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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庆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合同编号:XC2013-11-28-323甲方: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2-4621911乙方:贵州新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香港路水钢大楼10层电话:0852-8685589传真:0852-8685589按照余庆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为完善余庆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自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使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效果通过自动监控设备测量、数据通过无线通讯技术传输进入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实现远程监控,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内容1.1为便于掌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测及数据传输,安装COD、氨氮水质自动监控仪各一台。1.2为便于掌握渗滤液处理站的实际排水量,安装流量计一台。1.3为便于掌握渗滤液处理站废水排放水质的酸碱性、安装PH值在线监测仪一台。1.4为使渗滤液处理站的监控因子传入全省在线监控网,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一套。-2-具体设备组成如下:项目名称基本配置或主要参数数量单价金额COD在线分析仪重铬酸钾法1套氨氮在线分析仪0.05-200mg/l1套PH在线监测仪0-141套超声波流量计工作原理:时重法,范围:0-33001套终端数据采集箱含辅件1台数据采集模块4-20MA端口RA232端口1台GBRS通讯服务器数据传输1台电源电缆RVVP,1.5m㎡600米安装附件安装板、支架、取水管道、阀门1批合计(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工程总投资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包括对比监测及验收费用、技术培训及质保期的维护费用。二.付款方式2.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五日内支付工程总款项的50%给乙方作预付-3-款。2.2余款甲方分两次付清,待省环境监控中心验收合格批复运行后,支付工程总款的45%。其剩余工程总款项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设备正式运行正常12个月后由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质保期时间以在线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时间算起,质保期内包括免费供应设备的试剂)。2.3所付款项由乙方在当地税务部门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汇出。三.双方责任3.1.甲方责任3..1.1提供设备站房约12M2和水电接口,为工程施工创造有利条件。3..1.2提供污水总排口管道走向图,确保测点位置准确可靠。3.1.3负责将已通过设备处理的渗滤液污水接致排污口,负责排污口规范化建设。3.1.4在质保期内要按乙方提供的要求作好定期日常维护工作。3.2乙方责任3.2.1严格按合同规定事项进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3.2.2负责对省要求的污水处理出口COD、氨氮、PH、流量的数据采集上传并通过省级验收。3.2.3负责对自身采购、安装设备的质量保证。3.2.4负责对所提供设备的操作维护技术培训和提供所有技术、规章制-4-度管理、运行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3.2.5负责对所采购设备提供今后六年备品备件的供应,其价格在市场价格上优惠10%(附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四、货物品质及技术保证4.1乙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现场工作所需。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并承诺对合同采购的仪器设备及系统进行终生维护。4.2质保期为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后12个月,在此期间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故障,甲方在五日内向乙方发出设备故障通知,乙方必须在两日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十日内将需要更换的设备或部件运输到甲方使用现场,其相应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4.3质保期后出现的故障,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进行终生维护,其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五.技术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技术资料清单5.1、操作、使用说明书1套/台5.2、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清单1份-5-5.3、产品合格证各1份5.4、在线设备比对监测报告2份5.5、省环境监控中心验收合格批复运行的文件1份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6.1整个工程工期为15日,设备安装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其费用由甲方承担。6.2本工程的验收由甲方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乙方全权负责通过验收合格并见批复文件。七、违约责任7.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验收(不可抗拒力出外),乙方必须对甲方实行延期赔偿,赔偿率为每日1‰,如因甲方原因项目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7.2甲方应提供污水总排管道走向图,并将已通过设备处理的渗滤液污水接致排污口,保证安装测量位置的可靠性,对未经测点外排废水负责。八、不可抗力在运输过程途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乙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于5日内向甲方邮寄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乙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快交货。九、仲裁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6-一致意见,可提交当地仲裁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其产生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本合同由中文书写,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持叁份。甲方: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贵州新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852-5828133电话:0852-8685589传真:0852-5828096传真:0852-8685589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日期:2013年月日日期: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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