此方案建设投资较大,对项目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等经济指标有着直接影响。五、项目经济性分析本项目预计平均年上网电量为5165万kW·h,年等效峰日照时数为1619h,日等效峰值日照时数为4.4h,年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136h,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129125万kW·h。本工程总投资38245万元,静态投资37399万元。单位静态投资8230元/kW,单位动态投资8416元/kW。本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税后分别为10.25%、8.65%,投资回收期为10.33年。六、评审意见河南叶县火石山45MWp光伏发电项目在河南省及同地区光伏项目中,光照资源丰富、建设条件优越,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全面,是不可多得的投资项目。但项目的前期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1、补贴指标由于河南省发改委按照运行投产顺序将项目纳入2015年国家光伏发电补贴资金支持范围,而在没有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指标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不愿承担项目建设的风险。2016年河南省发改委对光伏产业的补贴政策尚不清楚,因此,项目的前期工作存在着不确定性。2、电网接入由于河南省光伏发电项目数量多,河南省电网公司对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要求高,在接入系统评审、送出线路可研评审、取得并网函、并网验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签定《购售电合同》等环节均可能造成延误。对于建设投资大、建设工期短的光伏项目来说,电网接入系统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了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本文标题:河南叶县火石山45MWp光伏发电项目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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