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广东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secret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投标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名称)建设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对于招标的工作范围,发包人根据需要有权进行调整。造成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增减,承包人无条件服从,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2.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3.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的包干形式,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验收,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节点工期和完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工日期,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中支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四、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五、合同价款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中标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本工程的暂定合同价款为(大写):整;¥:元整(中标价)。六、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七、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控制价);(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0)其他: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八、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内容为准。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管理和配合服务、完工、移交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承包人在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转包分包等方面及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投入不到位方面、工程建设人员(包括农民工)的管理方面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而应承担的“严重违约责任”方式以上的违约(含暂停施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并停止承包人叁年内再参与广州市增城区各级财政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参加广州地区省、市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由发包人予以公告。如属恶意煽动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十二、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是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十三、验收规程执行设计施工规范规定。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整理执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部分)工程档案编制指南》。十四、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十五、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递交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保修期届满且完工结算满60日并同时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合同附件一: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装修工程为2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防水工程为5年;6、其他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原则上按2年进行保修。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无息)。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扣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期的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再支付给承包人(无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格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第一条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所涉及的工程范围(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第二条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规定。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并作好现场记录。2、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3、负责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责任主体每月末按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4、每星期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5、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安全隐患。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2、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专职人员。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4、保证对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所
本文标题:广东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secret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670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