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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农村改革三十多年来,经济逐步繁荣,社会不断进步,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却比较突出,人口资源环境委员在调研中发现,除少数村镇发生了显著变化,剩余大部分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仍比较普遍。出现这样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农村生活污染不断加剧。持续增加的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当前,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仅为30%左右,绝大部分经多种途径进入空气、土壤和水体。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日益加重,已成为农村环境恶化的重要污染源。四是农村工矿污染问题凸显,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正向农村加速转移,给农村环境带来严重危害。五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全省仍有一千多万农村人口面临饮用水环境安全问题。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长期累积的结果,根源在于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建议,一、将农村清洁工程列为省政府民生工程。建议各级党委、政府以新农村建设和中央强力推进农村环保工作为契机,进一步重视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应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要加快我省农村环保地方立法进程,制定和完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章。二、增强支农项目实效目前我省新农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农业科技园区等政策和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农项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应引起高度重视。少数项目在具体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一味强调建设规模,缩短实施年限,超出现实条件和能力,使得少数项目组织实施的时间过短、规模过大、任务过重,难以真正落实到位。譬如示范区建设,一般现在设计的项目年限均在2年左右,有的仅仅1年时间,在短短的一年内,要达到很大的规模,又要实现高产创建的目标,难度太大。项目论证不充分。调研中发现,少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全靠政府推动,农民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如我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推广秸秆腐熟剂产品时,政府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大量的秸秆腐熟剂发给各个项目县应用,可实际上却没有地方使用。原因是腐熟时间过长,不切实际,农民不接受,从而造成项目资金浪费,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农业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实现项目实效性的前提,项目计划的效益是最大的效益。民进安徽省委员会建议,在项目设计方面,应追求项目科学性、实效性的统一,改变目前重财务分析,轻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做法,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指标和方法纳入设计范畴;在项目论证分析方面,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三、建设农技推广体系我省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形成的,尽管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但还存在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改变观念是先导,应以新的理念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一是从农业技术推广向农业技术服务理念转变,变单纯产中技术指导为农业综合咨询服务,使农技推广机构逐步转为一种农业综合咨询服务组织;二是从产中技术推广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的理念转变;三是树立技术推广平台理念,充分发挥多元技术推广主体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多元化扶持理念,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给予项目、资金、金融和税收等多渠道扶持政策。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应创新政府主导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把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执法行政职能和公益型服务职能分离。公益性技术服务应当是政府综合技术推广的主体任务,一些经营性或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由政府委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服务组织进行。应大力发展市场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具有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和市场优势,应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向农民推广技术、回收产品,通过产后的加工和销售服务,带动广大农户实现增收。同时,要加强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的合作,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四、发展新型农合组织加快发展我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而有效的途径。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077户,注册成员4.1万人,带动农户400多万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参加者年均增收22%。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覆盖了农作物、家禽家畜、水产品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的流通、购销、加工和技术服务,形成了农村能人(大户)创办型(约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60%),龙头企业带动型(约占10%),政府涉农部门牵头型(约占25%),有关社会经济组织领办型和跨村合作联合办社型(约占5%)等多类型合作、多形式发展的格局。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的地区在落后的农村,在快速发展、质量提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地位尚待明晰;二是规模较小、发展很不平衡。2011年底,全省4024户专业合作社平均出资额只有94万元;从经济效益看,效益好的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均增收2-5万元,少的只有几百元;三是资金制约,发展后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的“新引擎”,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农村积极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积极加入专业合作组织。建议设立专门负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部门,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相关法规,包括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宗旨与原则、业务活动范围、成员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与内部审核、注册登记、变更、解散与清算等内容,保证其在制度、程序各方面的规范运行。五、积极扶持外向型龙头企业我省近年来培育了一批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出口创汇逐年增长,在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看,我省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滞后,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去年,全省农产品出口企业323家,其中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102家,不及山东省的1/10;出口千万元的企业3家,不及山东潍坊市的1/7。出口产品较为单一、档次不高。以水产、畜禽、果蔬等劳动密集型和油料作物、茶叶等土地密集型为主,科技含量低,高附加值的加工品比重较小。此外,知名品牌偏少,产品质量不够稳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带动辐射能力不强等问题,阻碍着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要求。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建议,一方面立足本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在土地、税收、贷款贴息等政策上实行倾斜,如免除建筑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产品深加工;加快我省各类农产品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扩散,引导和鼓励现有农业企业发展外向性农业。另一方面借助外力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健全农业对外招商项目库,精心包装并推出一批现代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做大做强招商引资载体,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级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推进外向型农业集聚发展。
本文标题:2011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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