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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电专线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2-项目用电专线安装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安装施工工程,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该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概况:。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2.1按照《设计图》,完成KV用电专线的敷设、专线报装、调试、检验、验收、送电等相关的一切工作(包括与当地供电管理部门的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方案设计图及附件报价书列明的内容,预算书中如有漏项,视为乙方对甲方的优惠,不另计费。2.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报建、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包通电使用的方式承包。三、合同工期3.1自甲方项目部通知或出具开工令之日起计个日内安装完成通过验收送电。高压规划意见书需于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3.2若遇下列情况发生,合同工期顺延:3.2.1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8级以上大风、烈度为7级以上的地震、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40mm以上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3.2.2因甲方要求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工程内容达10%以上时;3.2.3因停水连续达八小时以上并且影响了工程进度时。3.2.4因行政主管部门所做出的行政管理决定直接影响本工程的施工。3.3乙方承诺按时完工,若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则每拖延一天,乙方付给甲方-3-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必须按时完工,并及时做好政府规定的检测准备工作。若整体安装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影响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另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四、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4.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的相关标准达到合格。4.2施工要求4.2.1。4.2.2。4.2.3。4.3乙方提供的设备、主材料到场后,必须出具厂家出厂技术标准合格证、产地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安装前甲方及监理公司共同参与进行检验,符合技术指标及报价清单规定的型号品牌后方能使用。如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4.4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使用同品质相当的代用的材料或设备。4.5甲方和监理公司,如发现并认定乙方使用的材料有假冒伪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本条款独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在上述材料或设备的设计使用期限内有效。4.6乙方保证压进线容量满足设计的用电容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可就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五、工程造价5.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包干总价含完成整个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及入网费、行政及供电部门管理费、检验费、试验费、接驳通电费、设计费、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费、税金和验收等各种费用,包括施工期内材料费用上涨因素造成的风险以及任何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范围内的内容不因任何原因签证增加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5.2乙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交纳。六、付款方式6.1供电部门批准用电方案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作为预付款。-4-6.2所有电缆到场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确认后十个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6.3整个工程竣工后,经供电局及甲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办理完移交手续并送电后,甲方凭供电局及甲方、监理公司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付至包干总价的%。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申报结算资料供甲方审定,双方确认结算总金额后十个工作日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6.5甲方留结算总金额的%的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待两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一切保修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并向供电公司承担责任。6.6乙方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有效发票领取合同款项。七、甲方责任7.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因乙方原因乙方无故延期付款超过3个工作日的,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付款部分0.1%的违约金。7.2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本工程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协调与土建等其它专业的配合。7.3甲方协调主体施工队及时提供工作面给乙方,所有线管预埋预设由土建单位负责。7.4甲方可协助乙方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接点,费用由乙方承担。7.5组织施工图的设计交底和会审,编好纲要,按施工图份数提供乙方,组织对工程的隐蔽竣工验收。八、乙方责任8.1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国家有关的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转包或分包。进场前5天需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供甲方和监理公司审阅,并向甲方和监理公司索取收据作为履约凭证,甲方项目部必须提前10天确定进场时间。8.2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8.3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及保管。材料进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发生第三人损毁、丢失等的,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保证采购的材料质量达到国-5-家规范及甲方的要求。8.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的关系。8.5工程竣工后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且通过验收会议后15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并附上资料目录清单(壹套原件,叁套复印件),报送编制工程结算书壹份,交甲方工程项目部。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中之一的资料或不按甲方要求时间派出足够数量的结算专业工程师进行结算核对,乙方按日承担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结算时间顺延,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迟延结算付款的利息。8.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8.7做好文明施工,按时缴纳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8.8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次。8.9乙方必须按甲方或监理要求时间完成每周工程例会规定的配合或质量整改问题,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通知由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盖章确认后立即生效,并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逾期5天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甲方经书面通知后可以另聘他人完成,费用按实际支出的1.5倍由乙方承担。8.10若乙方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自行停工超过三天,则甲方有权令乙方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完毕,甲方重新发包工程,所欠乙方工程款不再支付。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停工事实由监理公司予以确认成立。8.11工地临时设施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全部拆除,并运出场地,做到工完场清,逾期按每天人民币2万元计算违约金。8.1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与工地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施工用水用电协议》,约定乙方的项目经理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施工用水用电数据,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给工地物业管理公司,然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回。-6-8.13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后3日内,必须向甲方和监理公司提交2份乙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的通讯录,同时,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人员并附通讯联络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否则,每迟延一日,按人民币3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8.14甲方和监理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8.15乙方的要求、通知,需以书面形式由乙方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若乙方拒约签收,甲方以特快专递按乙方地址发出通知或知会后,即视为送达。8.16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事项完成后二十天内上报完整签证资料至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且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款项。8.17乙方进场施工前需与土建总包方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并按规定向土建总包单位交纳施工配合费。8.18本工程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甲乙双方将供电线路移交给供电局负责维护、维修和维持正常运行。九、质量检查、验收及保修9.1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入现场对乙方的材料及施工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停工处理,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此而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根据本协议予以承担。9.2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9.3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甲方、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完成。若对质量有争议,可委托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查或勘验,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责任方承担。9.4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分部分项验收证明、工程签证单、索赔单、工程通知单/零星工程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以及项目部对外联系的其他文件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公司代表签字,并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签字和盖章手续不完善的上述工程文件不能作为乙方工程量认定和项目结算的依据。9.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如材料及设备的保修期长于两年时间的,以该材料或设备的保修期为准。-7-9.6乙方指派的保修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9.7保修期间,乙方对材料、设备及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因产品或安装质量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在甲方或者相关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超过时间未派人维修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保修金中扣除。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违约及违约责任10.1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超过3个工作日未支付的,每延期一天支付延期部分金额0.1%的违约金。10.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返工、重做直至通过甲方的验收,造成工期延误,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过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3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完成工程的,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10.4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十一、廉洁条款11.1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职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职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给甲方职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职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职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11.2乙方如发现甲方职员有违反上述约定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职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保密条款-8-12.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12.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向合同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12.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十三、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
本文标题:用电专线安装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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