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2013年住房建设计划
2013年住房建设计划一、总则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24号)《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XX〕40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做好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工作,制定乌鲁木齐市2013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二、制定本计划的依据(一)国务院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24号)。(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门令第162号)。(四)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XX〕218号)。(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XX〕73号)。(六)《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XX〕408号)。(七)《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20年)》。(八)《乌鲁木齐市近期建设规划(XX—2013年)》。(九)《乌鲁木齐市住房建设规划(XX—2013年)》。(十)《乌鲁木齐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12—2013年)和年度计划》。(十一)《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三、制定2013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路,提高全社会住房保障能力,探索住房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增强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相关规划、计划相协调。建立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改善和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宏观调控手段适当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实现住房供需平衡,推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四、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住房建设区域乌鲁木齐市2013年度住房建设区域为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乌鲁木齐县。2013年计划建设的住房类项目包括在2013年立项并批准,在2013年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以及在2013年立项、批准并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五、2013年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目标以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保障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住房困难职工解危解困工程,加大危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建立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六、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住房建设总量及结构比例乌鲁木齐市2013年计划建设各类住房总规模650万—75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建设规模约455万—525万平方米,其它类型住房约195万—225万平方米。2013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约70万平方米,其中,计划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规模约40万平方米,在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中配建的约10万平方米,单位自建的约20万平方米。2013年计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2013年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七、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一)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2013年度计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总规模约70万平方米,其中:1.廉租住房XX套,共100000平方米;2.经济适用住房8600套,约516000平方米。其中,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3600套,共216000平方米;在普通商品住宅小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约1660套,共100000平方米;单位自建房XX00平方米,约3330套;3.另外集中解决1400户棚户区改造,建筑面积约84000平方米。(二)计划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分布1.2013年计划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XX套,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计划如下:(1)温泉东路以北水磨沟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住房500套,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2)水磨沟区苇湖梁电厂南侧测绘大队保障性住房用地,建设廉租住房840套,建筑面积4XX平方米。(3)米东大道以北、石化铁路专用线以西、芦草沟以南,建设廉租住房200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4)八钢路以东,头屯河区南渠路以南,建设廉租住房200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5)沙依巴克区九家湾红庙子路西六巷,建设廉租住房260套,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政府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为1.03亿元,另可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2013年计划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600套,建筑面积216000平方米。(1)温泉东路以北水磨沟村保障性住房,建设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2)七道湾路37号以东,建设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3)米东大道以北、石化铁路专用线以西、芦草沟以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00套,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4)八钢路以东,头屯河区南渠路以南,建设200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1XX平方米。(5)沙依巴克区九家湾红庙子路西六巷,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套,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以上计划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共3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约26公顷。(三)棚户区改造计划2013年计划解决1400户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分布范围如下:1.广汇日月星光小区南侧碱泉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用地面积2.4公顷,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至2013年。2.西山纸箱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用地面积35.6公顷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至2013年。3.冷库山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用地面积12.2公顷,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至2013年。4.喀什东路10号东站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用地面积5.02公顷,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至2013年。5.水塔山济困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用地面积9.6公顷,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至2013年。6.黑甲山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用地面积7.9公顷,2013年续建。7.青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用地面积5.1公顷,2013年续建。八、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住房建设土地供应计划完善土地供应机制,确保2013年度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2013年提供各类住房用地面积约350公顷。2013年提供保障性住房用地约46公顷。九、2013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实施保障措施落实计划实施责任,加强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好计划的实施工作,建立计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保障2013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深化住房供应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着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满足我市普通居民家庭,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市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有效增加我市住房的市场供应,逐步建立科学长效的住房供应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合理预测未来我市住房需求状况和结构,科学确定住房供应规模,完善房地产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全市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各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打击房地产领域的投机炒作、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扰乱市场行为。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健全各区(县)、市发改委、规划、国土、房产、建设、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税务、工商(物价)等多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强住房产业化战略研究,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住宅建设效率,全面提升住宅质量。建设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友好型住宅,实施高水平的物业管理,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本文标题:2013年住房建设计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98413 .html