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63.com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目录第一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形势12345第四部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监督第二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第三部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指标总量核算第五部分VOC大气污染监督与防治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第一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形势一、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二、新《环保法》明确了环境管理责任体系三、更严厉的环境法律体系四、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更加明确五、国家提出更高的环境目标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一、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制度”重要性,将推进环保立法;明确将环保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是实际上就是从资源管理、环境管理、生态管理的视角创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第一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形势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一、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先,明确了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其次,明确了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为了减少生态文明改革带来的风险,促进稳定,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必须按照规则办事。在生态环境法治方面,可以看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把环境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生态环境法治思维的一大突破。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当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生态环境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无论是在党委(组)还是在行政机关,都应当建立重大生态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生态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近期已经施行,明确提出对官员损害生态环境的责任“终身追究”,构成了各级党政领导者的生态环保“责任清单”。第一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形势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一、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意见》包括9个部分共35条,提出推动科技创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脉络概括起来就是“五位一体”、“五个坚持”、“四项任务”、“四项保障机制”。“四项保障机制”,就是提出了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加快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4个方面的保障机制。•2015年7月1日习近平7月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形势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一、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总体方案共五十六条,系统阐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理念、原则、2020年目标,以及各项制度具体的改革内容。方案提出“8大制度”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机制”;“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追责机制”。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建立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责任清单”,实现精准追责,建立起一个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交易制度。第一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形势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一、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届五中全会: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生态文明建设将首次被写进“十三五”规划的任务目标。会议通过“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上面对下面的监察行为,如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到下一级地市监察,以及约谈、追责的力度会加大,但另一方面,地方的环境监管权并未上收,依然是属地管理制度。•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治地方监测数据作假,其将对地方环境监测站的事权进行上收。第一部分新《环保法》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形势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二、新《环保法》明确了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排污单位各级政府媒体、NGO公众排污单位:是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明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水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都明确排污单位的主体环境责任。公众:是环境管理的受益者,环境管理就是要体现维护公众的环境利益和环境权益。各级政府:是推动环境管理良性发展的动力,政府通过法律、标准、制度、政策限制和推动环境管理各方的行为规范。(侧推动)媒体、NGO:体现社会监督的力量,体现社会公平的监督。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三、更严厉的环境法律体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1.1施行)完善了环境管理基本制度;突出强调政府监督管理责任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强化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加大了违法排污的责任。解决了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新环保法加大了处罚力度。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三、更严厉的环境法律体系(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明确了总量控制源头治理力争“雾开霾散”;提出控车减煤源头治理;重典处罚不设上限;联防联控避免“各自为战”;信息公开奖励举报。总量控制强化责任;控车减煤源头治理;重典处罚不设上限;信息公开奖励举报。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一、第四条(大气环境目标纳入考核)•第五条(大气环境监管责任)•第七条(责任主体的义务)、第30条(违法排污和数据造假的责任)•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口规范化、总量控制与排污交易制度、约谈制度、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工艺淘汰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区域联防制度86条、对园区的要求89条)•第31条(对违法举报政策)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一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32条~第37条(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38条(禁燃区要求)•第39条~第42条(燃煤单位的要求)•第43条(对大气重污染行业的要求)•第44条~第47条、49条(对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要求)•第48条(对大气无组织污染排放的要求)•第68条~第72条(扬尘污染防治)•第50条~第67条(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第79条、第82条(对废物焚烧的要求)•第80条(对恶臭的要求)•第81条(对餐饮废气的要求)•第83条(对火葬场的要求)•第84条(对干洗和汽车维修的要求)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三)《两高司法解释》(2013.6.8高检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提出14种环境罪入刑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环境违法入罪门槛降低了;处罚标准更严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存在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首次界定了14项“严重污染环境”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坑道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危险物质、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均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罪。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四)四个配套办法分别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它们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一道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法律条文主要做框架性、原则性的规定。实施“按日计罚”,取消“限期治理”。《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列出了6种适用于查封、扣押和9种适用于限产、停产乃至关闭的具体情况。查封、扣押适用于较为紧急的情况;查封、扣押问责条款严格;仍不改正可停产;信息公开是公众监督的必要前提。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四、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更加明确●中央政治局集中学习会上习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新《环保法》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察研究分会毛应淮教授三、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更加明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5年8月9日起实施)“第三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第二编企业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
本文标题:环境监督执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713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